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的致命弱点在于缺少创新激励,缺少将知识创新的成果运用至生产过程的激励机制。[25]
就概念的本义而言,创新是不间断地向未知领域的探索,每一个具体的过程都是充满风险并且独一无二的。创新当然需要付出艰辛努力,但是创新成本与创新成果之间并没有确定的比例关系,创新成果的不确定与不可事先描述是其概念内含的规定性,这就决定了创新活动不能简单搬用传统的经济学方法加以研究。新古典主义的经济学传统,在资源禀赋既定前提下讨论各种已知的产出物品的数量组合问题,研究在什么情况下实现既定投入的产出最大化,或者说最优化。一种被称作边际替代的分析方法贯穿研究的始终(近年来有人运用超越边际分析的求“角点解”方法拓展经济学研究领域,但尚不能动摇边际分析在经济学的主导地位[26])。在经济增长研究中,也有人试图运用边际分析方法讨论资源在现在与未来之间的优化配置,形成动态的增长模型。但是这种将增长问题纳入资源配置框架的理论尝试注定是不能成功的。因为它忽略了增长的最本质特征:创新。创新,无论是技术的创新还是制度的创新,都是对资源质量的提升和资源禀赋的改善,现在与未来之间的资源禀赋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更重要的是,由于世代更迭的创新,未来生产对于现在来说充满未知,从现在求解未来,可以有无数个“最优解”,每一个都针对着完全不同的未来。从资源配置意义上求解未来是没有意义的。事实上,本章上一节讨论的积累与消费的配置,进而资本与人力资本质量的配置,就直接针对着现在,是以当前生产力的最大限度提升为标准的。我们相信,在大时间跨度的经济学研究中,只有创新才能充当真正的主角。市场经济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之所以能够支撑世界经济的高速增长,首要原因还不是它的资源配置效率,而是它空前强大的创新激励机制。新古典经济学作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忠诚辩护士,却未能把握住市场经济最本质的优越性,这一理论现象是颇为耐人寻味的。
首先在理论上系统论证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创新激励功能的经济学家,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死敌——卡尔·马克思。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是以占有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剩余价值的生产可以分为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与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后者必须通过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普遍提高来实现,它依赖于一种普遍追求资本利润最大化的市场竞争机制。首先是个别企业由于新的发明创造、新的工艺流程、新的劳动组织或者新的原材料来源等等,而提高了个别劳动生产率,节约了生产成本,取得了超额利润。此后,这种创新的成果通过竞争的压力或迟或早地被推广到同行业的其他企业,行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单位产品价格下降,个别企业的超额利润消失。但是对超额利润的无休止的追求会不断地重复这一过程,只要资本对利润的追逐没有停止,企业的创新活动就永远没有止境。一个行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不一定会增加资本的相对剩余价值,但是,所有生产部门劳动生产力的交替上升必然会降低生活必需品的生产成本,减少其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而缩短工人生产自身生活资料的必要劳动时间,增加剩余劳动时间,增加资本的相对剩余价值。这正是资本本身具有的“超越出发点”[27]性质的一个重要表现。
熊彼特是第一个试图在新古典均衡理论的框架内重新突显市场竞争创新激励机制的经济学家。他首先在经济学理论中定义了创新范畴并确立其重要地位,直接用创新机制解释了资本利润的来源。由于在新古典的均衡状态下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效用,“每一产品的最后增量,将在除了成本之外不会得到更多效用的情况下生产出来”。因此,“在生产中,一般不能得到超出生产货物的价值的剩余价值。生产只能实现在生产计划中预先见到的价值,它是预先潜存于生产资料的价值之中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不创造‘价值’,就是说,在生产过程进行中不发生价值的增加”(熊彼特,1990)。那么资本利润从哪里来呢?没有利润,资本主义经济的原动力又在哪里呢?熊彼特认为关键在于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即创新。每一次创新都会提高企业的生产力,而当新的要素组合方法刚刚使用,还尚未被其他企业模仿时,创新企业就会因为“垄断”其独创的生产方式而享有垄断收入。“企业家没有竞争对手,新产品的价格完全是,或者在某种范围内,按照垄断价格的原则来确定的。为此,在资本主义经济内,利润中包含有垄断成分。”(熊彼特,1990)当然创新造成的垄断在多数情况下不可能持久,随着竞争的展开,垄断价格最终会复归为竞争价格,利润也因此而消失。但是熊彼特认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创新速率已经达到这样的程度:连续不断的创新过程连续不断地创造出短暂的“垄断收入”,企业家们你方唱罢我登台,不断地创造新的要素组合方式推动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利润“附着于新事物的创造,附着于未来的价值体系。它既是发展的产物,也是发展的牺牲品”(熊彼特,1990)。在一个连续不断的动态过程中,利润成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常态。
尽管马克思与熊彼特在价值理论方面存在着根本差异,但两人对资本、利润、创新、发展的相互关系的理解,仍然有高度的相似性。创新是发展的火车头,利润是创新的原动力,而市场竞争下的资本关系则是维持企业家永不衰竭的利润冲动的制度根源。市场经济的强大创新激励功能,是由企业之间围绕资本利润的竞争维系的。人类至今还没有找到第二种制度安排能取代市场竞争中的资本利润关系,对创新活动有如此强烈的激励功能。
当然二者的理论也存在一个重要区别。在马克思那里,主角是笼统的资本,是个别资本之间的竞争导致了利润的不断出现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而在熊彼特那里,主角是以创新活动为己任的企业家。资本被从概念上分解了,资本所有者只是一个单纯的要素所有者,而企业家则是利用市场机制实施要素新组合的人。这一区别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两位经济学巨匠著述年代的差异。到20世纪上半叶,发达资本主义各国基本完成了从传统企业制度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化,公司制已经成为大中型企业的主体。因此,在熊彼特的著作中,一个独立于资本所有者的企业家角色出现了:它一方面是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的现实在理论上的反映;另一方面又是创新功能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突显的反映。熊彼特的企业家概念强调的是企业经营者的创新职能,他甚至认为,企业家仅仅就是因为创新才有存在的价值。事实上,社会经济创新效率的提高仍然离不开资本积累,无论怎样的生产要素新组合,总是需要资本投入才能推动,因此,资本积累仍然是社会经济增长不可缺少的因素。但在创新速率日益加快的条件下,积累的主题已经从数量转变为质量,转变为投资与创新的耦合。资本所有者与创新企业家的分离是现代经济的一大特点,它使得拥有创新才能的企业家资源可以被更充分地利用。但企业家也必须与资本结合才能发挥作用。现代公司制度为这种结合提供了保障。在公司制度中,具有创新才能的企业家不一定要自己拥有资本,但他们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与资本所有者分享剩余,因而也分享创新成果。在股权高度分散的所谓经理型企业中,经营者而不是所有者分享企业剩余权的更大份额。离开对企业家的创新激励机制,单纯用代理成本理论解释这一现象是不够的。现代企业的自主创新过程在典型情况下分区分为两个途径:一是大企业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集中大量人力财力进行自主创新;二是高技术创业型企业利用风险投资基金完成创业过程。二者都是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活动,两种途径下,资本所有者与创新组织者如何分享企业剩余,都是制度安排的关键环节。(www.daowen.com)
当然,市场经济的创新激励机制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创新是一种非常复杂的人类活动,从本来意义上说,知识的积累及其在生产过程中的运用是全人类共同努力的结晶。尽管不同个人在此过程中的努力与贡献极不相同,但由于每一步创新活动的唯一性与独特性,几乎没有任何方法能够确定各个个人在创新过程中的贡献份额。市场用其特有的简化方式处理这个难题,它奖励结果,而不奖励过程;奖励新知识的产业化,而不奖励新知识本身;奖励超出常规的额外收益,而不管这个额外收益在多大程度上是创新活动的产物。无论是超额利润还是垄断收入,巨额创新成果都以契约剩余权的形式体现,在传统企业中它归资本所有者所有,而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则主要归掌握企业控制权的高层经理人员拥有。于是,市场创造出一个自身利益与创新成果休戚相关的社会阶层,依靠它的不懈努力从总体上拉动创新过程的不断加速。与此同时,现代市场经济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制度调整,弥补自身创新激励机制的不足。第一,建立专利制度和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延长企业家创新成果的“收获期”,增强创新激励的力度。第二,利用国家干预加强基础性研究,弥补整个社会在知识创新源头上的动力不足与资源不足。
如果以上关于市场经济创新激励机制的理解大体合理,那么,公有制与创新效率的关系就有以下几点推论。
第一,公有制与计划经济的结合在创新速率日益提高的现代经济中是低效率的。计划经济的根本缺陷在于,企业之间没有以利润为目的的市场竞争,因此也没有对企业家创新活动的永不枯竭的激励源泉。计划经济对于创新成果的模仿与推广来说也许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它能够集中一国的财力与人力在确定的目标与方向上不间断地努力,使新的生产方式迅速推广。但对于以不确定性为特征的创新活动来说,这种强调命令服从关系的经济体制,就弊大于利了。创新是向未知领域的探索,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明确目标与严密计划,它依靠大量探索者的自主参与自由竞争,在无数可能性中寻找成功的出路,成功往往借助于直觉、产生于偶然。计划体制自上而下的控制模式,不鼓励绝大多数中下层成员的独立思考与自主活动,一切都必须在中央计划者的监督与控制之中,而计划者又不可能理解丰富多彩并且新颖独特的创新过程,不可能对此做出正确评价,更不用说合理地给予奖惩了。从这个意义说,计划经济体系从一开始就背离了公有制的初衷,它禁锢与窒息劳动者的创新精神,因而表现出明显的僵化特征。随着经济增长的创新速率提高,计划经济迟早会从实现赶超战略的体制保障转化为障碍。
第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假如公有制采取完整的公有资本形式,它与市场经济的创新效率没有任何矛盾。尽管市场经济的创新激励机制建立在资本对超额利润无休止追求的基础上,但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创新过程是依靠区别于资本所有者的企业家推动的,创新型企业在公司制企业中与资本所有者分享剩余,而不论资本属于公有还是私有。一个在激烈市场竞争旋涡中的公司制企业,不论股本结构怎样,不论公有资本在公司股本中占多少份额,都必须依靠自己的竞争实力求生存,求发展。创新是提高竞争实力的有效途径,越是在大规模经营领域,越是在发育完善的市场体系中,情况就越是这样。资本固有的生产性、社会性和超越出发点的性质,应当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对公有资本创新效率的怀疑主要是其利润冲动强度,说到底还是公产代理人忠诚尽责的经济动因问题。这一点我们已经在有关主动代理机制的讨论中做了分析。需要补充的是,由于企业家分享创新收入,企业资本职能的执行者(经营者、创新者,但不是资本所有者)的收入方式与收入水平更加远离普通工薪阶层,这是发育完善的市场经济的普遍现象,而不以企业资本中公有资本的比重为转移,至少在竞争性产业领域,情况就是这样。但这一现象的经济学含义是耐人寻味的。它既区别于公有制的劳动平等逻辑,又区别于私有制的资本平等逻辑,也许这种非此非彼的中性特点,正是其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所在。
第三,劳动主权型企业在创新效率上有其局限性。一方面,由于资源流动性的障碍,在劳动主权型企业下,要素组合的选择空间较小,企业家施展才能的舞台比较窄小;另一方面,劳动主权型企业的目标函数不在利润或资本价值,而在于劳动收入的最大化,尽管提高劳动生产率也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手段,但相对于利润目标来说,对企业家的创新激励较弱。因此,在多数情况下,劳动主权型企业出现在创新频率较低的传统行业,出现在以技术模仿与推广为主的发展领域。但是,事情也不能一概而论,创新高频率行业企业的职工构成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少数高科技人才与大多数操作工人的结合,创新活动局限于少数人,因此全体劳动者分享剩余的公有制关系只会使创新激励减弱,不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另一种类型是高科技创新人才占多数的企业,这是一种创新团队型企业,创新人才以及他们的少数辅助人员构成企业职工主体,团队内部的劳动平等关系对于团结奋进、协作攻关具有促进作用。对于这类企业来说,全体职工持股的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不失为一种合理的选择。团队成员间的持股份额可以根据个人贡献的差异而有所区别,但当差异被限制在一定限度内时,企业内部的劳动平等关系是存在的。不仅如此,由于产权安排与企业核心竞争力高度吻合,在知识经济的发展中,这类企业还将显示出越来越强劲的生命力。[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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