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有可供参照的先例,社会主义建设只能在实践中摸索,在试探中前进。在重大问题上每前进一步,往往要反复试错,甚至有可能付出超乎寻常的代价。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曾经预言,新生的工人国家可以由全体工人直接参与管理[7],十月革命后仍然主张工会应该成为国家组织[8]。但是,建设国家的实践很快让列宁认识到,依靠自下而上的民主方式管理经济过程是不切实际的。自上而下的委派制、一长制、集中制才是管理经济的有效方式[9]。无论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还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主义的经济组织都离不开科层等级制度。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还曾经断言,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经济组织应该是一个“国家辛迪加”[10],即覆盖全社会的“大科层”组织,商品、货币关系将会消亡。但是,这个结论很快也被实践否定,于是就有了允许商品买卖、货币流通的“新经济政策”[11]。此后,斯大林在工业化进程受阻,国家出现粮食收购危机的严峻时刻,宣布终止“新经济政策”,向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转轨,商品货币关系重新被关进越来越狭小的计划经济笼子。斯大林在回到覆盖全社会的计划经济“大科层”的同时,给农业集体经济保留了一席之地,进而为国家与集体农业的商品交换保留了一席之地[12]。总结这些实践经验,斯大林主导编写了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13],即理论形态的“苏联模式”。苏联模式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主义阵营”的崛起而在东欧、东亚一系列国家推广。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最初三十年借鉴苏联经验,但也从来没有全盘照搬苏联模式。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结合中国实际,就若干重大问题对苏联模式提出了修正意见[14]。不仅如此,1958年发动的人民公社运动,曾尝试突破集体经济与国营经济的界限,向更加严格的“国家辛迪加”体制靠近。此后,1966年发动的“文化大革命”,试图冲破官僚等级制度的羁绊,通过自下而上的群众组织管理国家。众所周知,这两次大规模社会实验都以惨痛的失败告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终于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
回顾百年历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的独特关系令人深思。马克思主义主张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在这里具体化为交替互动、高度纠缠的特殊形式。理论与实践都几乎在一张白纸的状态下起步。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深入研究中,就未来社会提出若干原则性构想,这些文献大多在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中得以综述[15](不包括当时尚未公之于众的手稿)。如前所述,其中不要说细节,就是有关根本原则也未必全都能通过实践的检验。另一方面,实践的社会主义大厦是在旧制度的废墟上建立的,新建筑依据的图纸除了终极目标之外,其他部分并不是最终完成稿,而且还有一系列不切实际的差错。勇敢的探索者不得不边设计边建设,还经常会“拆了重来”。毫无疑问,此乃古往今来开创性事业的共同特点。成功实践的积累会形成理论,正确理论的推行再指导下一步实践。以实践哲学指导的社会主义这一特点更加突出:实践不可能完全脱离既有理论,理论也不可能大跨度地超越实践。这种互动就像人类直立行走一样,左脚与右脚不可能分开两步。某些情况下(如中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率先前行的往往是介于理论形态与实践形态之间的党的方针政策。广受诟病的“理论解释政策”现象,其实应当合理解读。首先,政策需要在理论上被正确解释,才能在实践中被有效贯彻;其次,受实践检验的政策才能在理论上得到总结,修正其该修正,提炼其可提炼。总体上说,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与实践高度纠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相互关系可以类比量子力学的波粒二重性。(www.daowen.com)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般原理认为,在理论与实践的对立统一中,实践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一点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演进中表现得尤其突出:理论跟随实践发展,总体进程具有更多演化而不是建构的特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