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两件有价值的出版史料的介绍

两件有价值的出版史料的介绍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来兴趣集中在中国近现代出版企业制度研究方面,因此特别留心与之相关的史料。阅读上海市档案馆编著的《旧中国的股份制》,发现中间有两种比较重要的出版史料。这两件史料张静庐编的《中国近现代出版史料》没有收录,宋原放主编的《中国出版史料》“近代部分”、“现代部分”也均未收入。下面笔者对这两件重要的出版史料分而述之。上述两份史料,编著者是分列于“中国图书公司”下的。

两件有价值的出版史料的介绍

近来兴趣集中在中国近现代出版企业制度研究方面,因此特别留心与之相关的史料。阅读上海市档案馆编著的《旧中国的股份制(一八六八—一九四九年)》,发现中间有两种比较重要的出版史料。一种是关于中国书业有限公司的,属近代;另一件是关于良友图书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属民国。这两件史料张静庐编的《中国近现代出版史料》(八卷本,上海书店出版社影印再版)没有收录,宋原放主编的《中国出版史料》“近代部分”、“现代部分”(湖北教育出版社、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也均未收入。而汪耀华选编的《民国书业经营规章》(上海书店出版社出版)同样没有涉及良友图书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鉴于两份史料的重要价值,加之《旧中国的股份制(一八六八—一九四九年)》一书刊印仅千册,流布不广,治出版史者很少注意到,因此有介绍的必要。下面笔者对这两件重要的出版史料分而述之。

书中收有中国书业有限公司的史料有二:一是《中国书业有限公司缘起》(以下简称《缘起》),一是公司的《章程》[1]

《缘起》的文字不是很长,不妨抄录如下:

保固有之势力,辟将来之利益,以为我社会扩充生计者,商业而已。传先哲之精蕴,启后学之童蒙,而为我国家培育人材者,书籍而已。至经商而专业为书,则国家教育之成败,社会进化之迟速,悉于是托命焉。其业之隆替,即以人材之多寡,为实验之衡。书业而有失败,即国家社会之运命,亦将随以中踬,其所系顾不重哉。印版书之发明也,典籍流传,为之大增。中兴以来,书业之盛,以粤、蜀、江、湘为最。中省刊行之本,衣被遍天下。自西人聚珍石印之法,输入中国,而刊目之用,日形其绌,至今日而几绝响矣。迩者朝廷停罢科举,广开学校。旧时典册,不适教科,庠序之中,咸欲购取新编,以供训迪。海内达识之流,闻风兴起。沪上一埔,书肆林立。进步文明,此实先导。然而经营伊始,缺点实多。无消息以相关通,无章程以相部勒。同一有用之书,而彼此编译,各自为谋。优者犹思创作,黠者不耻袭取,面目改变,则专利无权辞义雷同,则购资虚耗。推其流弊,悉数难终,小则丧失信用,大则贻误学术。使非有以整齐而划一之,几何不立见失败也耳?往者同文书局之设,影印精良,规模宏达,中外推重,卒以经理失宜,重资虚掷,曾几何时,嘎然中止。前车之鉴,其可不深长思耶?用敢不辞苦口,敬告同人,凛优胜劣败之危言,据同舟共济之大义,重鸠团体,明定商联,合各省为大群,化幺匿为拓声,以拯国觉民为天职。宗旨必期相同,以大局公益为指归,利害必思与共。谨定名曰:中国书业有限公司。用竞争于对外,萃秦越为一家,则我书业之宏大博实,莫之于京,而互相砥砺,益求精善,其影响于国家社会者,庸有既哉。

这份资料也包括章程,档案的原件均没有标注年月,据上海市档案馆研究人员考订,时间应是1905年7月。《公司章程》包括正本的35条,另附有《现行招股章程》。《公司章程》第一款“名号”中第一条曰:“本公司以联合全国书业团体,共享固有之利权,辅佐教育普及,驱策文明之进步为宗旨。故定名为:中国书业有限公司。遵照钦定大清商律有限公司章程,在商部呈请注册。”第二款是“营业”方面的,第二条这样说明:“本公司系办理各种石印、铅印、铜版、印刷,翻译各种书籍、图画,发行杂志,制造标本,铸售铜模,铜版、铅字、铅版,并制造运售学校一切用品及印刷机器纸张、物料等。”第三款是“营业地方”,标明为“上海英租界”,“编辑所、印刷所先行赁屋开办,再行择地建造”。本款有4条,涉及本埠、外省,乃至偏僻之区,内容详尽,不赘述。第四款的5条,是关于“股本”的,其中第七条云:“本公司股本共集银圆五十万元,分作五万股,每股计银圆十元。先收二十万元,作为有限公司优先股。除本埠创办同业先认十万之外,再招外股十万元(除本埠同业外,学界、商界皆得预股)。其余三十万元,作为普通股,俟办有成效,需用款项,分三次续招,须于两个月前登报布告。”第九条则申明“本公司为中国书业同人组织创办,并为保全华商利益起见,故专收华人股本”。第五款的4条分别论述“股东权利”。第六款“办事权限”是关于董事、司理(即现在的经理)、查账等人员责权利及办事规则等问题。第七款为“分派利息”。第八款是“附则”。《现行招股章程》文字不长,亦全文转录:

一、本公司创办人,共认定一万股,其余一万股在外招集。凡属华人,均可附股。

二、发起赞成,不支薪水,不沾利益。俟公司成立,即行告退,归入股东。

三、本公司收股银日期,以本年七月初一日为始,以拾月三十日截止。如于限内股数已足,即行登报停收。

四、凡愿附股者,于七月初一日后、十月三十日前,开具店号、姓名、籍贯、住址,向本公司代收股本处挂号,并将所认每股三十元,同时缴纳,制取收据

五、收股截止,应换股单,于两个月内登报布告。

发起者:中西书局 公艺书局 会文学社 同文书社 宝善斋文富楼 文盛书局 读味楼 彪蒙书室 同文晋记 新学界图书社文通书局

这些发起单位,有的是我们熟悉的,出版史上有明确记载;更多的是大家不太清楚的。这里,我们还有一点疑问提出来讨论。上述两份史料,编著者是分列于“中国图书公司”下的。分明标明是“中国书业有限公司”,为什么冠以“中国图书公司”的总帽子呢?我们推测是馆藏档案原件整理者这样标注的。其实,从《缘起》和《章程》的实际内容看,叫“中国书业有限公司”名副其实,因为它的经营范围不限于图书出版发行。

至于中国图书公司或称中国图书有限公司,晚清民国时期上海倒是有过两家。据朱联保编撰《近现代上海出版业印象记》记载:1906年苏州洞庭山人席子佩(裕福)与曾少卿发起组织中国图书公司,以出版小学教科书为业务重心。席、曾两人都是上海的大资本家;他们拉南通张謇为董事长。这个公司于1914年4月关闭,出盘给了商务印书馆,改名为中国和记图书公司。[2]这个中国图书有限公司成立时曾在《申报》刊登广告,宋原放主编的《中国出版史料》收录了该公司的《招股缘起》、《章程》以及《开收股份广告》。[3]同是这一家公司,《上海出版志》所记有所不同,其“1843—1949上海出版机构一览表”中,中国图书公司的创办时间标注为1908—1918年,地址在河南路(今河南中路),创办人、主持人为席豫福、傅子濂等[4]。“豫福”显然是“裕福”之误。席子佩(?—1929),原名裕福,字子佩,祖籍江苏吴县洞庭东山,迁居青浦(今属上海市)朱家角镇。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冬其兄席子眉病逝,继任《申报》经理。美查公司因《申报》营业不振,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正式以75 000元代价将《申报》全部产业出让给席子佩等人。清宣统元年(1909年)正式签订合同,主权移归国人。民国元年(1912年)席等又将《申报》产业以120 000元代价转让给史量才。可见,席子佩办中国图书有限公司,正是他接掌《申报》的初期。此公司与我们前面所叙述的中国书业有限公司显然没有什么联系;而迄今为止,还未见有关于中国书业有限公司的考证与分析。因此之故,上海市档案馆的那份史料也弥足珍贵。

良友图书印刷公司,是由广东人伍联德集资创办的一家以印刷业务为主的机构,发展成以出版为主的新型出版社。公司从1925年7月15日正式开张到1946年五六月间宣告停业,前后经历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在我国近现代众多的中小型出版机构中,算得上是历史比较悠久、影响也比较大的一家。[5]良友公司是股份制的形式,起初主要从事印刷,称良友印刷公司。

据曾担任过《良友画报》主编的马国亮回忆:在良友公司史上,有几次招股融资活动。“良友开创之初,曾先后招股了两期:第一期为四万元,第二期为六万元。”“一九二九年初,为了更大地发展业务,良友公司又再一次扩充招股。”这次“共招十万元,分为一千股,每股百元,然后成立‘良友图书印刷股份有限公司’”[6]。而我们参照《上海通史 第10卷·民国文化》,注意到两点不同:一是公司成立时间。二是第三期招股时间。[7]该书论述如下:“1926年底将公司迁至北四川路20号B(商务印书馆对面、伊文思书局隔壁),增添机器,经营出版,加设出版部,为良友图书印刷公司,并且开始编辑出版其他书籍。”“1928年公司全年营业额二十五万多元,其中印刷占33%,出版占52%,其他体育用品占15%。另外,已在香港、广州、梧州设立分公司。1928年11月公司利用良友杂志良好的社会影响,向社会公开招募10万元(每股100元,共1 000股,其中400股向老股东定向募集,另外600股向社会公开发售),将股本扩大到20万元。到1931年,在公司创办7周年之际,公司的年营业额已达到53.4万余元,还在全国和海外设立了10家分公司。良友已经成为全国一家知名的文化机构。这年10月,良友公司又一次扩充资本,向社会公开招股。此次同样招股1 000股(每股100元),40%向老股东定向募集,60%面向社会。经过这样扩张,公司的实力大大加强。”笔者的这些数据主要来自《上海良友图书印刷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充招股简章》、《创业七周年记》(《良友》1931年10月第62期)、《1930年8月15日上海良友图书印刷有限公司第二次公开招股简章》。

到底是1928年11月还是1929年初,良友公司再次面向社会招股,合理的解释是,1928年11月公司公开发布招股简章,实际招股工作的完成在1929年初。马国亮先生是凭记忆写作的,说的大体也不错。至于良友图书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的时间,马国亮说是1929年,许敏说是1926年,看来值得商榷。笔者觉得,《旧中国的股份制(一八六八年—一九四九年)》所收录的有关良友公司的几种史料有助于解开这个疑惑。

书中收录的第一种史料是《良友图书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会议决录(1927年7月15日)》。这个《会议决录》文字不多,抄录如下:

中华民国十六年七月十五日,良友图书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北四川路本公司内举行创立会,计划到会股东五十二户,计五百六十二股;每股一权,计五百六十二权。即行开会,会推余汉生君为临时主席,报告筹备经过情形,经众认为满意,遂由主席将公司章程逐条宣诵,略经修改,即行通过。继由各股东投票选举董事、监察人,选举结果如后

董事:李自重 五百六十权

李伟才 五百三十二权

洪我仙 五百十二权

伍联德 五百零四权(www.daowen.com)

陈爵信 四百八十四权

余汉生 四百六十八权

刘维贺 四百四十权

黄保民 三百八十五权

监察人:陈炳洪 五百五十四权

检查资产员,当议决由全体董事、监察人依照公司条例第一一四条之规定,详细检查报告本会。会议毕,略用茶点,遂即宣告散会。

临时主席余汉生

可见,股东正式议决成立良友图书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是1927年7月15日。此前公司自行如何称谓,与到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注册,还是有出入的。此次会后,公司应该是正式向国民政府的全国注册局递交了有关材料。1928年,全国注册局批令(第2260号)就是给良友公司的回复:

批良友图书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潘序伦呈乙件,代理呈请公司成立注册由。呈件均悉。查所报告各件大致尚无不合,惟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关于公积金之提存未按照《公司条例》第一百八十三条办理,应修正;又股票样张印有摘录章程,其第三项载本公司股息订周年一分,按之原章,并无此项规定,究以何为据,应删除。统仰遵办具复。此批。

中华民国十七年九月十五日

局 长 李宗侗

副局长 任祖棻

这便是有关良友公司的第二种史料。全国注册局批复下达后,良友图书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就算名正言顺了。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很快在1928年9月出台了《良友图书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董事会章程》。这两份文件与一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章程没有很大的区别。《公司章程》的原始档案缺第十一条。章程的“第一章 总则”如下:“第一条 本公司依照现行公司条例股份有限公司之规定,定组织名为:良友图书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条 本公司设总公司于上海北四川路,分公司在香港、广州及其他大城市。第三条 本公司专营印刷及出版事业。第四条 本公司营业年限自成立起永远成立。第五条 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以通函及登载上海通行日报两种以上。”公司的注册资本是20万元,分为2000股。全部章程除“总则”外,另有“股份”、“股东会”、“董事、监察人”、“会计”、“附则”几章。《董事会章程》有18条,对董事的产生及补选办法、董事的任职资格及责权利、董事会的召开等有明确细致的规定,不再赘述。看来,马国亮先生说良友图书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是1929年是不够确实的。公司大致的发展过程及名称演变应该是:良友印刷公司(1925年)——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26年)——良友图书印刷股份有限公司(1928年)。

(原载《出版史料》2012年第4期)

【注释】

[1]上海市档案馆编著:《旧中国的股份制(一八六八—一九四九年)》,中国档案出版社,1996年,第90—95页。

[2]朱联保编撰:《近现代上海出版业印象记》,学林出版社,1993年,第103页。

[3]宋原放主编,汪家熔辑注:《中国出版史料》(近代部分 第三卷),湖北教育出版社、山东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51—158页。

[4]《上海出版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出版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第251页。

[5]王余光、吴永贵:《中国出版通史》(民国卷),中国书籍出版社,2008年,第116—121页。

[6]马国亮:《良友忆旧:一家画报与一个时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第47页。

[7]许敏:《上海通史 第10卷·民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00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