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军民融合:历史与现状

中国军民融合:历史与现状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最早提出的并非军民融合的概念,而是军民结合。从20世纪国防工业发展至今,中国的军民融合经历了三个阶段。之后,航空工业开始逐步走出原有的单一军工产品市场,进入国民经济大市场,出现了军转民产品遍地开花的火热局面。《意见》提出军民结合产业取得长足进步、已经成为先进制造业的组成部分的判断。表3.14军民融合政策进程大事2017年军工集团的产业构成中,军品、军工高技术产业(包含“四民”

中国军民融合:历史与现状

中国最早提出的并非军民融合的概念,而是军民结合。军民结合是指国防工业既生产军品,又生产民品。这一定义反映了军民结合的主要特征和内容(樊恭嵩,1987)。但是,与现阶段所说的军民结合相比,军民融合的内涵更广泛,意义更深远。军民融合就是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为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丰厚的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从20世纪国防工业发展至今,中国的军民融合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军民分离”时期

1958年,我国军工企业在很短的时间内做出了很多民品。但是,20世纪60—70年代,中国跟苏联关系比较紧张,开始了三线建设、六大行业,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军工体系,实现了指令形式下的军品与民品科研生产体系。

(二)“军民结合”时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提出“国防和军队建设要服从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由于20世纪60—70年代的三线建设建立了庞大的军工体系,此时,随着国家战略的调整,军品任务陡降,广大主要依靠国家订单的国防工业立刻陷入了困难。在这种背景下,20世纪80年代初,军工系统开始实施“军转民”。这一时期军工系统生产能力开始过剩。最开始,抱着军工行业各方面超越民营企业的优越感,开展民品开发被当作一时之计,并未全心投入。当时的民品市场也发生了转变,开始走向竞争。因此,整个国防工业的军企滑坡很严重。

1986年8月,航空工业部召开紧急会议号召军工企业要找米下锅,保军转民。之后,航空工业开始逐步走出原有的单一军工产品市场,进入国民经济大市场,出现了军转民产品遍地开花的火热局面。

面对这种形势,军工系统由一开始生产一些大路货逐步转向由军工强势技术转出生产产品。经过20年左右的时间,军工系统中的民品生产由1978年占总产出的11%发展到1999年占总产出的77%,从单一军品的生产模式发展到能军能民。

此时,军工系统民品分为三类。第一类,也是现在依然沿用的军工主导民品(核能、民用航天、民用船舶电子行业);第二类,军工支柱民品(汽车摩托车等);第三类,军工优势民品(军工利用军用技术做的化工产品、航天做的烟丝机器、船舶做的港口机械、包装机械、电子的通讯设备等都是军工优势技术转过来的)。到1999年,军工民品的发展壮大已经初步具备了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基础。

20世纪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消费品的要求也日益增高。日用品方面的许多新产品都有军工企业的影子。自行车、手表、缝纫机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微型车、专用车等军工企业都有涉足。在那段军品任务下降、军工企业转向民品市场渡过难关的时期,这些陪伴了中国人民转型时期的产品也伴随着军工企业的改革。这些产品都曾广受欢迎,在军转民的最初时期获得了成功。但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新产品的不断涌现,这些产品大多都消失了。其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不能适应市场竞争是军工企业失败的重要原因。

(三)“军民融合”时期

(1)军民融合产业的初步形成和发展(www.daowen.com)

2000年,国防科技工业发布“十五”规划纲要,提出发展军工产业的概念,提出军民品分线管理,实行联合兼并重组,促进优势互补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通过发挥军工技术优势,开始发展核能、航空、航天、船舶等军工主导民品,壮大军工产业。在规划中提出,这里的军工主导民品如船舶工业主要发展大型船舶和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航空工业则是扩大国外民机的零部件生产品种和规模,波音开始转向生产,我们有些航空企业抓住了机会,从这里开始学习,给我们航空的发展带来很多经验。航天工业则要加速发展国民经济急需的实用高效的地面卫星系统。核工业要大力推进核技术的应用,包括推进核电设备的国产化。在这同时,也提出了发挥军工高技术优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纲要中所指的军工产业已经基本提出军民融合产业底层和概念的雏形。这一时期,军民品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第一是体现军工特色的四类产品销售占到20%以上,第二是产品走向高技术化、品牌化、规模化,形成了一些知名品牌。军工的民品向突出军工特色转变,一定要以依赖军工优势技术为基础。

2006年,国务院转发的《国防科技工业“十一五”发展和改革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针对出现的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竞争力弱的问题,第一次在政府文件中提出了军民结合产业的概念。当时还是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阶段,第一次提出装备寓于能力、能力寓于产业。《意见》提出军民结合产业取得长足进步、已经成为先进制造业的组成部分的判断。所以,国防产业要发挥军工技术能力和人才优势,大力发展核电、航空、航天、船舶等四大类核心产业。

(2)大力发展军民融合产业

2010年,工信部出台的国发〔2010〕37号文将军民融合产业详细分解。该文件将其分成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与军品技术相近工艺、设备设施相通的产业,除了民用航天、民用核能、民用航空、民用船舶等传统“四民”之外,加入了电子信息和民爆器材。第二个层次是利用军工技术优势发展的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安防产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三个层次是大安全大防护产业。

2017年9月通过的《“十三五”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军工高技术产业,这里也是分成了三大类,第一类还是军工高技术产业,以“四民”为主的军工主导产业,包括电子信息;第二类是军转民的高技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第三类是从国防科技工业的角度提出了大安全大防护,因为军工技术在这些方面做得是非常先进的,例如安防、应急抢险等,这些对军工技术来说并不难。

中国政府鼓励民用企业进入军工产业参与武器装备的科研、生产、经营,部分省、市、自治区还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促进军民产业的融合式发展,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政策性进入壁垒逐渐降低(参见表3.14)。

表3.14 军民融合政策进程大事

2017年军工集团的产业构成中,军品、军工高技术产业(包含“四民”)、其他民品各占1/3,原有的军工国企在军民融合的过程中发展非常迅速。中国航天科工集团2016年军民融合产业已经实现产值1 332亿元,占总产值的65%,军民融合整个产业规模已经超过2012年航天科技工业的全部产值。民参军也越来越深入和广泛,到2017年我国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中有超过1/3都是非公有制企业。不过,与此同时,我国的军民融合还存在融合领域比较窄,融合层次比较低,国防工业和民用产业中融合的比例还比较小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在军民融合发展过程中出现并且必须要解决的。目前,军民融合过程中成果初现,但从体制上说还存在着从计划到市场各自为政的情况。国防工业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采购等都是按国家指令行事,民营企业进入虽然增速明显,但是还比较少,市场发挥的作用有限。目前,国防工业几个大的部分如基础设施建设、科研、人才培养、装备制造、国防动员、后勤保障等还都是军民分立的,从体制上还没有建立起有效连接,军费还没有实现统筹规划使用,各种科研和基础建设管理不够统一,出现很多的重复建设投资。从体制上说,十二大军工集团均为国企,民营企业进入壁垒较高,所有制改革也势在必行

20世纪以来,我国的军民融合政策经历了“军民分离”(1949—1977年)、“军民结合”(1978—2006年)、“军民融合”(2007年至今)三个演变过程。现在是军民融合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军民融合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过渡、进而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期。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是一步步细化落实的过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