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末,在“超英赶美”“左”的思想指导下,全国各地掀起了“以钢为纲”、“钢产量翻番”、“以粮为纲”、“粮食产量翻番”为中心内容的“大跃进”运动。为了实现向高指标的跃进,各地各部门竞相发射高产“卫星”,“高浮夸”导致高征收、高销售,严重挤占了农民的口粮,这种违背客观规律的做法,使社会生产力遭到严重的破坏,造成全局性的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大滑坡,加上频繁的自然灾害,致使国民经济陷入了极度的困难之中。同时,基本建设规模膨胀,战线拉得太长,城镇人口骤然猛增,粮食销量呈直线上升,市场供应也陷入极度紧张。而且在副食品方面,由于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农副业的生产受到严重制约,使市场的副食品供应异常紧张。在生活用品方面,由于受“以钢为纲”的影响,轻重工业比例严重失调,轻工业和手工业的生产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日常生活用品严重短缺。粮食、商品和各种生活资料的严重缺乏,成为60年代初期最为显著的社会特征之一。
1957年,为积极发展城乡间的物资交流,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保持市场的繁荣与物价的稳定,国营商业逐步扩大,由点到面不断发展,各县国营商业相继成立了百货、花纱布、针织品、文化用品、专卖、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医药、建材、石油、食品、副食杂货、蔬菜、烟酒、糖果、糕点、饮食、畜产、农副等20多个专业公司。仅酒泉县的零售商业网点就由1952年的2个发展到92个,商业职工由1952年的134人增加到1498人,国营商业的商品零售额达到1650万元,比1952年的504万元增长了2.27倍,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1952年的43.64%上升到57.61%。
1958年,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合并。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大幅增加,同时,限制农村集市贸易,城乡自由市场、集市贸易基本关闭。酒泉各县商业经营机构进行升级、撤并,先后将百货、花纱布、针织品、文化用品等经营机构合并为工业品贸易商店,城市绝大部分公私合营企业、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升级过渡,并入国营商业。酒泉县撤销所属的五金、交电、化工原料3个公司,合并为民用器材商店;撤销百货、花纱布、针织品、文化用品四个公司,合并为工业品贸易商店;食品、副食杂货、蔬菜等公司合并为副食杂货购销站。废除统一的会计制度,推行“以单代账”等制度。商贸流通领域形成国营商业单一经营的局面。各县市的文化、纺织品公司也相继并入百货公司。
1960年,国民经济困难,日常生活必需品和农副产品紧缺。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品供应,商业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全面实行工业品统购统销,扩大农副产品的派购范围。棉布、棉制品、针织品、肥皂、火柴、煤油、肉食、糖、毛衣、碱面、鸡蛋、糕点、香烟、自行车、铝锅、缝纫机等50多种商品实行凭票证供应。这一年,酒泉地区商业网点减少100多个,商业职工减少近千人,分别比1957年下降30%和40%。此后,农业连年歉收,粮食极度缺乏,国民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百货商品货源不足,日用品脱销断档,纸张、肥皂、香皂、手表、电池、牙膏、床单、毛巾及一些小百货,几乎无货可供。之后,除继续对针、棉织品、火柴、肥皂、毛巾等50多种商品实行凭票证供应外,对非日用品类紧俏商品或凭票或高价限量供应。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一些生产工厂和手工业合作社相继改产、转产或停产,因而导致以后几年日用杂品购销大幅度下降,许多品种脱销断档。到1960年全区铁锅纯销售由1957年的25700口下降到5700口;日用陶瓷由82万件下降到26.7万件;土纸由125.6吨下降到73.9吨,反映到市场供应异常紧张。
1960年9月后开始改革、调整商业。恢复供销合作社,实施农村市场商品购销管理职能:“大跃进”时期升级过渡到国营商业的合作商店、合作小组从归口的国营专业公司划出,恢复糖烟酒、副食、日用百货、蔬菜果品、食堂、理发、旅店、寄售等集体性合作商店,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逐步开放城乡集市贸易;恢复综合商店、购销站原来的专业公司名称及业务。
在供需关系严重失调的情况下,人们在市场上买不到所需的商品,只能凭票从供销社购买一些少得可怜的日常所需品。粮票、肉票、糖票、肥皂票、烟票、布票等各种各样的票证,成为人们消费的必要凭证,而且票证可购买的东西也十分有限,远远满足不了人们对商品的需求。由于在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物资支配权主要掌握在一小部分部门和个人手中。于是,为了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社会上便产生了通过各种熟人、种种关系乃至权力,从掌有物资权力的部门从个人手中购买所需物资的行为。这种行为从个人发展到单位。1961年初,由于食品短缺致水肿病普遍发生,一些单位为了改善职工的生活,以缓解水肿病的日趋蔓延,也千方百计地到处找关系,购买主副食品。这种不凭票证,凭借各种非正当渠道购买物资的现象,当时被人们称为商品“走后门”。
这一时期,主要的供应商品情况如下:
糖烟酒副食品供应:1958年组建酒泉食品加工厂,开始生产糖果、糕点、酱油、醋等产品,规模小、产量低,除酱油、食醋可基本满足当地消费外,其他受原料匮乏的制约,大部分副食品货源不足,食糖供应更加趋紧,无法满足市场供应,实行凭票定量供应。从1959年开始,对医院病员,从事高温、高空、井下作业的职工等特需人群在食糖供应给予特殊照顾。1961年,食糖供应量减少,零售价提高,糖果每公斤8元左右,糕点6元左右。(www.daowen.com)
五金、交电、化工产品:1956年,全区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五交化私人经营转入国营,相继成立五金、交电、化工原料等国营专业公司,但经营品种少,销量不大。1960年以后经营品种、范围逐步扩大,主要增加收音机、自行车等。
卷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卷烟主要由私人摊贩经营,国营商业仅酒泉贸易公司有少量批发兼零售。卷烟的品牌主要有牡丹、上海、群英、恒大、飞马、哈德门、大前门、经济牌等。1957年,烟草实行专卖,由国营公司独家批发。1958年大跃进时期,烟草生产受到影响,香烟紧缺。1959年,香烟实行凭票证限量供应。l960年后,货源更紧,城市限量供应,农村香烟销售与农副产品交售挂钩。
酒类:1957年,酒类实行专卖,由国营企业批发。全区每年白酒销量500~1000吨。1960年,酒类实行凭票证供应。1962年6月,酒类与其他商品实行高价供应,至年底恢复平价供应。
肉食:1953年前,市民吃肉均上市自由选购。1954年起,猪、牛、羊肉由国营食品公司统一购销,限量供应,节日适当增加指标,穆斯林民众的牛羊肉指标较汉族多。l960年后,肉源短缺,凭票肉食。1962年,部队官兵、高空、高温、井下作业人员、病人、产妇、运动员、外宾和高级知识分子为特供人员,保证肉食供应。1963年,全区家畜饲养增多,肉品市场购销趋旺,当年收购生猪l634头,活羊2.2万只,牛227头,通过议价和棉服换购生猪1706头,羊2905只,牛116头。专营肉食的商贩全部取消,熟食商贩由225户减少到l22户。市场大肉价格由年初3.9元/斤下降到l.52元,羊肉由年初2.2元/斤下降到l元/斤。
鲜蛋:1960年前,鲜蛋可自由购买。1961年起,实行计划供应。收购旺季时,保证供应军需、特需和保健需求,一般市民凭票购买,一次不超过2公斤。淡季时只保证特需和市民节日供应。
蔬菜果品:20世纪50年代初期,酒泉的蔬菜完全靠当地农民自产上市供应,人民公社时期主要由农村集体生产。品种主要是大白菜、萝卜、洋芋、葫芦、胡萝卜等,由当地供销社组织购销。1956年,各县市成立国营蔬菜商店及合作菜店,统一经营蔬菜。肃北、阿克塞两县因不能生产蔬菜,且交通不便,不能及时调运供应。1958年,国营商业盲目搞蔬菜包购包销,出现供需矛盾,“烂市”和“断档”交替发生。1960年,蔬菜由副食上升到部分代替主食的地位,需求增加,供应紧张。1962年后,机关、厂矿、学校和部队响应政府号召,开荒种菜,社会拥有量大幅度增加,因集市贸易管得过死,国营收购价格不尽合理,部分蔬菜流向外地,供应紧张状况并未缓解,蔬菜商店门前常有顾客排长队争购的现象。
饮食服务业:1953年,西北贸易公司酒泉分公司在酒泉西大街修建了第一个国营贸易食堂,l954年改建一个国营清真食堂。新建的食堂设有雅座,除出售面条、包子、饺子、一般炒菜、应时小吃外,还经营名菜佳肴、小锅小炒、承包酒宴,经营方式与私营饮食业区别不大,饭菜毛利率为30%左右。此后,各县市成立饮食服务公司,开设食堂,肃北、阿克塞由民贸公司开设食堂。1958年,公私合营的大众食堂及餐饮点均升级为国营食堂,开始实行买票用餐,饭菜供应单调。1960年,生活极度困难,粮、菜全面紧缺,公共食堂经常发生顾客饭菜被人抢食现象。1962年后,饮食业经营渐好,摊点增加,饭菜花样增多,面皮、凉粉、馄饨、糊锅等风味小吃相继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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