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英国农业对工业崛起的贡献

英国农业对工业崛起的贡献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农业部门能为养活非农业人口提供粮食和原材料。5.农业部门能通过农产品出口换取外汇,以供其他部门进口必需的资本品或国内没有的原材料。英国的农业生产率早在19世纪伊始就已经居欧洲前列了。繁荣的农业部门也为英国的工业提供了一个现成的市场。总之,英国的农业在英国工业崛起时期扮演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欧洲大陆农业所起的作用与英国不同,在不同的区域之间亦是如此。

英国农业对工业崛起的贡献

我们早已指出,19世纪发生的重大经济结构变化之一就是农业部门的相对衰落。当然,这并不是说农业不再重要,恰恰相反,农业相对规模下降的前提是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前者下降的幅度与后者增长的幅度成比例。换言之,一个社会有能力使全社会的消费标准超越简单的生存温饱标准,并且有能力转移相当数量的劳动力至其他潜在生产率更高的部门,其前提条件取决于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这种观点没有把粮食进口这个因素考虑在里面。尽管绝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尤其是英国在19世纪一定程度上确实进口了粮食,但它们的农业部门一样拥有很高的生产率。)

农业生产率的提高能提高整体经济的发展水平,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农业部门能为非农业岗位提供剩余人口(劳动力)。

2.农业部门能为养活非农业人口提供粮食和原材料。

3.农业人口能作为制造业和服务业产品的市场。

4.农业部门能通过自愿投资或缴税,为非农业部门的投资提供资本。

5.农业部门能通过农产品出口换取外汇,以供其他部门进口必需的资本品或国内没有的原材料。

农业部门并不一定要同时发挥这五项功能也可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但是如果离开上述两到三个方面的辅助,经济发展就只是纸上谈兵了。也正是出于发展经济的目的,农业生产率必定提高。

英国的农业生产率早在19世纪伊始就已经居欧洲前列了。这个事实与英国早期工业革命的发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尽管1850年以前农业人口的绝对数持续增长,但是一直以来都有很多农业人口转向了非农业活动,这种现象在18世纪后半叶与19世纪上半叶尤为突出。(一般来说是农民的儿女,而非他们自己离开乡村去城市谋生。)

同样地,英国的农业满足了该国对食品以及部分原材料,例如羊毛、大麦和酿酒业中的啤酒花的需要。在18世纪上半叶,英国的农产品中谷物出现贸易顺差。尽管该顺差在1760年后消失,甚至在《谷物法》(The Corn Laws)废除后,英国农民继续提供了全国消耗的粮食中的很大一部分。事实上,18世纪的4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是一段“农业高产期”,当时英国的农业如日中天,就像当时英国的工业一样。技术上的进步,包括轻型铁犁、蒸汽打谷机、收割机及商品化肥的广泛使用,都使农作物产量比早期引进轮作生产方式及相关技术时有了显著增长。大约在1873年以后,随着美国廉价谷物的大量涌入,英国农民减少了小麦的种植,他们中很多人转行生产附加值更高的肉类和奶制品,通常是用进口谷物作饲料

繁荣的农业部门也为英国的工业提供了一个现成的市场。事实上,19世纪中期之前,对于绝大多数工业部门而言,英国乡村人口形成的市场比国外市场要大得多。尽管很少有农业收入投资到工业中去的例证(除了在煤矿业,那些富有的土地主会经常地融资给在他们土地上开发煤矿的煤矿主),来自土地的财富确实对社会总资本的创造有着实质性的贡献,例如18世纪运河的挖掘和公路的修筑以及19世纪铁路的铺设。总之,英国的农业在英国工业崛起时期扮演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

欧洲大陆农业所起的作用与英国不同,在不同的区域之间亦是如此。一般来说,正如在第九章和第十章中所提到的,从欧洲大陆的西北部到南部和东部,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成功的工业化之间紧密联系的程度是成梯度渐降的。耕地改革经常是农业生产率实质性提高的先决条件。有很多种土地改革,但并不是所有的都能产生预期效果。

基本上土地改革都会带来一系列土地所有制的变化。英格兰的圈地运动最终导致了在原先的露田耕作制的土地上建立起相对大型的契约型农场,可谓土地改革之典范。法国大革命时废除了旧制度,确立了法国自由农民对他们小型农场的所有权。这又是一种不同形式的土地改革。法式土地改革也同样推行在被法国占领的领土上,尤其是比利时和莱茵河西岸地区。另一方面,1807年的普鲁士土地改革(见第九章)中,尽管解放了农奴,但却要求农奴们把很大部分土地交给他们过去的领主,也为德国各地主创造了更多的所有地。瑞典和丹麦在18世纪后半叶废除了农奴制,并在19世纪中期开始圈地运动,由此创生了一个佃农土地所有者阶级。

在欧洲其他国家,土地改革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在哈布斯堡王朝统治时期的18世纪80年代,约瑟夫二世试图减轻佃农负担,但无显著成效,直到1848年欧洲大革命才彻底推翻了农奴制。在西班牙和意大利,缺乏诚意的土地改革的尝试与政府对财政收入的需要发生冲突,结果就被废止了。各巴尔干国家继承了土耳其统治时期土地私有制度,但并不认真尝试去改革它。在小农土地所有制中,家族中人数不断增长,但不采取能够防止财产分割的长子继承制,典型代表为塞尔维亚和保加利亚。另一方面,尽管希腊和罗马尼亚也存在小农土地所有制,但是它们也有大片土地是由佃农耕作的。这两种土地制度对提高农业生产率都没有好处。

沙皇俄国因为连续两代君主以两种不同方式进行了土地改革而与众不同。1861年克里米亚战争后勉强实行的农奴解放,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俄国的农业结构。过去的农奴们尽管从过去的土地主手中获得了自由,但他们仍然被迫留在原来的村社中。不得随意离开村社,除非获得特别通行证。即使离开了,他们也必须承担赋税和支付赎金。农业技术没有更新。可耕地定期在农户间进行再分配,因为家庭人员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在这种情形下,土地生产力低下,农民不安定性增加也就不足为怪了。在1905年至1906年的革命浪潮之后,俄国政府废除了农奴赎地金制度,并颁布了所谓的斯托雷平改革方案(Stolypin Reform,以制定者姓名命名),承认了土地私有制,并巩固了农场契约化的生产。由于“押注在富人身上”(wager on the strong),俄国的农业生产率开始上升,但整个国家很快卷入战争和革命。

法国的农业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和它的工业一样,充满矛盾。尽管法国是小农土地所有制的故乡,但它的农业只求温饱并且技术落后,另外,法国同样拥有许多思想激进的农民。1882年,分田制度(morcellement)正处于它的鼎盛时期,大约有450万份每份10公顷(25英亩)的地产,但这只占有全部土地的27%。这些地产多分布在土地不够肥沃的南部和西部。另一方面,超过45%的土地是在更加肥沃的北部和东部,每份地产为40公顷或更多。这些繁荣的农场为日益增长的城市人口提供了可买卖的剩余产品,以满足他们的不断上升的营养水平。另外,尽管法国农民对土地有着极强的依附性,但仍有500多万的农民离开农业,另谋他职。(像英国一样,绝大多数离开农业的都是农民的子女而非农民自己。)另有一些证据表明,来自农业的储蓄被投入到工业投资中,或者至少是间接资本,酿造葡萄酒毕竟是农业的一部分,但却是出口创汇的一个重要来源。

比利时、荷兰以及瑞士的农业一直以来都是以市场为导向的。这三个国家的农业生产率是欧洲大陆国家中最高的。瑞士的农业雇佣了平均50万的劳动力,到1850年上升到了有史以来最多的65万人,又在1915年回落到45万人;但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例却从19世纪初的超过60%下降到1915年的25%。比利时和荷兰的情况也大致相同。(www.daowen.com)

在德意志诸公国和以后的德意志帝国中,农业在其不同的地区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在西南部,巴登和符腾堡的大量小农土地所有者和法国一样,但这并不代表生产效率的低下。在北部和东部,在由波美拉尼亚(Pomerania)、东西普鲁士组成的梅克伦堡(Mecklenburg)和普鲁士省中,大部分的土地传统上是由雇佣劳动力来耕作的;这种生产方式也并不一定是高效率的。历史上,这些土地至少是从15世纪起就开始作为出口西欧的粮食产地了(见第五章)。这些地方在19世纪继续扮演同样的角色,直到由于美国和俄国大规模的谷物进口使国内粮食作物价格下降,才使得谷物不再出口,反而重新采取了保护性政策。这段历史会在第十二章详述。在那个时候,德国的人口规模实在太庞大,即使价格仍具有竞争力,也没有剩余产品出口。事实上,19世纪90年代,德国全国的谷物进口占总消费的10%。

1807年特赦令之后普鲁士实行了农奴解放,但这并没有立刻带来任何巨大变化。只要农民继续留在他们过去的土地上,他们就会一如既往地履行他们的义务,享受他们的权利。但随着人口的逐渐增长,以及自中世纪以来莱茵河沿岸地区愈来愈大的对劳动力的需求,人口从西向东迁徙,重新进行了调整。直到1914年,农业劳动力的绝对数目继续保持着增长,在1908年达到了1 000万;但农业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比重却从中世纪的56%降到了1914年的35%。

丹麦和瑞典的农业对全国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挪威的农业却并非如此。然而,如果我们纵观整个国民经济第一产业各部门,包括林业渔业和农业,那么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在这三个国家中,第一产业部门为其他国民经济部门提供了大量的食物供给和劳动力储备(尤其是挪威和瑞典,它们增加的劳动力通过移民进入了美国的农业生产)。第一产业部门还为国内工业提供了市场,以瑞典为例,道路建设是由政府负责的,对农业的税收有助于国内资本的形成。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第一产业部门对经济发展作贡献的最显著的方式是通过出口,我们在第十章已经说明,1900年以前,瑞典的出口商品中大部分是木材和木材制品,而到20世纪中期燕麦的出口也占了较大的比例。在燕麦贸易量下降后,瑞典继续出口肉类和乳制品。木材也是挪威出口货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渔业的出口比木材出口更重要。在1860年,渔业的出口占整个商品出口额的45%,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还超过了30%。就像刚才提到的,丹麦几乎所有的出口商品都是高附加值的农产品。

芬兰原是沙皇俄国统治下的一个大公国。有时候芬兰也被归入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但不像其他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国家,直到19世纪晚期,芬兰的农业才发生了结构性变化。长期以来,农业在其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农业生产率十分低下,农民的人均收入很低。它的主要出口商品是木材,19世纪晚期又添加木质纸浆作为出口商品,这构成了一个出口结构上的渐变。

像德国一样,哈布斯堡王朝的奥匈帝国,也因其区域间的多样性而著称。19世纪伊始,全国大约四分之三的劳动力都集中在奥地利君主国(包括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这些劳动力都从事农业生产,另外,另一半匈牙利君主国的农业劳动力比例更高。到1870年,奥地利的农业劳动力比例下降到大约60%,匈牙利的农业劳动力比例刚刚上升到奥地利19世纪初的水平。在一战的前夜,奥地利和波希米亚的农业劳动力比例降到了40%以下,然而匈牙利的农业劳动力比例却仍高于60%。

在整个19世纪内,不管是从总量还是人均来看,奥地利、匈牙利的农业产出的增长是十分令人满意的。农业人口为纺织品和消费品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市场。匈牙利君主国向奥地利君主国“出口”农产品,特别是小麦和面粉,换取制成品和资本投资。奥匈帝国没能发展重要的农产品出口贸易主要是由于两方面的原因:交通运输的困难以及国内市场对产品的大量需求。奥匈帝国的农业,如同它的工业一样,真实地反映了这个帝国东西走向的地理位置。

如前所述,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现在我们应加上希腊,在许多方面有着共同之处:它们在19世纪都没有经历任何有效的土地改革。这些国家中,近半数的人口从事农业生产,即使到20世纪初期它们的农业生产率和收入仍是全欧洲水平最低的。这样的人口结构不可能为工业提供巨大的市场,更不用说为工业提供资金投入了。尽管这四个国家会由于适宜的气候,出口一些水果和葡萄酒,但它们的粮食供给仍部分地要依赖进口。

地中海沿岸国家相比,欧洲东南部的一些小国,农业生产率更低,生产技术更落后。这样的农业状况既无法为工业提供市场,又无法为之提供剩余食品、原材料和城市劳动力。然而,我们也在第十章提到过,这些小国也会出口部分剩余产品。

沙皇俄国在一战前夕仍是一个农业占主导的国家。然而,比起东南欧国家和地中海沿岸国家来,农业在俄国所起的作用与众不同。尽管俄国的农业落后,但它顺利解决了国内民众的粮食问题,并且有剩余农产品以供出口,这对俄国在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的工业化进程有着重大意义。过去人们一直以为这种出口盈余是通过向农民征收沉重赋税后才有的(“饥饿的出口”),但近年的研究表明俄国农业生产率和农村人民生活水平都在提高,至少在1885年以后是这样的。如果这项研究结果可靠的话,那么俄国走上了与西欧和美国相似的经济发展之路。

美国的农业在其工业化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美国后来成为世界经济的超级大国的进程中亦是如此。自殖民时期始,美国的农业就不仅为非农业人口提供了大量的粮食和原材料,并且在出口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南方的殖民地出售烟草大米和靛蓝至欧洲以换取工业制成品,来维持殖民地经济的增长。新英格兰和中部的殖民地出售鱼类、面粉和其他食品,与西印度群岛交换糖和糖浆,与西班牙交换银元(这些银元最终成了美国货币体系的基础)。在19世纪上半叶,棉花成了美国最主要的出口商品,大约有超过80%的棉花出口国外,主要出口地是英国兰开夏。在南北战争以后,随着穿越密西西比河西部的铁路的开通及远洋运费的下降,玉米和小麦成了主要的出口商品。在那段时期内,大约20%到25%的农业产出流向国外市场,与此相比,制造业产出中只有4%到5%出口到国外。

美国的农业从一开始就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也有少数家庭生产日常用品和手工织的衣物,例如早期的美国为了得到农具和制成品,必须依靠分散于乡间的手工业者和小规模的作坊。据估计,在19世纪30年代,农村(农场和村庄)人口的消费占到国民消费的四分之三。尽管这项比例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而下降,但是农村人口消费的绝对数在持续增长。到19世纪末,采取函购形式的工厂如希尔斯·吕伯克(Sears Roebuck)和蒙哥马利木厂(Montgomery Ward)发现,向农村人口提供大规模生产的标准化产品是有利可图的。

特别是,农村人口的快速增长也为非农业岗位提供了劳动力。欧洲的一些移民(他们中大多数也是来自农村)也加入了这股劳动力大军,但绝大多数的非农业劳动力是本国人。很多著名的商界领袖(如亨利·福特)、政客和政治家(如亚伯拉罕·林肯)都来自乡村。

没有数据来证明美国的农业对其非农业资本的形成是否有着显著的贡献,很可能没有什么贡献。(另一方面,农业结构和农业设备所需的大笔资金几乎都来自农业本身。)不管怎么说,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美国的农业国民经济部门对美国工业的转型有着积极作用。

美国不曾经历、也不需要经历欧洲模式的土地改革,不过领土的扩张对美国农业经济确实有巨大的刺激作用。独立战争后,联邦政府得到了阿巴拉契亚山以西的大部分领土;路易斯安那购买以及其他后续的一系列土地购买后,联邦政府又得到了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大部分土地。政府从一开始就将土地卖给私人(也包括一些公司),他们对该地产享有绝对处理权,也就是土地自由市场。然而起初,最小的土地份额也有640英亩那么大,中产阶级无力购买,尤其是土地购买时要求现金交易或是短期内赊销。后来,政策逐渐变化,土地份额缩小,价格降低。这种趋势在1862年《宅地法》中都有所体现。这项法案规定,如果持续居住和耕种于同一块土地达5年,那么,政府就会无偿将160英亩土地赠送给该土地用户。在1891年《土地法总体修正法案》(The General Revision Act of Land Law)颁布后,美国西部的土地都被联邦政府作为国家森林用地了。

可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日本一样,农业在工业化进程中扮演着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全国人口大约3 000万——以西方的标准看,当时日本是个人口高度稠密的国家。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日本人口继续增长至超过5 000万,人口依然相当稠密,并且可耕地稀缺。尽管如此,日本的农业在战前的绝大多数时间能够满足全国人口的需求(1900年以后,部分大米需要从殖民地进口),此外还能有盈余用于出口,这点在第十章中已有所涉及。在1873年施行土地税后,农业成了政府支出的主要财源(19世纪70年代时是94%,1900年时是近一半),因此农业也间接地成为日本资本形成的一部分。尽管日本农民生活贫苦,但他们却为日本的工业提供了一个最大的市场。最后一点,他们还为工业提供了劳动力:日本农业劳动力从1870年的73%降到1914年的63%,同时,工业劳动力比重从低于10%上升到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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