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明王朝在河西地区的经营策略

明王朝在河西地区的经营策略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朝建立之初,河西地区仍在残元势力的控制之下。洪武二十六年,明廷将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由庄浪移至甘州,进一步突出和强化了对河西地区的管理职能。在加强防务的同时,明王朝经营河西走廊的另一重要措施就是大搞屯田。明王朝正是以羁縻卫所作为据点,依靠少数民族政权对其周围进行管辖,从而联点成面对西域地区实行管辖,达到确保西北边疆的长治久安。河西地区的和平安定的形势,为明与西域的政治、经济往来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明王朝在河西地区的经营策略

明代的河西地区,北邻蒙古瓦剌,南接吐蕃各部落,西边是天山南北广大地区以及与之相连的传统丝路,既是国际前哨,又是中西交通陆路孔道。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明代只有经营好河西地区,才能经营好西域地区,才能为西北地区的和平稳定和中外陆路贸易的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明朝建立之初,河西地区仍在残元势力的控制之下。洪武五年,朱元璋调集40万大军分三路讨伐蒙古,西路由傅友德和冯胜率领,清除甘肃的元军残部。五月,冯胜率军至凉州,凉州守将平章委的弃城而逃,明军平其地。六月,明军至永昌,分别于剌罕口大败元太尉朵儿只巴,于罗噶口大败元歧王多尔济巴勒。随后,明军进至甘州,并乘胜进取肃州,射杀元将平章不化,元将上都鲁与元太尉锁纳儿相继率部投降,西路军连战连捷,一直打到瓜州、沙州,并深入亦集乃路,将河西地区纳入明朝的统治之下。冯胜以肃州地处极边,筑嘉峪关以控西域门户,弃瓜州、沙州于关外[1]。同年十一月,明朝在河西置甘肃卫。“甘肃者,甘州、肃州也。”“甘肃在黄河之西,故又曰河西。[2]

明朝在河西地区实行集军事、行政为一体的管理体制,即以陕西行都指挥使司为当地最高军事管理机构,下辖河西地区的15个卫所(含西宁卫),同时设甘肃镇,统领河西军事,以作为明朝西部、北部边疆防御体系——九镇中最西端的一个重要环节。洪武二十六年,明廷将陕西行都指挥使司由庄浪移至甘州,进一步突出和强化了对河西地区的管理职能。为了更好地履行军事防御、捍卫边疆、保境安民的职责,甘肃镇依托陕西行都司在河西修筑了大量的军事防御工程。据粗略统计,陕西行都司共设寨55所、营56座、堡393座、墩813个[3]。同时,明政府还修建了东起庄浪卫,西至嘉峪关,绵延近1000公里的长城。沿长城设立的九个重镇,史称“九边”。肃州便是最西端的重镇。除此之外,明廷还不断增设巡抚、总兵官、镇守太监等官职和派遣重臣巡视甘肃或专督兵马等,建立了一套文经武略、防备严密的制度。

在加强防务的同时,明王朝经营河西走廊的另一重要措施就是大搞屯田。大量的驻兵在地瘠民贫、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军粮无法解决,只能采用汉唐以来行之有效的军屯,而卫所的设置又为实行军屯创造了有利条件。所以实际上卫所的建立几乎是与屯田同步进行的。卫所既负责屯军的训练与调遣,又管理屯田生产。起初屯田与戍守的比例没有具体规定。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下令西北卫所军士以1/3守卫、2/3屯田。后来五军都督府制定的“屯田法”规定边境地区7/10屯垦、3/10戍守。实际并无定规,而且军士家属多下屯耕种。军屯之初,屯田军士不向政府交纳税粮,而由政府每月给戍卒米1石、屯田军士米5斗。满三年后开始交纳税粮,一般为每亩1斗。后来又分为正粮、余粮。正粮上交后为屯军口粮,余粮为官军俸粮。后来进一步调整,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屯粮制度。明代初期,特别是洪武、永乐年间,河西屯田达到鼎盛。军屯之外还有民屯、商屯。屯田达400多万亩,位居全国之首。屯粮69万多石,基本上做到了自给有余[4]。明初河西的屯田,对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为确保丝路畅通创造了物质前提。

在经营好河西地区的同时,明廷以嘉峪关为界,在关外设立“关西七卫”。从洪武八年至永乐二年,相继在嘉峪关以西建立阿端卫、安定卫、曲先卫、罕东卫、赤斤蒙古卫、沙州卫、哈密卫,史称“关西七卫”,所辖地区东临嘉峪关,西北到今新疆巴尔思阔山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西到罗布泊,西南到柴达木盆地,当地居民主要是蒙古、吐蕃与撒里畏兀儿等。(www.daowen.com)

这些卫所的性质,既不同于河西地区属于军事性的建置,也不完全是与明王朝保持“贡赐”关系的地方性民族割据政权,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由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担任长官并与明王朝保持较直接隶属关系的所谓“羁縻”卫所。这些“羁縻”卫所的地理位置及其性质,反映了明王朝经营西域的政策由近及远与因地制宜的原则。其作用从防御角度来看属于西陲屏障,从进取角度来看是经营西域的前沿。明王朝正是以羁縻卫所作为据点,依靠少数民族政权对其周围进行管辖,从而联点成面对西域地区实行管辖,达到确保西北边疆的长治久安。关西七卫的建立标志着明朝成功对西域实施了管辖。此后关西七卫成为甘肃的屏障,也是明朝西北边疆的防御前哨。

明代的肃州及河西地区,除发挥军事防御、大兴屯田、实行耕战一体的职能外,还充当沟通西域、接待西域各国贡使、连接中西交往的纽带作用。明廷规定,西方各国贡使进京朝贡,必须走规定的贡路,不能擅自更改路线,否则朝廷不仅不予接待,反而予以遣返。这些贡路在明帝国境内主要是由驿站和递运所连缀而成的官道。当时,从庄浪卫至嘉峪关的官道只有一条,沿途经过庄浪卫、古浪所、凉州卫、永昌卫、山丹卫、甘州诸卫、高台所、镇夷所、肃州卫,共设有驿站33个、关口一处,总计行程300余公里[5]。明中期以前,西域诸地面存在大大小小数十个政权,它们都与明廷保持着朝贡贸易,而明廷从“怀柔远人”、“厚往薄来”的立场出发,对西域贡使往往给予超值的优厚待遇,以彰显“天朝上国”的实力和气度。

河西地区的和平安定的形势,为明与西域的政治、经济往来提供了必要的条件。随着内地与西域地区经济的发展,西域与内地的政治、经济联系日趋频繁,尤其在永乐年间,明成祖“锐意通四夷”[6],使明朝与域外各地的联系空前加强。当时彼此之间的经济往来主要采取“朝贡”与“回赐”的形式。依据朝廷的朝贡制度,陕西行都司主要担负着对西域使团行使查验勘合、引导接待、起送与存留三大职责。由于朝贡不仅是一种经贸活动,主要还是一种政治行为,所以,明廷严厉禁止零散商人进关朝贡。为了区分官方使团和民间商贩,明廷向西域诸国颁发了入关勘合。西域使团到达嘉峪关后,要接受关兵查验,若使团的人数、时间与所持勘合相符,则予以造册放行;若不相符,则不予办理入关手续,即使缺一个人,整个使团也不被允许入关,众人只有在关外等待补齐人数。有的使臣留下记载说,当他们到达关口时,“许多中国军官便前来清点旅行队的成员,造册登录每个人的姓名和身份。一旦当这些手续完成之后,他们便撤走栅栏路障的关卡,让使臣进入中国,使臣及其随员就这样抵达了肃州城”[7]。不仅入关时需要接受严格检查,当使团离开中国时,同样要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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