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公有制经济中劳资关系非阶级压迫和剥削

公有制经济中劳资关系非阶级压迫和剥削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主义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公有制经济中的劳资关系首先表现为公有资本为主体的公司制企业的劳资关系。这同样是一种资本对劳动的强制性管理关系,却不是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关系,而体现为劳动者整体利益对个人利益的制约。只是这里剩余价值的占有关系不再体现为阶级剥削关系,而是表现为劳动者个人为社会无偿提供剩余劳动的关系。

公有制经济中劳资关系非阶级压迫和剥削

社会主义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公有制经济中的劳资关系首先表现为公有资本为主体的公司制企业的劳资关系。公有资本是全体劳动者所有的资本,它代表劳动者的整体利益与作为劳动力所有者的个人签订劳动合约,形成劳资关系。这同样是一种资本对劳动的强制性管理关系,却不是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关系,而体现为劳动者整体利益对个人利益的制约。在这种企业的等级制关系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上是平等的,在根据自己的劳动贡献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方面同样是平等的。企业内部的等级制根源于个人劳动能力的差异以及建立在能力主义基础之上的劳动分工,一些人在管理劳动的岗位上,而另一些人则在操作劳动的岗位上;这种管理劳动与操作劳动的分工,进一步导致两类劳动者在决策权上的差别。公有资本同样追求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同样由企业劳动者创造,并且为资本所有者所拥有。只是这里剩余价值的占有关系不再体现为阶级剥削关系,而是表现为劳动者个人为社会无偿提供剩余劳动的关系。由于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局限和与之相适应的法权意识,劳动者个人还不会自觉地超出必要劳动时间为社会提供剩余劳动,劳动关系仍然具有外在的强制性质。但由于剩余价值最终为劳动者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服务,这种强制更加易于为劳动者理解和服从,更加具有文明的特性。(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