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酒泉金融市场的垄断与发展:民国时期的金融机构与经济促进

酒泉金融市场的垄断与发展:民国时期的金融机构与经济促进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国时期,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酒泉都设立有办事机构。还通过签发本票、债务证券等提供信用,扩大流通手段,从而牢牢控制酒泉金融市场。从此,几家银行纷纷分口垄断酒泉金融。这些金融机构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民国时期除国家设立的银行外,民间尚有一些金融活动,如银楼。

酒泉金融市场的垄断与发展:民国时期的金融机构与经济促进

民国时期,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交通银行金融机构在酒泉都设立有办事机构。

中国银行,于1924年10月在兰州设支行。1929年因陕甘战乱,营业不振而停业。1932年,甘肃省政府主席由国民党中央大员邵力子担任。1933年,甘肃省政府通令全省改用银币,停止使用银两,规定原银七钱一分五厘折合银币一元。12月,中央银行兰州分行成立;1935年中国农民银行兰州支行成立。1935年后,中央银行等国家银行发行的钞票作为国家的法定货币法币)在甘肃逐渐流通。

甘肃平市官钱局,1936年再次设立,1937年增资为100万元,并增设外县机构,代理省库、县库,在没有国家银行的地方,代理国库。到1939年甘肃省银行建立后,不再代理国库、省库、县库。

20世纪40年代初,国民政府先后在酒泉设置“中、中、交、农”四大银行办事机构,主要聚集本地或外地商业资本家、商人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充当资本家之间或商人之间的信用中介,并为他们办理货币收付与转账、结算业务。还通过签发本票债务证券等提供信用,扩大流通手段,从而牢牢控制酒泉金融市场。1942年国民政府做出决定,要求四行专业化。从此,几家银行纷纷分口垄断酒泉金融。

中央银行兰州分行酒泉办事处:1940年1月正式成立开业,在果树巷(今民主街)办公,陈守仁、赵光祖先后任主任。主要业务范围:发行钞票、收兑金银。

中国银行兰州分行肃州办事处:1940年1月正式成立开业,在东关(今公园路)办公,后迁至西大街。王桐、金鹤鸣先后任主任。主要开办存款放款、汇兑等业务。(www.daowen.com)

中国农民银行酒泉筹备处:1942年10月正式成立。起初为酒泉县合作金库,后为中国农民银行酒泉分行。1947年3月12日改为中国农民银行酒泉办事处,在西大街办公。张子谦、席子昌先后任主任。

交通银行酒泉分行:1943年3月成立,在东大街办公。张宝瑞、李文华先后任主任。主要开办存款、放款、汇款等业务。

除上述“中、中、交、农”四大国家银行的办事处之外,还有属地方性质的甘肃省银行酒泉分行。该行是由清末民初的钱管局演变而来的。

这些金融机构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民国时期除国家设立的银行外,民间尚有一些金融活动,如银楼。银楼是一种民间私营信用组织,主要从事加工业,即加工金银首饰,收兑金银,存、放款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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