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酒泉,属陕西布政使司的管辖范围,当时包括甘肃在内的西北广大区域都属隶属陕西布政使司,因此,甘肃作为陕西的一部分,又是陕西商帮的发祥地之一,而陕西商人因此把在甘肃经商视为本土营生,纷纷来甘肃各地独立或与甘肃人合伙做生意,其足迹遍布肃州在内的甘肃各地。如陕西蒲城人王洪绪“向在肃州日新店开张杂货生理,领凉州陈成章,泾阳何兴邦本钱行运四九年,有店口牌甲可恁”[86]。陕西商人徐子建,师回与甘肃商人李步安、付德和山西商人苳某合伙在肃、凉两州作玉石生意,“将玉石运往苏州售卖[87]。”这些都说明自明代以来,陕西商人在肃州就有很强的实力。
清廷平定西域后,为了加强边疆建设,康熙八年实行陕甘分省,遂使山陕商人在甘肃的贸易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山西商人由于开辟了沿蒙古草原南端入新疆的新商路,主营南大路贸易,他们在沿“丝绸之路”入新疆的北大路贸易方面实力有所减弱,从而为陕西商人在甘肃的实力增长提供了难得的发展空间。陕西商人改变了长期屈居山西商人之后的被动局面,取得了在甘肃与山西商人势均力敌的发展态势。由于清政府改变了茶叶官营的“茶马交易”政策,使以主营黑砖茶为主的陕西茶商力量大增[88]。因此,山陕商帮实际上操纵着河西乃至甘肃的经济贸易。
由于当地居民不善经商,陕西商人逐渐成为当地商业的主要力量,部分陕西商人在漫长的经商过程中,逐渐融入当地社会,置办产业,成家立室,成为当地的正式居民。在《敦煌县志》中就有“商贾先自山西、陕西贸易至此,近亦渐入土著,置田起屋,均列户民”的说法。也有的陕西商人不断发展壮大,积累了巨额财富,逐步掌控了当地的商贸活动,成为当地的富商大户。(www.daowen.com)
清代酒泉的商人中,除山陕商人外,还有天津、北京、河北、河南、广东、内蒙古以及新疆等地的客商,他们在肃州城内开办商行、工坊、药店、字号等,经营京、广杂货,土产皮毛样样俱全,街市呈现一片繁荣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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