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虚拟现实技术应该算是沉浸式技术的一个分支,只不过它太重要了,必须独立出来。当然,虚拟现实对于元宇宙更重要,以至于目前很多人还狭隘地将元宇宙理解为“虚拟现实技术+互联网=元宇宙”。
人们比较熟悉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和扩展现实XR,但有一项技术人们可能不太熟悉,那就是影像现实CR(Cinematic Reality)。XR和CR或将成为未来元宇宙中的主打虚拟技术。
扩展现实XR是通过计算机技术和可穿戴设备产生的一个真实与虚拟组合、可人机交互的环境,是AR、VR和MR等多种技术的结合。将这三种视觉交互技术融合,实现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无缝转换的“沉浸感”体验。
而影像现实CR,如今主要应用于影视行业,其核心在于通过光波传导棱镜设计,从多角度将画面直接投射于用户视网膜从而达到欺骗大脑的目的。有别于通过屏幕的投影显示技术,通过这样的技术实现更加真实的影像,直接与视网膜交互,解决了全息透镜(HoloLens)视野太窄或者眩晕等问题。
在初级元宇宙中,透过智能眼镜等装备来实现这项技术,是一种非常好的选择。但是CR本质上只是混合现实MR技术的不同实现方式而已,目的在于通过在虚拟环境中引入现实场景信息,在虚拟世界、现实世界和用户之间搭建起一个交互反馈的信息回路,以增强用户体验的真实感。这种技术达到某种程度后,不仅会模糊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界限,而且很可能会让这个界限从人的直观感受中消失掉,它的危险性在于制造假象欺骗大脑,让人被误导进而作出误判。
针对元宇宙,虚拟现实有一种类别的划分可能最贴切,那就是桌面式虚拟现实、沉浸式虚拟现实、增强式虚拟现实和分布式虚拟现实的分类,详见表6-1。
表6-1 与元宇宙黏性较强的虚拟现实分类
其中,沉浸式虚拟现实和分布式虚拟现实是元宇宙首先必须达到的要求,不然就不要谈元宇宙了。
注意,上面介绍的这些虚拟技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通过人的五官、皮肤等众多人体感应器去直观感受、制造虚拟的沉浸式场景。然而有一种想法极其可怕,它希望绕过这些人体感受器,以“直捣黄龙”的方式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比如说大脑)来制造假象,这就是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正在积极开发的大脑皮层调制解调器技术。本书第四章中已有介绍,这里就不再展开。(www.daowen.com)
另外,诸如大数据、通信技术、UGC技术和空间计算等都是元宇宙中极其重要的内容或基础支撑。这些内容大家都比较熟悉,这里只简略地介绍通信技术和UGC技术,其他内容就不再专门讲述了。
通信技术是数字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常重要。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移动通信技术中的5G由于具有很多缺陷,可能不足以支撑元宇宙的运行,未来人们需要跳出传统通信技术的逻辑框架,开发一种全新的更安全的通信技术,或许才能全面支撑起元宇宙的建设与运营,我们暂时叫它6G吧,可能与如今大家理解的6G概念不同。
在元宇宙之中,UGC技术和产品的打造是一项重要内容。UGC全称为User-generated Content,中文为用户生产内容。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提供给其他用户。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网上内容的创作被细分为用户生产内容(UGC)、专业生产内容(PGC/PPC)和职业生产内容(OGC)三种形式。一个平台(如网站)上的PGC和UGC存在交集,表明部分专业内容生产者既是该平台的用户,往往也以专业身份贡献具有一定水平的高质量内容,如微博平台的意见领袖和科普作者等。
【注释】
[1]《凡尔纳英文名言》,一句话语录,2020年3月22日,http://www.yiyyy.com/article/post-1075048.html。
[2]P2P是Peer-to-Peer的简称,又被称为点对点技术,是没有中心服务器、依靠用户群节点进行信息交换的对等式网络。区别于传统的C/S中央服务器结构,P2P网络中每一个用户节点既是客户端又是服务端,能同时作为服务器给其他节点提供服务。
[3]自组织是指混沌系统在随机识别时形成耗散结构的过程,主要用于讨论复杂系统,因为一个系统自组织功能越强,其保持和产生新功能的能力也就越强。
[4]王骥:《新未来简史: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陷阱与数字化生活》,电子工业出版社,2018年4月第1版,第3页。
[5]王骥:《新未来简史: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陷阱与数字化生活》,电子工业出版社,2018年4月第1版,第191页。
[6]王骥:《新未来简史: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陷阱与数字化生活》,电子工业出版社,2018年4月第1版,第191—1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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