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敦煌商业贸易的繁荣与发展

敦煌商业贸易的繁荣与发展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敦煌的商业贸易状况可以看出敦煌的商业达到了历史上的鼎盛时期,为敦煌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商业贸易成为敦煌经济的重要支撑。但由于敦煌贸易市场是以中转贸易为主,所以市场上的商品来自各地。敦煌地区与于阗之间的商业贸易从归义军建立之后就已经开始,敦煌经常往于阗国派遣使节和商团,同时接待大量于阗来的使团,于阗地区的玉石就是通过这条商业渠道进入敦煌贸易市场。

敦煌商业贸易的繁荣与发展

(一)商业市场

归义军时期的敦煌城内商业发达,店铺林立,市场繁荣,这在敦煌文献中就有记载。如P.2612《儿郎伟》记载敦煌城南北街都有交易场所:“敦煌是神乡胜境,外敌不曾稍传;四海争诸纳贡,尽拜延□楼前。传说阿郎治化,如日照着无边。百姓移风易俗,不乐跳□钱。总愿宽耕营种,□□□足衣全。实亦□□出里,麦□□日生烟。阶南公断去交易,阶北将硬称驱颠。毛国番人,不会汉法,也道此人偏怜。[41]”这里为我们描绘出一幅商业兴旺、市场繁荣的画面。这种商业兴旺的情景在《王梵志诗》中也有描述:“兴生市郭儿,从头室内坐”,“行行皆有铺,铺里有杂货”,当时敦煌街头店铺林立、商品琳琅满目的繁荣景象跃然纸上。敦煌商业贸易的发达还表现在民间贸易的兴旺上,当时民间经商之风盛行,出现了专门进行商品买卖的场所“市”,如敦煌文献《舜子变》就记载:“见后母负薪,诣市易米。值舜籴(粜)于市”,这里的“市”就指民间的贸易市场。由于民间市场的局限性较小,所以在城区的大街或小巷都有分布,在这里可以进行各种各样的农副产品或商品交易。当时敦煌地区行市划分很细,见载于文书莫高窟供养人题记的有金银行和金银都料、金银博士、铁都料和铁博士、木都料和木博士等,几乎每个行业都有都料与相应的工匠——博士。关于敦煌市场贸易情况P.3468《驱傩文》称:“皴店章店,匝于城市,饽行秸行,溢于鄺肆。布一丈而列蔓,绢三尺而达利[42]。”从敦煌的商业贸易状况可以看出敦煌的商业达到了历史上的鼎盛时期,为敦煌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商业贸易成为敦煌经济的重要支撑。

(二)市场上的主要商品

归义军政权建立之后基本秉承唐代和吐蕃占领时期敦煌贸易市场的特点,但商品变化不大,从归义军政权向唐朝政府进贡的物品来说,主要是驼马等畜牧业产品,以及棉布、丝绸、褐、毡、毯等手工业产品。但由于敦煌贸易市场是以中转贸易为主,所以市场上的商品来自各地。敦煌贸易市场按照行市划分,店铺相邻。这里有六蕃进献的羊,来自于阗的白玉,有从中原来的盘龙大锦和续罗绢等。大量外来产品进入贸易市场,促使敦煌对外贸易兴旺起来,以中转贸易为主,并开展大量的加工业,敦煌地方产品也逐渐进入市场并大量转售外地。

玉石 主要来自于阗。敦煌地区与于阗之间的商业贸易从归义军建立之后就已经开始,敦煌经常往于阗国派遣使节和商团,同时接待大量于阗来的使团,于阗地区的玉石就是通过这条商业渠道进入敦煌贸易市场。P.2826《于阗王赐张淮深札》铃有两通印:“通天万寿之印”和“大于阗汉天子制印”,赐给张淮深白玉壹团并敦促尽快将木匠杨君子发遣到于阗,表明敦煌与于阗地区间不仅仅是丝绸玉石贸易,而且其中也包括手工业技术的交流。

于阗地区的玉石进入敦煌,使敦煌地区出现了玉石加工业,有了玉匠——玉博士。由此敦煌地区向中央王朝进献贡品也以玉石等外来商品为主,足见敦煌贸易市场对于阗玉石的依赖。P.3547《沙州上都进奏院上本使状》记载敦煌向唐朝政府上的贡品有玉壹团。从于阗进口的玉石不但满足敦煌市场的需要,而且大量向甘州和中原地区贩运。

铁制品 酒泉地区与伊州地区的经济交往频繁,大量伊州地区出产的铁器和铁原料进入酒泉市场,如胡锁等。另外还出现了铁器皿制造业,有了铁博士、泻博士等。铁博士是锻铁并打制铁器,而泻博士只是生铁铸造和铁器修补等。从敦煌文献记载看,从事生铁、铁制品贸易的主要是龙家人,这几乎成为敦煌龙家人的垄断行业。伊州地区的铁及其铁制品进入酒泉地区,使酒泉地区的铁器制造行业发展起来,有了专门的行会与行会首领——都料的设置。

金银器 酒泉地区不出产金银等,金银器皿及其金银原料都是从对外交换中进口而来的,但是敦煌贸易市场上使用金银的记载却很多,金银器皿有东罗马传入的银器盏、金花银瓶子、金钱、银钱和散金碎银等。从敦煌文献的记载得知,敦煌地区银器除了从西域进口之外,还从中原以朝贡回赐的方式得到很多银碗、银厄等,商品交换和支付手段中也大量使用银器,因此敦煌地区出现了专门制造金银器皿的制造行业——金银行。榆林窟第34窟就有“社长押衙知金银行都料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郁迟宝令一心供养[43]。”另外敦煌文献记载的还有金银博士、金银匠等,这些从事金银制造的行业中有汉族人,也有少数民族如胡人、于阗人等。

颜料 晚唐五代时期,归义军政权建立之后,佛教非常兴盛,敦煌出现一批专门从事石窟艺术制作的工匠和艺术家,而且刺激了敦煌地区颜料市场的发展,大量的颜料作为商品在晚唐五代敦煌贸易市场上公开出售。

曹氏归义军时期沙州不仅出现了民间的画行,还建置了隶属于官府的画院,画院设有画院使,是节度使衙僚佐一类的职务。当时敦煌的画工有画师、绘画手、丹青上士、画窟先生、院生、画匠等,他们从事的工作需要大量的颜料。敦煌的画工所使用的颜料主要是矿物颜料和植物颜料。植物颜料来自本地,矿物颜料部分来自本地,大部分从外地通过贸易而来。当时,敦煌东邻的张掖、西邻的高昌都是既大且近的颜料市场。

胡粉产自于西域地区,根据《魏书·西域传》《周书·异域传》《隋书·西域传》《北史·西域传》记载,龟兹国出产的胡粉最为有名。它既是一种高级化妆品,也是晚唐五代敦煌地区绘制壁画时使用的一种颜料。S.5878、5896、5897《子年领得常住什物历》记载有胡粉一分;S.4642《年代不明(十世纪)某寺诸色解斗入破历算会牒残卷》记载有“熬壹硕伍斗,买胡粉用。鼓叁硕,买胡粉画幡用。”这些胡粉显然不是用作化妆而是用来画窟的颜料。P.2912《炫和尚货卖胡粉历》的明细账中记载有相当一部分胡粉出卖给僧侣,这部分胡粉肯定是用作颜料了[44]

除了胡粉之外,敦煌贸易市场上常见的颜料还有很多,见于记载的有盐绿、铜绿等,根据《魏书·西域传》《周书·异域传》《隋书·西域传》《北史·西域传》等记载龟兹出产盐绿最有名。铜绿,S.4120《壬戌年一甲子年(962—964)布褐等破历》记载有:“布壹匹,于画师面上卖铜绿用。”P.3763《年代不明(十世纪)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记载有:“粟二斗,于画匠安铁子所卖(买)铜绿用。”石绿,P.2032《后晋时代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记载画讲堂中:“粟伍斗,于画人边卖(买)绿用。粟两石,于索像友边卖(买)绿用。”“粟伍斗,于画师买绿用。”这里没有记载是否为石绿,但是根据文书记载凡是用到铜绿都会标明,因此这里记载的只能是石绿[45]。金青,P.2032《后晋时代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记载有:“粟叁斗,愿果买金青用。”从本卷文书的记载来看,当时净土寺买了一批木料修寺院的讲堂,在为讲堂上赤白后,又向僧愿果购买金青以便画窟用。金青出产于中亚地区,当是通过对外贸易获得的。朱砂,又称丹,也是敦煌壁画绘制中常用的一种颜料[46]。此外绘画用的颜料还有银粉、水银(绘画镀金中常用到水银)、金粉、红蓝(有机颜料)、石灰、赤土等等。

纸张 纸在敦煌籍帐类文书中记载甚多,据P.4640《己未—辛酉(899—901)归义军衙内纸布破用历》记载归义军官府用纸量非常大。纸分细纸、粗纸、画纸。细纸用于记账写经写文书等;粗纸用于一般性的书写、祭祀;画纸,又称作钱财粗纸,主要用于敦煌诸神及其他常例祭祀。官府用纸由官营手工业中的纸匠提供,而用纸甚多的寺院、学校生徒、经坊写经等都需从市场购买,故在每卷籍帐收支项中专门列了纸的收支。从每笔账记载的情况看,纸在当时是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出售。

纺织品 归义军时期敦煌贸易市场上的纺织品,主要有棉布(如官布、立机緤、安西緤)、麻布、毛织品(白褐、十综褐、八综褐、粗紫褐、番褐、毡),这些物品有很多来自于敦煌以外的地区,如番褐、安西緤。据郑炳林先生研究,番褐,番与蕃通用,根据敦煌文献记载敦煌地区有六蕃,主要指生活在敦煌及其周围地区的吐蕃、吐谷浑、龙家、温末、回鹘等,实际上番是对西部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的统称,也可以指西域各国。而褐是畜牧业民族的主要产品,产自敦煌南部地区的南山、西州地区的回鹘以及龙家,因此所谓的番褐,有来自于敦煌周边地区的,也有用其生产工艺制造的毛织产品[47]。安西碟出产于西州地区,又称安西布。官布出产于敦煌,西州也有出产,西州回鹤文献中就记载有棉质官布。敦煌地区的官布是用敦煌以外地区传入的棉布制造技术所制造的一种棉布。归义军时期敦煌地区种植棉花,按地征收官布,约250至300亩地征收一匹官布,因此敦煌地区出产的棉布是一种很常见的手工业产品。

归义军时期由官府直接控制和管理丝绸生产,在敦煌很可能存在从事经营丝绸的店铺,有了专门管理官营手工业的机构——内宅司。内宅司的长官是作坊使,由押衙担任,从敦煌文献记载来看当时有南宅、北宅,是归义军官府商品的生产机构。P.4518《辛卯年(991)十二月十八日当宅现点得物色》中记载的主要是丝织品,有黄鹿胎、红透贝、红绮、龙黄绩、黄御绞、黄楼绫、银褐绞、黄黑花绮、天净纱、锦、大白绫、白罗、楼绫、白黑花绮、紫绮、紫纱、白熟绫、碧绫、白御绫、花官絁、生绢、青绢、非绢、黄绢、紫绢、白熟绢、颊缬等[48],这些物品也可能是敦煌归义军内宅司制作服装所用的面料,很可能是内宅司生产的产品,都是敦煌当地生产的丝织品。关于晚唐五代敦煌地区出产的丝织品我们还可以由各家财礼名单上看出其种类丰富,有碧罗、紫绫、绿绫、红罗、红锦、青锦、白罗、紫罗、楼机绫、绯锦、生绢、紫绮等制造的服饰[49]。另外丝织品还用于归义军政权的贺正等朝贡活动,P.3440《丙申年(996)三月十六日见纳贺天子物色人绫绢历》等记载的可能是当年贺正专使带给中原政权的物品,纳贺的人员有归义军政权的各级官吏和佛教教团的各级僧官,所纳贺的物品有白小绫、白楼绫、绫子、黄绫、楼绫、绯绫、白绫、小绫、白透贝、绢、黄绢、白绢、碧绢、绯绢、紫绢、颊缬等,级别高的官员和僧官纳贺主要是绫,其中最珍贵的是楼绫[50]。这些丝织品都是向中原天子纳贺的礼品,不可能来自于中原地区,物品名称之前没有注明蕃或者波斯、于阗等字样,也不可能来自于这些地区,因此这些贡品很可能是归义军内宅司或者作坊司制造出来的。(www.daowen.com)

金属及金属制品 张氏归义军时期市场的金属主要有铜、铁、金、银等。铁分生铁、熟铁、钢,生铁用于专门铸造器皿,手工业行业中有专门铁匠、金银匠等。铁器有西域传入的,也有从中原传入的,而更多的是生产于当地,出自于敦煌铁匠、泻匠之手,主要有铛、釜、钟、锅、镬、钾、枪、锯、错、斧、刀等。敦煌籍帐类文献记载了许多从事生熟铁及铁器生意的商人,他们中有汉人,也有粟特人,其中龙家就以做生铁买卖而著称。从生熟铁流通渠道看,多由肃州、伊州、甘州贩运而来,铜亦由敦煌之外贩入。由于铜质地较铁柔软,适宜于做铸铁器的钉补,故晚唐五代在敦煌出现了一批从事铁器修补和铜器皿制造的手工业工匠——锢鏴匠[51]。铜同铁一样,在敦煌市场上作为商品出卖,主要有碟子、浮钉、罐、香宝、香炉、柱子、瓶、钵、杓、铃、铎、钹、启、镬、盆、锅、镜、盘等。银器有纯白银制成的器皿,见于敦煌文献记载的有银碗、银盏、银盘子、银珠子、银钗、银枕、银锄、银匙、银筋、银角等,特别是银碗、银盘最为常见,一般都标明重量,以便计价方便。另一种是镶金银器,在白银器皿上嵌上黄金妆饰图案,常见于敦煌文献记载的有金花银盏、金花银盘子和金花银瓶子等,其价格较纯银器高出百分之五十。

木材及其木器制品 张氏归义军时期的林业主要以甘泉水系下游灌溉区村落园囿的种植林为主,当地修建用材主要采伐于这一地区。灌溉区以外是灌木林地,是敦煌地区居民的用柴林,生长有柽等。在吐蕃时期敦煌的木材已开始作为商品出卖,到归义军时期木材买卖非常普遍。市场上常见的有榆木、柳木、柽、柴(包括刺柴、茨柴、磨柴、树枝等)、梁、独扇门、筚篱(篱笆、荆笆之类,用枝条编织成的方块物,用以盖房或堵泻口)等。

畜产品 归义军时重视发展畜牧业,无论官营畜牧业还是私营畜牧业,都有相当的规模。当时敦煌市场上交易的牲畜有马、牛、羊、驴、驼等,牛、马、驼这些大牲畜在农业及其交通运输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养殖户除了满足自身使用外,有相当部分在市场出售。羊是归义军时期畜牧业中最常见也是放牧量最大的牲畜,常用于招待使节、工匠的调饭或支付物价,还有的宰杀后在肉市上出售,归义军时期有专门的肉司。受畜牧业的影响,皮革制品等手工业门类齐全。当时敦煌市场上销售的皮革制品有牛皮、羊皮、马靴、野马皮等。

粮食油料类 归义军时期市场上出售的粮食主要有麦、粟、豆等,油料有黄麻、油等。据郑炳林先生的考证与研究,当时敦煌市场上的等价物是以麦为标准计算的,同时辅之以粟、布、绢等。粟与麦都常用于支付物价,特别是合并支付时,其间比价差异表现不明显。粟,P.T.1261号记载吐蕃时“俗寺主斋施粟两驮和准麦两石。”1驮等于2石,粟与麦比价为2∶1,1斗粟价格为5升麦。据S.6829《丙戌年(806)正月十一日已后缘修造破用斛斗布等历》记载支付工价每天木匠麦1斗,若支付粟则为1.4斗。又据P.2049号记载同光三年用麦2.3石支付皂絁袄价,又分别用粟3.5石、豆3石支付絁袄价,可知归义军时麦粟比价为1∶1.5、麦豆比价为1∶1.3[52]。黄麻是归义军时期种植的主要油料作物,麻籽用于榨油,麻用以织布。黄麻与麦粟比价关系记载最为明确的资料是P.3631《辛亥年(951)正月廿九日善因愿通等柒人将物色折债抄录》,“善因入布柒拾捌尺,准麦粟柒硕捌斗,折黄麻叁硕玖斗。愿通入褐布柒拾伍尺,准粟捌硕,折黄麻肆硕。……保端入昌褐叁丈贰尺,准麦粟叁硕贰斗,折黄麻壹硕陆斗。保端替老宿入白方毡壹领,准麦粟肆硕,折黄麻两硕。……保遂入斜褐壹段,准麦粟玖硕,折黄麻肆硕伍斗。”由以上记载得知,1斗黄麻的价格约为麦粟2斗[53]。油有时也用作支付物价,但很少用作计价标准,P.2049《后唐同光三年(925)正月沙州净土寺直岁保护手下诸色入破历算会稿》记载:“油壹斗,梁户入茨柴壹车用。油叁斗,梁户入柽两车用。”推算出每斗油价格2石麦。P.6002《辰年某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牒残卷》记载:“油捌胜折麦壹硕陆斗”“黄麻壹硕伍斗折油贰斗壹胜”,表明1斗油的价格为2石麦。其余记载亦与此接近。P.3490《辛巳年(921或981)某寺诸色斛斗破历》记载:“油贰斗伍胜,梁户入柽两车用。油壹斗,梁户入黄麻柒斗用。”“油贰斗,梁户入布壹匹用。”从P.3490号不但证实油的价格为1斗油折2石麦,而且得知7斗黄麻折1斗油,黄麻出油率为14.3%。S.4642《年代不明(十世纪)某寺诸色解斗入破历算会牒残卷》亦记载:“油贰斗伍升,于咄子买柽一车用。”P.3231《癸酉年至丙子年(974—976)平康乡官斋籍》甲戌年“请麻陆硕捌斗捌升,纳油捌斗陆升。”己亥年“请麻陆硕捌斗八升变油八斗六升。”黄麻出油率为12.5%。由以上资料证实油的价格为1斗油准2石麦[54]。豆也是归义军时期种植的主要粮食作物之一。S.4782《寅年乾元寺堂斋修造两司都师文谦诸色斛斗入破历算会牒》记载:“豆两硕伍斗,充买茨柴一车用”。1车茨柴价格2石麦,以此推算,1斗豆价格为0.8斗麦[55]

酒和醋也是敦煌市场上常见的商品,敦煌文献中有许多酒账及买酒的记载,如P.2930《年代不明(10世纪)诸色破用历》记载“绍建麦伍斗、粟柒斗,沽酒壹瓮,乾元寺起钟楼日人助用。”S.1733《年代不明(9世纪前期)诸色斛斗入破历算会牒》记载“面六斗沽醋三斗”。一斗酒的价格远高于一斗粟的价格,而醋又比酒贵。

(三)对外贸易

归义军时期,由于酒泉地区手工业还受到一定的局限,商业产品虽然比以往丰富,敦煌棉花的种植和棉布生产都有革命性的改变,但是因产品加工技术和原料等方面的问题,商品生产仍受到很大限制,无法满足市场的需要,所以这一时期的对外贸易主要是中转贸易,即将西域地区的商品贩卖到敦煌、酒泉后再转手销往内地及东部地区,同时将中原地区的物品转售到西域等地。

归义军时期对外贸易相当频繁。归义军政权为了政治和经济的需要,经常向中原和西域地区派出使团,一般情况下,使团成员都要携带一些纺织品或其他质轻价高的物品去贩卖,同时将其他地方的物产贩到敦煌市场出售,或经敦煌再转售到其他地方。这些使团规模大、人员庞杂,有官员也有一般随员,还有相当多的商人和僧侣。为更好地管理使团事务,归义军政权在使团中设立使团头目,如甘州使头、西州使头、于阗使头等,这些使团头目有很多就是由粟特人来担任的。据敦煌文献记载,使团出使各地的目的多是为了商业贸易,所以来往使节捎带货物比较常见,出使之前为了筹集足够的商品和运输工具,他们得向别人借贷货物和雇佣驼马,出使回来之后用贩运回来的商品偿还利息与雇佣费用。除官方使团外,还有来自回鹘、于阗、南山、鞑靼、波斯、印度等地的贸易使团、商团。归义军在政权的机构中专门设立了宴设司,负责招待来敦煌的外地使团。如敦煌文献P.3569《光启三年(887)官酒户马三娘尤粉堆牒》记载,归义军接待的有西州庭州使团,楼兰地区萨吡使、回鹘使、凉州使等;P3552《儿郎伟》亦云:“于阗纳贡献玉玻璃”,“西州上贡宝马,焉耆纳送金钱,”足见归义军时期对外贸易的繁盛。

归义军时期的对外贸易,其中包括与中原王朝的贡赐贸易。如张议潮收复敦煌之初,为了及时取得唐朝中央的支持,派出十几批使节出使中原,其中大中四年就有一批使节共七人奉河西地图经过天德军、灵州到达长安,得到唐朝蒙恩荣赐金帛绵练等。这些代表归义军官方出使任务并兼具商队性质的使团,不仅是归义军节度使政治与外交上的代言人,同时也是开展对外贸易的商贸代表团。使团成员中还有许多平民百姓、下级僧侣,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想通过随团同使,到异地市场上作些买卖。“他们乘坐的驼马上,负载着大量的丝绢堞布等物,为的就是到异邦的市场上进行贸易。这些大量的私人贸易混杂在官方的贸易使团中,很可能是因为沙碛横阻、路途遥远与行商安全等缘故。”[56]同时也因这种贸易有利可图,他们才甘愿长途跋涉不辞辛劳,穿渡沙碛,以获取丰厚的利润。为了加强敦煌与唐朝之间的通使,归义军专门在长安设置了上都进奏院,负责安置使团成员及其与唐朝中央的联络事宜,同时负责了解唐朝中央的动向。

除官方的对外贸易外,敦煌僧人的出使贸易在当时也很频繁。归义军时期僧人出使在敦煌文献中记载很多,从大中二年(848)起唐悟真作为佛教教团的入朝使者经常往返于敦煌长安间,其次如都僧政曹法镜、范海印等都曾巡礼中原圣迹,学习佛法。也有很多僧人来往于敦煌与西域之间,特别是伊州、西州、于阗等地,他们一方面从事佛教活动,如参禅问道,求取真经,同时还进行各地特产商品的贸易,所贩运来的商品在当地出售或者借贷生利。这些僧官都很富有,拥有大量资产,如索崇恩和尚家富于财,有金银、土地、丝绸衣物、奴婢以及各种资产,如P.3410《崇恩和尚析产遗嘱》记载索崇恩和尚的财产中,就有伍两金银间腰带壹、银碗壹枚、拾伍两银碗壹枚等。这些资产的置办很可能与经商有密切关系,如索龙藏就是依靠经商起家的。大量僧人积极参与经商,一方面表现为敦煌佛教的世俗化,另一方面也说明敦煌对外贸易的兴旺与繁荣。

归义军时期对外商业贸易的地区范围非常广泛,东到中原及朝鲜,南到吐蕃和印度,西到波斯、印度和东罗马。外贸易的商品主要有丝织品、毛织品、胡粉、棉布、铁器、银器、玉器、珠宝、药材及生活用品等等。这些商品中,以丝织品为最,种类丰富,样式繁多。仅敦煌文献中记载的大致就有绢、帛、绫、绵、絁、绮、紬、绊、练、罗、綵、锦、绣、缯、綊缬等十余种。这些丝织品,在当时的敦煌市场和归义军官方府库、寺院的常住库中多能见到,成为种类最多、数量最巨的一种,亦反映出“丝绸之路”上丝织品充当主流商品的繁荣盛况[57]。丝织品有从中原地区进口的各种丝织品,也有从西域地区进口的蕃锦、胡锦、波斯锦等,还有朝鲜的高丽锦,其中胡锦包括了粟特锦和拜占庭锦。绢是当时最为常见的商品,而且绢还被用来与麦粟一样在市场上充作一般等价物行使着货币的职能。敦煌市场上的绢,一部分来自内地,一部分属于自产。绢有生绢和熟绢两种,又有白、黄、绿、碧、绯、紫等多种颜色。P.2504背《辛亥年(915)康幸全贷绢契》中有“白丝生绢一匹,长三丈九尺,幅阔一尺九寸”的记载;P.3579《宋雍熙五年(958)十一月神沙乡百姓吴保住牒》载“熟绢两匹”;北图殷字41号《癸未年(923年?)三月二十八日王勺敦贷牛绢契》载“贷生绢一匹,长四十尺,幅阔一尺八寸二十分”;P.3051《丙辰年(956)僧法宝贷绢契》载“贷黄丝生绢一匹,长四十尺”;P.2916《癸巳年十一月十二日张马步女师迁化纳赠历》中有生绢、黄绢、绯绢、绿绢、紫绢等,同一卷子中除绢外,还有紫锦、生绫、白绵紬、紫绮、白透贝、绿鍦、绯锦等丝织物品,种类琳琅满目[58]。除丝织品外,毛织品在敦煌市场上也比较多,毛织品有来自于阗的花毯、毛褥以及来自粟特地区的红绣毯和西州、南山的褐。胡粉出产于中亚和龟兹,它既是一种高级化妆品,又是用来绘制壁画的高级颜料。作为颜料的金青出产于中亚地区,而石青、石绿主要来自于吐蕃地区,为佛像镀金用的水银也是从西域进口。棉布主要是由西州进口,种类有西州布、安西緤、官布以及粗緤、细緤、立机緤、白緤等[59]。铁器有来自中亚、伊州、甘州和中原地区的胡锁、汉锁等。银器有来自中原的银碗、东罗马的银盏和粟特地区金花银盘子、金花银瓶子等。玉和玉器来自于阗,珠宝有来自南亚、东罗马或中原的珊瑚、珍珠,有来自波斯的琉璃、玛瑙、鍮石、琥珀,还有来自于阗的瑟瑟等。药材既有西域的胡椒、高良姜、荜拨、诃梨勒等,也有来自中原的人参、橘皮、芍药等,还有粟特康国的磠砂。生活用品有印度等地进口的砂糖,中亚进口的胡酒、回鹘瓜、大食瓜、胡枣、胡林子、葡萄酒,还有从回鹘和鞑靼地区进口的兵器及从印度进口的香料等[60]。这些商品种类繁多,除部分在敦煌市场上出售或自用外,大部分销往其他地区,一部分还特别作为礼品进献给中原、甘州回鹘政权的上层贵族,用于沟通双方感情,加强相互间的联系。

归义军统治时期,由于政治和交通不便等因素的影响,中原地区的货币很难流入,唐代的钱币不再使用,因此敦煌贸易市场钱币匮乏。对外贸易及大宗贸易中主要用金银器皿和丝绸支付物价,同时也使用金银钱币。从敦煌文献记载看,归义军时期对外贸易中使用的货币主要是金钱、银钱和金银器皿等硬通货,由于金银钱币和器皿及丝绸分割困难,不利于小宗贸易,因此归义军时期敦煌贸易市场一般使用实物支付物价。作为交换计算价格标准的等价物则以麦为主,辅之以粟。敦煌市场使用的金银钱币主要来源于回鹘和西域等地,与贸易、纳贡关系密切。P.2569《儿郎伟》记载“焉祁送纳金钱”。P.4011《儿郎伟》称甘州回鹘“献纳金钱城川”。金银钱币在敦煌的使用情况亦有记载,P.3302《儿郎伟》记载长兴二年都僧统于宕泉建窟,窟成之后,为庆窟上梁,“尽向空中乱撒,次有金钱银钱”。P.3909《障车词》有“金钱万贯,绫罗数千”。P.2567《癸酉年二月沙州莲台寺诸家散施历状》记载散施物中有银子四、银一两三钱、十量金花银瓶子一、八量银胡禄带一、银火铁一、又银一钱半、金八薄、又金一钱、银鞋带一量等。这都表明晚唐五代敦煌市场金银钱等硬通货不但流通,而且数量不小。P.3718《梁幸德邈真赞并序》记载他出使西域“西城奉主,金盏亲传。”金盏等当由西域传入。金银钱的流通使用与当时敦煌对外贸易关系密切,并主要使用于对外贸易中,故敦煌籍帐类文书不见金银钱使用的记载[61]。当时市场上还有很多金银器皿在流通。如归义军官府中就收藏银器,时常用作赏赐和支付物价。P.3750《归义军时期某守官与瓜州家属书》称归义军恩赐诸物中有银碗一枚。S.6010《归义军时期衙前第六队转帖》记载有“押衙王通信银碗,兵马使李海满、宅官马苟子银碗。”归义军官府和官员收藏银碗也有的来自中原地区,P.3547《沙州上都进奏院上本使状》记载唐朝赐给沙州贺正专使阴信均等人的银器有押衙三人银碗各一口、军将十三人银屈厄各一枚,尚书答信物中有银盏一具、银盖碗一具、判官三人都衙一人银碗一口。此外,银钗等装饰品和器皿也很常见。P.3410《崇恩和尚析产遗嘱》记载索崇恩和尚的财产中,就有伍两金银间腰带壹、银碗壹枚、拾伍两银碗壹枚等。

在敦煌文献记载中,绢常常被用来充作等价物,在买卖与雇佣奴婢、驼牛、田地的契约中作为货币的职能使用。如P.3573《曹留住卖人契》记载曹留住出卖一个十岁的名叫三奴的人给段□□,“断□□□□生绢□匹半,匹长三丈九尺,幅阔一尺九寸”;P.2875背《唐乾宁三年(896)二月冯文达雇驼契(稿)》用五匹绢的价格雇用了一头黄父驼;P.4083《丁巳年(897或957)唐清奴卖牛契》记载以生绢一匹买耕牛一头;P.3649背《后周显德四年(957)吴盈顺卖田契(抄)》载用“生绢五匹、麦粟五十二硕”的价格卖田给琛义深;S.3877.5-6V《唐天复九年(909)安力子卖地契》以四丈长的生绢一匹卖掉了土地。可见当时在土地、驼马、房屋、奴婢等买卖或雇佣中,以绢作为等价物。

归义军时期,敦煌出产物虽然匮乏,但是由于积极开展对外商业贸易和中转贸易,使外贸渠道畅通,在敦煌形成了一个繁荣的汇集中外商品的贸易市场。商人将西州地区的棉布、于阗的玉石经过敦煌贩运到甘州和中原,再将中原地区的丝绸经过酒泉贩运到西域中亚地区,这样通过商业贸易市场使周边地区的商品互通有无。为了繁荣地方经济,官府还鼓励开展手工业生产,进行原料加工,使敦煌地区在棉布、丝绸、麻布、玉石、铁器、金银器皿等加工生产方面都发展到一个很高的水平,这些产品不但满足本地需要,同时大量出口敦煌以外的其他地区[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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