航运中的许多业务都会涉及经纪人,例如船舶租赁、新造船、二手船及旧船买卖、海上保险等。经纪人是一位“独立承包人”(independent contractor),在旧船买卖中往往作为买方或卖方的“代理人”(agents)去出售或买入船舶。经纪人的主要任务首先是在一个可能非常大的范围内为委托人(principal)寻找适当的交易对象,然后把双方结合起来达成交易。在这个过程中,经纪人除了需要协助双方之间的谈判、合约达成、事务协调和文件处理等,还需要给委托人提供中肯与准确的专业意见。有些时候遇到对航运业务不太熟悉的交易对象,经纪人还需帮助完成接船后的各项工作,如寻找租约、加燃油、安排船壳与互保协会保险等。
实际上船舶经纪人已成为沟通旧船交易双方的桥梁和促成交易的催化剂,在船舶交易中经纪人的主要作用和工作有:
(1)对上市或不上市交易的旧船,船舶经纪人一获得出售信息或船东的委托后,将会尽快将旧船的资料和出售条件转达给与其经常联系的买主,包括航运公司、拆船厂商或其代理机构,以便买主尽早洽谈交易。也有一些船舶经纪人在直接联系买主的同时,还联系一些中间商,由这些中间商与更多的买主联系。这一做法能为船东出售旧船迅速找到大量买主,也使买主能够适时地找到所需要的旧船。
(2)在交易洽谈中,船舶经纪随时传递船东的发盘、买主的出价和船东的还价,以及其他竞争买主对该船的出价及变化情况,尽力缩小买家和卖家对旧船在价格和交易条件方面的差异,以促成旧船的成交。在国际船舶市场上,一艘上市的旧船在伦敦或纽约等主要中心市场上,往往只要几天的时间,甚至在船市火爆的时候,只需几个小时就能成交。
(3)在买卖双方确认成交后,船舶经纪人利用国际船舶市场通用的几种船舶买卖合同文本或经买卖双方认可的合同文本进行修改或补充,最后分别取得买卖双方的确认,并在正本合同上双方签字。(www.daowen.com)
(4)船舶经纪人还可协助买方对旧船做实船检验,或代买方委托可靠的船舶咨询顾问公司进行检验,包括签订验船合同、登船、付款和传递验船报告文件。
(5)经纪人还要安排旧船的交接,协助旧船的进出港业务工作、遣返船员以及协调解决旧船交接中的矛盾和纠纷、船东或买家的索赔等。
船舶经纪人在船舶交易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本章就船舶经纪人的责任、佣金收取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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