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
李政,经济学博士,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创新创业研究院副院长,吉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宝钢优秀教师奖和吉林省首批高校“学科领军教授”等称号。曾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纵观中国国有经济70年发展改革历史以及其背后逻辑与经验,有两个问题可以思考一下。(www.daowen.com)
第一个问题是:经过70年发展建设,中国经济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堪称“中国奇迹”,今天的中华民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有经济无疑为此做出不可替代的巨大贡献,同时国有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成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个基石或基础,为什么国有经济却没有得到大家的广泛认可和客观、公正的评价?第二个问题是:中国经济改革面临一个奇怪的现象,众所周知,国有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经济,为什么舆论上把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载体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对立起来,且社会上广泛存在支持民营经济(私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抨击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声音?我认为这两个问题需要认真的思考和回答,实际上这其中还存在众多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需要去梳理和澄清。
需要指出的是,之所以站在国有经济的视角来研究这一问题,不仅因为国有经济的重要地位,还在于国有经济的视野更开阔,国有经济比国有企业在更高的层面上。国有经济包含国有企业,但是国有企业并不是国有经济的全部,这是一个重要的需要明确的问题,所以这里要讨论的不仅仅是国有企业,而是国有经济。实际上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概念都是时代性的。改革开放前没有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概念,而是国营经济和与之相对应的国营企业,后来才逐渐出现了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提法。(“国有经济”这一称谓是在20世纪80年代逐渐出现的,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政府文件以及实践工作中只有“国营经济”和“国营企业”的称谓,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正式将“国营经济”“国营企业”修改为“国有经济”“国有企业”。)但与国营经济相对应的只有国营企业,而与国有经济相对应的却不止国有企业,还包括国有资本、部分国有出资企业等。当前人们对国有企业概念的使用出现了混淆和错误,从而引发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如错把国有企业当作国有经济的唯一实现形式,把国有企业改革当成国有经济改革的全部内容,这在理论和实践上是有较大危害的,需要通过进一步研究对这些概念进行纠偏。那么,国有经济和国营经济、民营经济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这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思考,国有经济和国家经济的关系同样值得深入思考。总之,从国有经济而非国有企业的角度研究相关改革非常必要、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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