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工服管理规定
1.总则
(1)为了规范员工的着装,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2)工服是根据所在部门岗位及工作需要而制作的工装,上班时一律统一着装。
2.工服管理
(1)工服不准穿出工作区(外联部门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除外)。
(2)工服有破损要及时送工服房修补。
(3)因本人责任造成制服损坏、丢失,包括帽徽、肩章、臂章、领花和领带等,应按原价赔偿。
(4)离职员工应到综合事务部办理手续,将工服等退回。工服包括西服、裙子、衬衣、裤子、领带、领花和帽子等。
(5)对于已不能穿用的工装,应收取折旧费(如冬季毛袜、皮鞋、布鞋、军靴、保安部棉大衣、皮手套、临时工大头鞋和工程管理部绝缘鞋等)。
3.附则
(1)本规定由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2)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施行。
(二)保安员制服管理规定
1.总则
(1)为了规范小区保安员统一制服的使用与管理,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中的制服,是指物业管理人员穿着的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制作的服装和帽子。
2.制服配发
(1)制服每人配发4套,分夏装和冬装两款。
(2)制服的配发期间原则上为一年,自配发日算起。但未到换发期,制服破损不能穿用时,不在此例。反之,到换发期,制服尚可穿用时,应继续使用。
(3)新保安员正式上班日起,配发制服。
(4)保安员更换制服时,应填写“制服申请表”,与旧制服同时经主管交物业管理公司综合事务部。
(5)制服丢失或严重破损时,不再上交。
(6)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保安员须交还制服:
1)辞职。
2)死亡。
3)休职。(www.daowen.com)
3.制服穿用
(1)夏装,5月1日~10月15日;冬装,10月16日~4月30日。
(2)除特殊场合外,保安员上班时必须穿用制服。保安主管有指导与监督保安员穿用制服的责任。
1)保安员不得擅自改变制服样式。
2)不得典卖、转借制服。
3)制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
4)制服如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直接报告主管。
4.制服管理
(1)保安员对配发的制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2)尽量减少制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3)制服清洗一般由公司定期进行,并由公司负担一半费用。除此之外的清洗由个人负担费用。
(4)制服丢失、失盗或破损时,如是个人原因,应由本人全部或部分赔偿。
5.附则
(1)对临时保安员的制服配发,适用本规定。
(2)本规定由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3)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施行。
(三)离职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加强离职员工工服的管理工作,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2.离职员工工服管理
(1)公司一旦发放给各部门管理人员工作服,则将不再收回工作服。按照公司员工工服折扣表中的规定,如果员工由工服下发之日起工作未满一年办理离职手续的,要依照制作冬装和夏装的工服总额,按该员工实际工作的月数进行相应的折扣计算,并扣掉这笔费用;如果员工工作已满一年办理离职手续的,则不再扣除工作服的折扣费用。
(2)工作未满一年的离职员工,如保洁员、工程部员工、内保、电梯工、消防中控和车管员等,如果其工服未被损坏,则按照相关规定不扣除相应的折扣费用。反之,如果其工服受到了严重损坏或者工服有污渍无法再使用,那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扣掉这笔费用,在公司的员工工服折扣表中有详细规定。
3.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事务部制定和解释。
(2)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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