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价格波动的建议建议控制市场价格波动,平稳物价

价格波动的建议建议控制市场价格波动,平稳物价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面对物价飞涨、经济萧条、社会动荡的局面,酒泉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平抑物价,维护治安,鼓励工农业生产,使国民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和发展。1949年10月,酒泉专署及各县人民政府建立之初,最大的困难之一就是物价飞涨,市场剧烈动荡。四是抛售重要商品,平抑市场物价。酒泉专署建立后的第一个月,便开始集中力量平抑物价、控制市场。

价格波动的建议建议控制市场价格波动,平稳物价

新中国建立之初,百废待兴。面对物价飞涨、经济萧条、社会动荡的局面,酒泉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平抑物价,维护治安,鼓励工农业生产,使国民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和发展。

1949年10月,酒泉专署及各县人民政府建立之初,最大的困难之一就是物价飞涨,市场剧烈动荡。由于不法商人和投机分子操控物价和市场,造成物价如脱缰的野马猛烈上涨,使市场陷于动荡不定和严重失控的局面。从全国看,1949年一年之内,物价指数平均上涨19倍。1949年4月到1950年2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全国出现了四次大的涨价风潮,这四次涨价风潮波及了酒泉。其中,尤以1949年10月至11月的一次危害最大。由于专区及各县人民政权刚刚建立,投机商人乘粮食、棉布货源短缺,市场供应紧缺之机,掀起了一场涨价风潮。1949年12月小麦上涨125%,白布上涨260%,白糖上涨170%,清油上涨90%,羊毛上涨300%,棉花上涨200%,茶叶上涨400%。1950年2月,国民党空军上海进行大轰炸,致使工厂停产,纱布大量减产。适逢春节临近,投机商人乘机抢购紧缺物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导致工业品价格上涨。当时小麦上涨200%,白布上涨380%,白糖上涨200%,清油上涨110%,羊毛上涨450%,棉花上涨350%。

面对物价波动,对恢复时期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打击投机,稳定市场物价的举措。对于商业投机,除加强市场管理外,还采取了以下四种办法进行打击:一是控制货币量,紧缩财政支出。人民银行除特殊需要外,暂停贷款。地方经费、工矿投资和收购资金,暂缓发放。二是整顿各项税收,开征了一些新的税目,增加财政收入。三是发行折实公债,紧缩货币流量。四是抛售重要商品,平抑市场物价。酒泉专署建立后的第一个月,便开始集中力量平抑物价、控制市场。主要采取了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金融管理,严禁金银外币流通,取缔和打击银圆投机活动。为了统一货币管理,确立人民币的法定地位,酒泉专区各县在1949年10月初,由军管会和人民政府颁布《有关金银外币管理办法》的规定,宣布人民币为国家法定货币,任何人不得拒用;严禁以金银计价和在市场上流通买卖;黄金白银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挂牌收购。

二是组建国营公司,对重要商品实行集中控制、统一调度和适时抛售。不法商人在金银方面的投机活动受到打击和遏制后,他们不甘心就此罢手,又将投机目标转移到粮食、棉纱、棉布、煤炭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方面。人民政府在1950年初,组建成立了国营酒泉贸易公司和供销合作社,在各县建立了分公司,确立了国营经济对城乡市场的领导地位。接着按照私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采取引导转业、经销、代销等不同形式,首先改造了私营批发商、粮食商、食油商和棉布商。同时,还采取缩小地区差价7.6%和批零差价5%的措施,在私营商业中推行明码标价办法,限制私营商业的活动范围,从政策上限制他们谋取高额利润的行为。1950年10月,国营贸易公司对城乡合作社商品在货源供应上优先照顾,在价格上给予优惠,按当地批发价进行折扣,即:棉布、植物油2%,细粮、百货、煤油3%,粗粮4%,食盐5%,煤炭6%。到1951年1月,这种优惠又扩大为棉布6%,大米面粉、粗粮、食盐7%,白糖、煤炭8%,碱面10%,煤油12%。这些措施促进了合作社商业的发展,抑制和割断了城乡资本主义商业的联系。国营贸易公司和供销合作社还从兰州武威等地购进小麦、小米、布匹、棉花、日用工业品等,集中优势物资,统一调度商品,大量抛售,平抑市场物价。据全专区国营贸易公司1950年和1951年两年的统计,投放市场棉布295万米,绒衣绒裤6.13万件,食糖30吨,卷烟11.4万条,食盐96万吨,煤油24吨,茶叶2.57万公斤,暖水瓶8688个,活羊9989只,棉花415担,以及小麦、小米、食油等商品。由于国营商业的这一举动,物价很快稳定下来。(www.daowen.com)

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在打击投机行为,稳定市场物价,同不法商人争夺市场的斗争中,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到1956年,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建立营业网点483个,职工4727人,分别比1950年的64个和539人增长6.54倍和7.77倍,商品纯购进1649.57万元,商品纯销售12329.87万元,分别比1950年的105.23万元和92.87万元增长14.7倍和132倍。特别是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商品零售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16.98%提高到80.46%,确立了国营经济在市场上的领先优势和主导地位。

三是加强市场管理,维护交易公平,严禁投机倒把和非法交易。酒泉专区和各县人民政府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统一发货票据,实行来货成交登记制度。人民政府还运用行政力量和法制手段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制定一系列有关私营工商业和交易市场的管理条例和办法。如规定私营工商业必须向有关部门登记,未经审查批准者一律不许开业;对市场价格实行核价议价制度,禁止哄抬物价;对大宗采购实行管理,无论公私均须登记;对违犯有关法令、囤积居奇、投机倒把者严加惩处。严格的法制管理和对投机商人的严厉打击,对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控制市场、平抑物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四是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些重要商品实行统购统销。1952年6月成立酒泉粮食公司、酒泉油脂公司,同年12月成立酒泉花纱布公司,1953年4月成立酒泉专卖公司,同年6月成立酒泉食品公司。粮食、食油、棉布、棉纱、棉花、烟酒生猪等商品,均由以上各专业公司统购统销,全面禁止粮、棉、油等商品上市交易和个人长途贩运。这样有利于确立政府在控制主要商品价格中的主导地位,增强稳定市场物价的力量。统购统销使全区市场物价不仅平稳,而且出现了稳中有降的局面。以酒泉市场工业品物价指数为例,以1950年价格为基价,1951年为98.05%,1952年为95.26%,1953年为96.53%,1954年为95.93%,1955年为95.46%。

五是适当提高部分农产品价格。在打击投机,稳定工业品零售价格的同时,贯彻“关于工农业产品交换,采取缩小剪刀差,实行等价交换或近乎等价交换”的政策,正确处理工商、农商之间关系,适当提高以粮食为中心的农副产品价格。酒泉市场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以1950年为100%,1951年为250.6%,1952年为234.56%,从而较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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