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商业贸易的发展与管理

商业贸易的发展与管理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登记审查,颁发营业执照,取缔危害国计民生的非法经营者,保护和发展合法经营者。酒泉、玉门、敦煌等几个县城中,1950年第二季度歇业的私营工商业超过新开业的私营工商业。有些人把私营工商业的困难归咎于人民政府的经济改组,主张用资本主义经济方式寻求出路;有的提出所谓“不要与民争利”,要求国营经济不要发展。会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调整私营工商业的工作。

商业贸易的发展与管理

(一)整顿私营商业,调整产销结构

1950年,专区对私营商业采取了“坚决保护,适当发展,打击投机,取缔捣乱”的政策,对旧行业、商会进行改革。通过登记审查,颁发营业执照,取缔危害国计民生的非法经营者,保护和发展合法经营者。根据酒泉专署的安排,各县对商业进行整顿。

全国财政经济统一后,市场物价稳定下来,虚假购买力顿时消失,昔日的虚假繁荣也随之消形匿迹,投机资本将囤货回归市场,一时出现部分物资供过于求,销售迟滞。一些过去适应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的工商业,如迷信品、奢侈品等,失去了市场;一些产品质量差,生产成本高,不适合人民生活需要的工业品,如土布、漂染、银器、手工造纸等生产逐渐下降;一些经营不善的企业亦减产、停业;同一行业内盲目竞争,造成地方与地方之间供求不协调。旧的经济秩序已被破除,新的经济秩序尚未建立起来,产销脱节,不少工业品价格倒挂,一些私营企业陷于货存过多,资不抵债和停工减产境地,部分私营商业亦停业倒闭。酒泉、玉门、敦煌等几个县城中,1950年第二季度歇业的私营工商业超过新开业的私营工商业。有些人把私营工商业的困难归咎于人民政府的经济改组,主张用资本主义经济方式寻求出路;有的提出所谓“不要与民争利”,要求国营经济不要发展。在领导干部中则有少数人产生“左”的倾向,认为既然工人阶级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稳定物价、统一财政经济,也不妨趁工商业困难之机,一举消灭资本主义。

1950年4月,毛泽东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提出调整工商业的任务,指出:今后几个月内财经领导机构的重点,应放在调整公私企业之间及公私企业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方面。5月,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7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讨论研究物价稳定后出现的市场萧条等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制定了调整工商业的具体政策和方法。会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调整私营工商业的工作。酒泉专署认真执行了中央的有关政策,提出发展和调整工商业的具体措施:

1.调整公私关系。即调整国营工商业与私营工商业的关系和职能。通过扩大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和统购包销,使它们能够维持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并把私营工业纳入专区计划的轨道;对私营商业,通过经销、代销等方式,使其有利可图,国营商业在扩大批发阵地的同时,减少零售商店的数量,把大量零售业务交给私营商店及小商小贩,除主要的大宗农产品和外销的农副产品外,其余农产品则组织合作社和私商收购、贩运;调整税负,适当降低税率,将原有货物税减少,以利休养生息。1950年4月,酒泉专署做出严禁机关、部队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决定;6月对私营商业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10月制定国营商业对私营合作商业在货源供应上优先照顾、价格上给予优待的政策,一些重要商品按当地批发牌价折扣,即棉布、植物油2%,细粮、百货、煤油3%,粗粮4%、食盐5%,煤炭6%。

2.调整劳资关系。坚持劳资两利原则,处理好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关系。既要保障工人的民主权利,又要尊重资本家对合理利润的获取。着眼有利于发展生产,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劳资问题,然后过渡到更加稳固的合同关系。(www.daowen.com)

3.调整产销关系。主要是在流通领域召开城乡物资交流大会,以销定产,减少生产的盲目性,逐步走上计划产销的轨道。依照《共同纲领》规定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对私营商业的经营范围、货源供应、销售市场、劳资条件等方面,均作了适当调整和安排,鼓励私营商业积极地为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扩大商品流通渠道、供应市民生活需要而努力,使私营商业有更加宽裕的发展空间。

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使许多濒临歇业、停产、倒闭的私营工商业得以恢复生产。1950年仅酒泉县私营商业就发展到2237户,从业人员2999人,资金30.6万元。其中,坐商783户,1545人,资金27.67万元;行商60人,摊贩1394人。玉门县私营商业共有45户,74人,私营手工业者634户,从业人员767人。敦煌县个体手工业共有30个行业,360户,从业人员557人,工商业户199家。

(二)建立国营商业,发展集体经济

1950年初,酒泉专区组建了西北贸易公司酒泉分公司,经营针织品、百货、五金等商品,业务范围除供应酒泉县市场外,还管理敦煌、安西、玉门、赤金、金塔、鼎新、高台、临泽、张掖、山丹、民乐、永昌等12个贸易公司和贸易商店。这是酒泉第一个国有商业企业。1951年建立国营酒泉百货公司。1952年成立甘肃花纱布公司酒泉分公司,专营纺织品。这几个国营商业公司在各县都建立了分支机构。国营商业的建立和发展,对打击投机商人的非法活动,稳定市场物价,沟通城乡物资交流,改善人民生活起到了很大作用。1951年,酒泉县国营商业完成商品纯销售251万元,比1950年的41万元增长5.12倍。其中商品零售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1950年的4.14%上升为1951年的23.59%。1952年国营商业实现商品零售额达504万元,比1949年的41万元增长11.3倍,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比重由1950年的4.14%上升为1952年的43.64%。商品纯购进达338万元,比1950年的33万元增长10.2倍。专区和各县还开展了合作事业,成立分区合作社一处,县区合作社25处。到1951年,建立起3个县联合社,18个农村供销社,3个城市消费社和5个手工业合作社,共有社员1.26万人,入股资金1万多元。到1952年,全专区8个县全部建立了县联合社,基层供销社达到36个,连同5个消费社和5个手工业合作社,社员发展到8.7万人,股金达9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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