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商业工作遵循积极发展城乡间的物资交流、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保证市场物价稳定为基本任务,不断发展国营商业,各县相继成立了百货、五金、文具、化工原料、医药、副食品等专业公司,商业网点不断扩大。国营商业开始实行经济核算制度,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按城乡区划和商品先后进行了分工。1953年成立中国百货公司酒泉分公司,1956年又将百货公司划分为文化用品公司、针织品公司、花纱布公司、百货公司等专业公司。经过不断调整和发展壮大,国营商业从小到大,由点到面不断扩大规模,经营范围和品种都创下历史新高。国营各专业公司承担了百货、文具、纺织、五金交电、化工、烟酒、糖茶、副食、石油等全部工业品批发业务,各基层供销社、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有证个体商贩以及军人服务社等,均就近选点进货。由上一级商业机构统一平衡分配商品,按计划指标定量供应,不属统一分配的紧俏商品,结合库存和货源情况进行均衡供应,其余商品敞开供应。商品的进货,主要由甘肃省各专业公司调拨。从1956年开始,在武威设立糖烟酒副食二级采购供应站,在张掖设立百货、五金两个二级采购供应站,凡由国家计划分配的工业品和部分紧俏的名牌商品以及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都从二级站进货。其他工业品和小商品则不受限制,由各专业公司外出自行采购。各专业公司在全国主要工业品生产地如上海、天津、北京、广州、沈阳、西安、兰州等地选派常驻或流动采购人员。
在国营商业发展的同时,供销合作社开始支持地方日用杂品生产。1950年,开展加工订货,进行扶持生产。同年,设立酒泉批发站,经营日用杂品批发业务。1954年,供销社负责手工业产品的收购和统一经营。1955年,国营商业经营的陶瓷器、手工纸移交供销社经营,对国营公司不经营的小百杂货划归供销社经营。各县供销社经营部相应经营日用杂品批发业务。在基层除组织农村供销社、城市消费合作社经营日用杂品零售业务外,还组织公私合营企业、合作店组以及个体商贩开展日用杂品零售。1956年,酒泉地区国营商业各专业公司成立,批发商业担负食品、糖果、糕点的批发业务。1957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日用杂品纯购进总值98.4万元,比1955年增长24.4%,销售总值180.3万元,比1955年增长1倍多,经营品种已由1956年的2175种增加到3615种。
在国营商业发展的同时,集体商业也在发展壮大。经过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集体商业数量不断增加,如酒泉县城乡共有集体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零售网点169个,从业人员1107人,营业总额722万元。其中集体商业网点130个642人,零售额577万元,流动资金4.86万元;集体饮食业网点21个193人,营业额65万元,流动资金5.3万元;集体服务业网点18个272人,营业收入80万元,流动资金2.44万元。(www.daowen.com)
从1953年至1957年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阶段,这一时期,经过对私营商业的改造和国营商业建立,计划经济市场进一步完善。“一五”期间国营商业、集体商业、个体商业得到全面发展,形成以国营商业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并存,少环节、开放式的商品流通体制。1957年商品零售总额达8320万元,较1949年的991万元增长8.4倍,其中国营商业1952年较1950年增长146%;1957年较1952年增长8.5倍。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和提高,居民消费品购买力1957年达1823.94万元,较1952年的281.72万元增长6.5倍。主要消费品零售量:1957年粮食6040万公斤,食用植物油151.5万公斤,猪1.62万头,羊4.07万只,食糖496吨,棉布708万米,酒306.6吨。但由于一五期间过分强调发挥国家计划统筹的作用,忽视了自由市场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方面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不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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