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的酒泉,出现了“商店林立,街道宽敞,且尚整齐,商人以晋秦为多,次则天津,以其地属甘新孔道,商贾往来,百货云集,繁盛不亚于张掖。商品输入来自东路者,以陕西之布匹、纸张为大宗;自西路入者,以新省之葡萄干、杏干、敦煌之棉花为主品;由包头经蒙草地而来者,为洋货、茶砖等;南路青海之蒙番,则以羊毛牲畜为大宗。酒泉向上之洋货,价反廉于兰州者,以由草地来少经关卡也[48]。”
酒泉输入的商品以京、津、沪、汉、秦(陕西)、楚(两湖)、川、滇之洋布、绸缎、茶类、纸张、海菜、棉花、纸烟、洋杂货为大宗,中西药品及江西、汉中瓷器次之。棉花来自新疆,大布来自三原,钢铁、纸张、裱纸来自汉中,另有四川的绸缎、丝线等。茶类分官茶和私茶。官茶又称副(茯)茶,由商人向官府认领茶票,按票计税。每票茶2000公斤,纳税银258两(合361.2银圆)。官茶主要来自湖南安化,在陕西泾阳加工成砖块状(砖茶),经泾川入兰州茶库,再转销至酒泉。私茶按一般商品由商人经营。其中春茶(云南普洱茶)每饼1元,由文县进入兰州后销往酒泉。紫阳茶来自汉中,巴山茶来自四川,香片茶、龙井茶来自京津,分别由磴口、泾川进入兰州后销往酒泉。
民国14年(1925),酒泉县城有商号71家,其中:百货、布匹、绸缎业10家,文具业5家,杂货业7家,烟业5家,中药业10家,西药业3家,糕点、酱园业4家,山货皮毛业6家,饭馆9家,茶社12家。如广泰堂经营中药1200多种,自制的还少丹、苏合丸、牛黄丸、小儿惊风散等中成药,质量高、疗效好,运销全国各地。
20世纪30年代,酒泉开始出现洋行。民国23年(1934)后,外国洋行在酒泉等地设立许多分支机构。一方面推销五金器具、电器、汽车材料等商品;另一方面又收购皮毛等农畜产品,洋行的收购活动把酒泉同欧、美商品市场联系了起来,刺激了酒泉农业和商业的发展。但是,外国商人享有特权,洋行及其代理人在收购中压价,损害了中国商人及民众的利益。市场上外国商品(洋货)日益增多,损害了民族工业的发展。1935年前后,日货充斥于市场,据《西北随轺记》一书记载,1935年前后,日本的各种商品已在酒泉一带大量流行,每年销售量均在两万元以上。“酒泉县原有大小商号70余家,近因农村破产,购买力薄弱,新疆道路阻塞之故,商号倒闭甚多。据最近调查,大商号仅三家,小商号十五家,其资本最大者不过万元而已。关于外货之输入,除少数之土布、土产及新疆大布、棉花外,余皆为日俄两国之货。日货由绥远运来,俄货则由新疆转运销售[49]。”“安西县城商店仅六七家,均系小本营生。外货输入以俄货较多,日货次之。俄货自新疆运来,日货自包头转输,大抵西北各地几尽为日、俄两国商品之尾闾,互相竞争甚烈,本国货品反不经见[50]。”
主要输入商品的销售情况如下表:
1935年酒泉市场日货输入表[51]
1935年酒泉市场俄货输入表[52]
1935年安西市场日俄货输入表[53]
敦煌的商业在民国初期比较兴盛,由绥远西来的物品和新疆东来的物产,都集中在此销售。商贾有晋、陕、川、冀、鲁、豫各地商帮,以晋帮的势力最大。此外还有维吾尔、回族、蒙古、藏族等少数民族商人。新疆东来的货物以棉花、皮毛、葡萄干、瓜干、杏干、和田绒毯为大宗,或批发于本地商人销售,或开零食店、摆地摊出售。内地商人以收购敦煌本地的棉花、烟土、药材、皮毛等商品运往内地销售为主,同时贩运布匹、茶叶、纸烟及日用工业品在敦煌销售。(www.daowen.com)
1933年敦煌市面所售商品及价格统计如下:
1933年敦煌所售商品及价格表[54]
据统计,1935年,新疆运往敦煌的物产主要有:棉花3550担,每担240斤,每百斤价20元;大布180担,每担约300匹,每匹长1丈6尺,宽1尺2寸,售价4角;白葡萄1000担,每百斤价20元;杏仁60担,每百斤35元;杏干70担,每百斤20元;此外还有大宗皮毛及少数俄货[55]。
外国商品的大量输入,冲击了民族工业的发展,一些爱国人士宣传抵制日货,而国民党通告“禁止抵制日货”,实行法币改革,废止银本位制,禁止白银流通,实行纸币制。酒泉外货洋货倾销,白银外流,物价暴跌。面粉每公斤由0.218元跌为0.066元,猪肉每公斤由0.496元跌为0.278元,白布每米由0.54元跌为0.25元。延续到民国25年(1936),市场物价继续下降,市场零售价格指数,以1930年为100,则本年下降为67.6%,百公斤小麦换购白布15.17米,或线袜12.96双。
抗战时期,酒泉商业贸易发展较快。苏联援华物资、军火源源不断经新疆、酒泉转运中国各战区。中国以皮毛、药材、茶叶、生丝、桐油等农牧产品和锡、钨、铋等矿砂偿还。酒泉、安西设有代办处或仓库,从事收购转运工作,带动了酒泉商业的发展。
1937年,酒泉物价开始上涨。1938年,酒泉市场工业产品和农副产品的比值是1米白布换购小麦33公斤,一条毛巾换购猪肉5.25公斤,一包火柴换购猪肉1.5公斤。1公斤铁钉换购羊毛8公斤。1940年,酒泉黄牛每头法币700元,马一匹1000元,骡子一头1300元,驴一头400元,小麦每老斗(20公斤)8元。到1941年,酒泉小麦每斗涨为11元,犁铧100元,耙25元,耱8元,耧子60元,石滚10元,铁锄20元,小铲子18元,镰刀15元,木牛车600元,铁车2000元。1942年7月至8月间,物价又猛涨几近一倍,到11月,阴丹布、安安蓝布上涨4.5倍,红白糖上涨5倍。当年,酒泉私人商号总计购进商品总值(法币)614.98万元,销出商品总值为445.9万元,亏损159.08万元。
1945后,酒泉日用工业品短缺,土特产品滞销,生活必需品减少,而非必需品充斥市场。工业资金转入商业,商家或抢购生活必需品以保值,或囤积居奇获取利润。政府管制、专卖物资日益增多,商业经营范围缩小,正常商业、民营商家受到排斥,社会公众购买力因日渐加重的赋税而萎缩。1948年,通货膨胀加剧,物价快速上涨,公众购买力急剧下降,一些大的商家、政府官员,利用自身优势和权力,囤积居奇、倒卖倒买,攫取高额利润的情况十分严重。如官僚、士绅们利用公款或银行低息贷款,倒买倒卖棉纱、布匹、汽车、轮胎、汽油等限价物资,从中大量获利。而中小商店却成批倒闭,有的门面半开,货架上却无货物出售。到1949年,情况更加严重,商店关门,或无货可售,各大街两旁到处是摆地摊出卖旧货的人群,但出售者众,购买者少。出售者大多数是失业的工人、店员或公教人员。他们希望换些钱来维持几日的生活。工商业的危机和破产,造成众多的失业者,许多人失去生活来源。当时酒泉一般公务员发工资1000金元,面粉每斤50元,可购面粉20斤。据《肃北县民族贸易史稿》记载,到1949年8、9月间,一盒火柴换一只绵羊,一块茶叶换两只绵羊,一对细瓷碗换一只绵羊,一匹土布(60市尺)换十二三只绵羊,20斤面粉换一只绵羊,一斗小米换两只绵羊等等。若春季赊销,秋冬季收账时,一般还要加上五成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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