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八面山
桐子开花碗碗红,土家人穷志不穷。
烂泥田中浸十年,冷水泡茶慢慢浓。
——黔江土家族民歌
改革开放以来,黔江扶贫先后经历了五个阶段。
扶贫起始阶段(1978—1983年):农村推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逐步放宽,实施一些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使山区农民能够休养生息,大面积缓解了农村广大群众的极度贫困现状,但贫穷和温饱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变。(www.daowen.com)
救济式扶贫阶段(1984—1993年):1984年,时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杨汝岱一行在实地调研黔江县等地的基础上,于7月31日至8月3日在秀山县主持召开四川省首次扶贫开发会议,拉开了全省扶贫开发序幕。1986年9月20日,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3号文件规定,按198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50元到200元的标准确定贫困县,黔江列入国家重点扶持的258个贫困县之一。
“八七”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年):1994年4月15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国发〔1994〕30号),确定新一轮国家级贫困县592个,黔江县列入国家重点扶持对象。当时,全县有20万人闹饥荒、吃野菜,8000多人住岩洞、窝棚,12万人患地方病,22万人饮水困难,1万适龄儿童无法入学,54%的村不通公路,80%的农户不通电。这期间,黔江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通过苦干实干,人均粮食占有量由1987年的296公斤增加到1996年的533公斤,基本解决了温饱,创造了享誉全国的“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黔江精神。
开发式扶贫阶段(2001—2014年):扶贫攻坚工作常态化推进,农村生产生活面貌逐步改善,2014年底贫困村降至65个,贫困人口降至11430户40641人,贫困面29.8%,贫困发生率8.1%。此外,全区还有15%以上的村道路为等外级公路,10%的村民小组不通公路,23%的农村人口安全饮用水未解决,10%的农户电网需升级改造,15%的村无主导产业,16%的村无卫生室,31%的村无农家书屋,12%的农村人口未实现广播、电视、互联网覆盖,18%的村无便民服务中心。
精准脱贫阶段(2015年至今):扶贫力度明显加大,政策更加精准,措施更加精准,成效明显显现。截至2018年底,全区65个贫困村全部销号,累计实现10987户42654人脱贫,贫困人口减少至776户2753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88%,在重庆市及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首批通过国家评估验收,率先脱贫摘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