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德国工业在西欧迅速崛起:关税同盟的诞生

德国工业在西欧迅速崛起:关税同盟的诞生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最后阶段,德国迅速崛起成为西欧大陆最强大的工业国,并长期保持领先地位。到了最后阶段,德国工业向国外市场大举扩张并已成气候。而到1833年,除奥地利以外的德意志南部的较大的国家达成了一纸协议,这就形成了关税同盟。关税同盟有两项职责:第一是取消一切境内通行费用和海关壁垒,建立一个德国的“共有市场”;第二,建立一个由普鲁士当局制定的、统一对外的关税。

德国工业在西欧迅速崛起:关税同盟的诞生

德国是所有早期工业国中起步最晚的。可以说,它曾是落后国家的代表。19世纪上半叶,德国贫穷落后,政权四分五裂,各个联邦经济也都以农耕为主。只有在莱茵河地区、萨克森州、西里西亚和柏林有小规模的工业,而且大都是手工业或前工业时期的多种行业。极其简陋的运输交通,加之国家分裂、城邦各自为政带来的货币不统一、贸易政策混乱,以及种种其他障碍,进一步抑制了德国的商业贸易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已经脱胎换骨,成了欧洲最强大的工业国。德国的钢铁冶炼技术最为先进,产量也列世界第一,而钢铁制品(包括军用产品)、电力工业、机械制造业、化工业,也无一不是如此。它的煤炭产量仅次于英国,同时还是玻璃、光学仪器、有色金属纺织和其他一些制造行业的领头羊。德国拥有欧洲最密集的铁路网,城市化程度也十分高。这令人叹为观止的转变究竟从何而来?

德国在19世纪的经济发展史可以简单地划分为三个具有不同特征、时间上几乎相等的阶段。第一阶段从世纪初开始到1833年关税同盟建立为止,期间英国、法国、比利时的经济相继进行了变革,而作为向现代化工业国家过渡所必不可少的法律制度以及崇尚理性的社会观念也逐渐形成。第二阶段从1833年到1870年左右,德国经济开始有意识地模仿和借鉴他国,作为现代工业实际物质基础的交通运输业和金融业也初具规模。最后阶段,德国迅速崛起成为西欧大陆最强大的工业国,并长期保持领先地位。在每一个阶段中,国外因素的影响都非常明显。例如在第一阶段,德国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迁显然是受到了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以及拿破仑发动的欧洲战争的巨大冲击。50年代外国资本、技术和企业的逐渐涌入则是第二阶段的特点。到了最后阶段,德国工业向国外市场大举扩张并已成气候。

莱茵河左岸地区在经济和政治上在拿破仑时期归法国管辖,采用法国的法律体系和经济制度,而且大多保留到了1815年后。拿破仑执掌的法国对莱茵同盟(德国中部的大部分地区都包括在内)的影响力十分巨大。甚至连普鲁士联邦都奉行法国式的法律体系和经济制度,只是稍微作了一些调整。1807年一纸公文废除了农奴制,让贵族们参与资产阶级的职业(即从事商业和工业),但又不影响他们的地位。同时取消了贵族与平民在财富地位上的差别,即私人财产一律平等,于是土地自由买卖应运而生。接下来政府又下令取缔了行会制度,进一步消除商业活动和工业建设的种种壁垒,改善了犹太人的社会地位,改革财政制度,简化了中央政府的官僚制度。其他各方面积极改革,还建立了德国第一个现代教育体系。

普鲁士当局发起的最重要的一项经济改革,促成了关税同盟的建立。1818年整个普鲁士境内实施了共同关税,旨在更有效地管理经济和增加财政收入,这被看作是关税同盟的基础。一些小国家(其中一些是完全被普鲁士国土包围的)也加入了普鲁士的关税体系。而到1833年,除奥地利以外的德意志南部的较大的国家达成了一纸协议,这就形成了关税同盟。关税同盟有两项职责:第一是取消一切境内通行费用和海关壁垒,建立一个德国的“共有市场”;第二,建立一个由普鲁士当局制定的、统一对外的关税。总的来说,关税同盟奉行的是“自由”(其实就是低关税)的贸易政策,其原因并不是基于经济原理,而是德意志想把实行保护主义的奥地利排除在外。

如果说关税同盟使德意志的经济统一成为可能,那么铁路则使这一可能成为现实。德意志各联邦间的互相竞争使德国大学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得以提升。结果加快了德国铁路的建设,建成了比法国更为广泛的铁路网络,而法国虽有一个统一的政府,但各地区却因为国家与私人企业的利益冲突而四分五裂。铁路建设需要各联邦联合起来,对路线、费用和技术等问题达成共识,从而形成更好的州际合作。

铁路能够通过与前后产业的联系,致力于统一国家、促进国内和国际贸易的增长,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始终非常重要。直到19世纪40年代,德国的煤产量比法国,甚至更小的比利时都要少,直到60年代仍低于法国。此后这两个产业的增长都突飞猛进,这很大程度上(虽然不是完全)要归功于铁路网络的延伸——产出的增长对铁路造成直接需求,从而导致便宜的运输成本

德国迅速完成工业化的关键是采煤业的快速发展,而采煤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是鲁尔煤田的迅速扩张。(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煤田和工业区,得名于其南部边境的鲁尔河与河谷地区。鲁尔区的大部分地区位于鲁尔河的北部。)一战前夕,鲁尔工业区的产煤量是德国总量的三分之二。1850年以前,鲁尔区根本不能与西里西亚、萨尔、萨克森州相比,甚至还不如亚琛。18世纪80年代,在普鲁士矿业管理局的指挥下,鲁尔河谷开始从事商业性生产(见图9-6)。由于矿藏太浅,开采技术也过于简陋,因此产量很少。19世纪30年代后期,勘探到了深藏在鲁尔河谷北边的煤矿。这边的开采虽然利润丰厚,但需要投入更多资金和尖端的技术(如使用蒸汽泵等),企业自身也亟需更多自主权。虽然因官僚作风难免有所耽搁,但最终由于外国企业(法国、比利时、英国)的资助,所有这些条件都得到了满足。大约从1850年起,鲁尔区的煤产量飞速增长,而钢、铁、化工制品和其他以煤炭为基础的工业的产量也相应提高(见图9-7)。

图9-6 鲁尔河与鲁尔河谷。这里描绘的是19世纪初鲁尔区的乡村风貌,当时农业占主导地位。(请注意看左边的一个煤矿入口,马队驮着一包包煤,而轮船正在码头边等着它们。)一个世纪后,同样的地方,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重工业基地。

图9-7 鲁尔工业区。

德国的冶铁业直到1840年之前还很原始落后。第一个搅拌炼铁炉于1824年开始生产,这是由外资投资建设的。中世纪盛行的熟铁块吹炼法在19世纪40年代仍然在使用。焦炭冶炼最早在西里西亚出现。鲁尔区的发展几乎就是西德工业发展的同义词,这主要是在1850年到1855年期间,鲁尔区大约有25座焦炭炼铁炉,与西里西亚的数目相近。虽然木炭炉总体数量上仍大于焦炭炉,达到了5:1,但正是这些零星分布在各地的焦炭炉,生产了德国生铁总产量的将近50%。

贝塞麦法酸性转炉钢的生产始于1863年,之后不久便采用了平炉炼钢法。但是直到1881年采用碱性转炉炼钢法之后,洛林的磷铁矿得以利用,这时德国钢产量才得到加速上升。1870年到1913年间,钢产量以平均每年超过6%的速度增长,而增长最快的时期还是在1880年之后。德国钢产量在1895年超过了英国,到了1914年甚至是英国产量的两倍还多。德国工业之强大不仅体现在总产量上,也体现在单位产量上。20世纪初期,每家企业的平均产量几乎是英国公司的两倍,德国公司采用垂直一体化策略,将煤、矿石、焦炭冶炼设备、高炉铸造厂、轧钢厂、机械车间等等一并纳入其生产和经营范围。

1870年到1871年在普法战争的政治史上是戏剧性的一年:法兰西第二帝国被推翻了,德意志第二帝国却诞生了,但后者在经济发展史上却不像在政治上那么波澜壮阔。经济上的统一已经完成,1869年后,投资、贸易和工业生产领域开始了新一轮的经济增长。战争的胜利果实,其中包括一笔空前巨大的财富——50亿法郎的赔偿金,再加上帝国的成立,更助长了繁荣兴盛。1871年,有207家新的合资企业成立(当然这得益于1869年通过的北德意志同盟签署的自由组织公司法)。1872年又有479家新企业成立。在此过程中,德国的投资者在银行的帮助和鼓动下,开始回购国外公司在德国公司的股份,甚至开始向国外进行投资。这种过于高涨的投资行为随着1873年6月爆发的金融危机的到来而偃旗息鼓,随之而来的是经济大萧条。然而在萧条结束之后,经济的复苏和发展的速度相比过去有增无减。1883年到1913年间,国内净产出以超过每年3%的速度增长,人均产出方面,则是每年增长将近2%。(www.daowen.com)

德国工业中最具活力的部门,是生产资本货物和用作工业消耗品的中间产品的行业。如我们所看到的,煤、铁和钢的产量相当可观。而另两个更值得关注的新兴产业就是化学工业和电力工业(见表9-1)。表9-1中同时还列出了其他消费品工业,如纺织品、制衣、皮革和食品加工的情况,这些行业的发展速度都在平均水平以下。德国重视资本货物和中间产品的生产,相对轻视消费品,这与法国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一点也有助于理解两国不同的发展路径。

表9-1 德国工业的产出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1870—1913年)

资料来源:Alan S. Milward and S.B. Saul,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ies of Continental Europe, 1850-1914(Cambridge, MA, 1977),p.26; derived from W. G. Hoffmann, Das Wachstum der deutschen Wirtschaft seit der Mitte des 19. Jahrhunderts(Berlin, 1965)。

在1860年之前,德国几乎没有任何化工业,但是其他行业的迅猛发展刺激了对工业化学品特别是碱和硫酸的需求。德国发明了农业化学,这个方面的一些新的著作刺激了农场主们,他们纷纷要求使用人工化肥化学工业企业家抛弃了过时的厂房和设备,在这个瞬息万变的行业中应用最先进的技术。有机化学制品的出现就是最好的例证。正如之前提到的(第八章),第一种合成染料是由英国化学家柏琴在不经意间发现的,而柏琴则是德国化学家A·W·霍夫曼(A. W. Hofman)的学生。1845年霍夫曼在阿尔伯特亲王的推荐下进入新成立的皇家化学学院。1864年霍夫曼作为著名教授和新兴的染料工业的科学顾问回到德国。之后的几年里,染料工业吸引了许多大学的人力和物力,在欧洲和世界各地建立了研究机构。有机化学工业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拥有自己的研究设施和研究员的产业。这些技术使得许多新产品得以问世,对制药业的影响也举足轻重。

电力工业的发展比化学工业更加迅速。电力工业与化学工业一样,以科学技术为基础,从大学这样的高等教育机构吸收研究人员和技术灵感。在需求方面,经济增长带来了空前加快的城市化进程,这也刺激着电力工业的发展。与英国相似,德国电力工业的竞争对手并不是成熟的煤气照明业。电力最早被应用于照明设备与城市交通运输。但不久之后工程师和企业家就发现了其他用途。20世纪初,电动机开始与蒸汽机竞争,并最终取代后者成为新的动力设备。

化学工业和电力工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企业的规模巨大,这同样也是采煤业和钢铁业的特点。这些行业里的大多数企业的雇员都是数以千计,最极端的例子要数西门子舒克特(Siemens-Schuckert)电力公司——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它的员工数竟然超过8万名。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公司规模取决于技术的规模经济。例如,要开采深矿井,就需要昂贵的抽水泵、起重机以及其他技术设备,因此进行大规模生产就可以尽量多地分摊使用这些机器设备带来的固定成本。但仍有些大规模企业的例子无法用这种逻辑来解释。有时企业规模完全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之上——某些设备添置可以为企业家或者赞助人在不降低实际成本的前提下提供额外收入。这为企业规模提供了另一个更好的解释。银行金融系统与德国制造业之间的紧密联系往往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关于这一点,在第十一章会进行更深入的讨论。

德国工业结构中另一显著特点是卡特尔的普遍存在。卡特尔是名义上相互独立的公司之间的一种协议或合同,其目的是固定价格、限制产量、细分市场或是从事专卖经营和反对竞争行为。这种合同或约定,与美国和英国的那些为了限制商业而禁止企业合并的普通法,以及美国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截然不同。在德国,由于法律的有力保证,垄断组织不仅合法,而且势力强大。卡特尔的数量增长迅速,从1875年的4家,到1890年超过100家,而到了1914年更是接近1 000家。基本经济理论认为卡特尔和卡特尔工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而限制产量,但在德国这个论断似乎站不住脚——因为德国的总产出一直持续快速增长,即使在卡特尔主导的行业里也不例外。为了解决这个悖论,必须将卡特尔和保护性关税(德国在1879年俾斯麦转向保护主义之后开始实行)相结合。通过保护性关税,卡特尔就可以在国内市场人为地抬高和维持高价(这也意味着限制国内市场的销售量和其他分配市场的措施),这样就能对国外市场进行无限制的低价出口,甚至可以比平均生产成本更低的价格销售,只要保证国内市场的高价就足够弥补损失。例如,国有铁路当局对运往边境的货物收取较低的装运费,而对境内货物装运收取高价,这一例子便是上述盈利模式的一个典型。

在各种措施的共同作用下,世界市场上德国的出口量迅速增长,一贯主张自由贸易的英国也按捺不住,对德国采取了报复性措施,这将在第十二章具体叙述。

(1)这里是指现代市场导向的工业产值,那些在中国和印度仍存在的传统家庭工业产出不计算在内。它们大多归结到家庭消费之中。

(2)A.E. Musson, “Technological Change and Man Power”, History, 67(June 1982):240-241.

(3)当时所谓的匿名公司就是现在所指的有限责任公司。——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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