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是指影响别人,以达到组织目标的过程。领导者是能够以一种积极的方式赢得下属追随的人。所谓“积极的方式”,指的就是领导者对下属的一种正向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可以吸引下属与领导者一道,完成组织积极正面的目标。并非所有居于领导职位的人都能发挥这样的正向领导力,反之,不在领导岗位上的人也能起到一定程度的领导作用,因为领导工作本身有着自己的特性,这个特性就是:领导者更多地借助于正向影响力而非职位权力发挥作用。甚至可以说任何人都可以发挥领导职能,只要他具有正向的影响力。
领导和领导威信的形成与国家和国家权力的存在基础具有相似性。为了寻求个人和社会的更好发展,社会个体在集体组织内部选出具有人格魅力和能力的个人,代表众多的社会个体行使集体权力,在人格魅力的基础之上对权力的行使,便是领导威信的产生基础,也是传统的“领导特质”理论的重要实践基础。但是权力和威信的概念却不尽相同,权力更多地意味着“硬权力”,强调的是追随者对领导者的服从,以及领导者对追随者的控制,其最大的特征是强制性,它的大小往往取决于职位的高低;而威信的形成没有强制性的特点,追随者的服从是出于自愿,威信的基础是领导者的个人魅力,包括知识水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等。
威信对领导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美国管理学家亨利·艾伯斯说,“没有威信,不论是国家、军队,还是组织,都不能生存,社会对维护组织的威信有着重要的利害关系,这些组织的威信受到毁坏是对社会幸福的严重威胁”。由此可见,领导威信不仅仅会影响一个组织,更会影响到一个社会。领导者要实施有效的领导,不仅需要有一定的权力,而且还必须有一定的威信作为保证。(www.daowen.com)
领导威信是指领导者在追随者心目中的威望和地位。威信并不等于权力。权力是与职务相关联的,职务一经确定,权力随之获得。所以权力属于一种外在力,具有刚性特征。威信则是领导者与追随者相互发生作用的过程中自然产生的,来自领导者个人内在实力和人格,是一种内在力,具有柔性特征。威信的大小取决于领导者在追随者心目中的认可度、接受度。它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威信的合法化即是权力,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权力是领导威信的重要来源,是领导行为合法化的根基;另一方面,威信又是以服从为前提的。良好的威信与服从关系是领导者的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的前提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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