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9年,笔者信给有关部门,提出了可行的数字贸易测度思路,并建议开展试测度。
笔者建议基于两点考虑:第一,按窄概念开发数字贸易测度方法,因为跨境电商的统计可以由海关实施。第二,现行统计制度虽然包含了我们要测度的成分,但是不支持从中分离出所需数据,这就需要使用现行统计制度之外的方法来获得数据。
笔者的思路是参考并超越艾莱克西斯·N·格立姆(Alexis N Grimm)的研究。2016年6月,美国商务部《当代商业概览》发表格立姆论文《美国的信通技术服务和信通赋能服务贸易趋势》。格立姆把服务分为传统服务(大约相当于运输、旅行和建筑服务三类)与信通服务和潜在信通赋能服务(ICT potencially enable services)两种。他把信通服务和潜在信通赋能服务的贸易额——可以从国际收支统计表中“扒下来”——作为数字贸易规模来测度。
笔者把潜在信通赋能服务改称为数字技术可融合服务(英文译为DT−integratable services),再进一步测度它当中的数字技术已融合服务(英文译为DT−integrated services)。根据这个理念,笔者首倡数字贸易测度“融合比法”(Method of Integration Ratio)。此法具体分为下述步骤:
第一步,选定服务贸易各分类经营企业样本;
第二步,测算样本的数字技术融合比;
第三步,测算各分类数字贸易额。(www.daowen.com)
显然,测算“融合比”是实现数字贸易测度的关键。笔者曾提出3种方法供单独使用或结合使用:
(1)在重点企业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调查问卷中加入关于各项数字技术可融合服务中已融合的贸易额占比的问题(当然问题的设计要便于企业理解和填报),以重点调查所获占比去测算全部数字技术可融合服务中已融合的贸易额。
(2)借用中国信通研究院发布的2016年服务业各行业数字经济对全行业增加值占比去测算全部数字技术可融合服务中已融合的贸易额。
(3)构建数学模型测算各项数字技术可融合服务中已融合的贸易额。
笔者先后在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2019年1月)、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国际贸易论坛(2019年3月)、商务部国际贸易研究院(2019年8月)和“数字贸易测度学习会”(2020年5月)做“数字贸易及测度”讲座,其中均包含以“融合比法”为核心的数字贸易测度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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