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统一全国后,结束了分裂割据的局面,“丝绸之路”畅通无阻,保证了河西地区民间贸易的正常开展。隋朝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阻止强大的北方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的侵扰,使不同地区、不同民族间的经济贸易和文化交往更加密切。河西地区民间的民族贸易形式多样,历史悠久。这种各民族间贸易形式一开始都是民间自发的、零星的、小规模的,随着规模和影响的扩大,出现了由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的贸易。酒泉的民间贸易是民族贸易的主要形式,既有酒泉地区不同民族间的贸易,也有酒泉与河湟、西域诸地各民族间的贸易。民间民族贸易范围的不断扩大,不可避免地要将中原农耕民族比较先进的生产技术、文化和风俗习惯等传进河西地区及其周边地区,这对于提高当地的民族素质、生产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通过酒泉地区,各少数民族的牲畜及其加工产品,也会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原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内地的食物结构和生活结构,为农业生产提供了一定的生产工具和动力。贸易使各民族间得以互通有无、共同发展、优势互补,促进了民族团结。
隋代在张掖组织互市的过程中,酒泉也是最直接的受益者。张掖互市的贸易物资丰富,品类繁多。第一类商品是农牧业产品。酒泉是宜农宜牧之地,从西汉以来农业生产相对发达,农作物品种多,粮食生产富足,农产品是重要的交易商品;酒泉的优良牧场多,畜牧业发达,畜产品种类多,数量充足,主要有乳制品、肉食品、皮毛等,在市场交易中占有很大的比重。第二类商品是丝绸、布帛、器物等。这些商品大部分来自内地,小部分出自河西,而珍宝多来自西域。《隋书·食货志》:“西域多诸宝物”、“珍器”。丝绸与宝物的交易频繁,数额大。这些交易中,西域来的货物有的可直接在酒泉市场上交易,有的要经过酒泉至张掖交易,有的经酒泉转辗到长安或洛阳交易;第三类是珍禽异物的交易。西域多产珍禽异兽,有很大一部分是作为礼物向中原贡献的,但除了贡献之物,也不排除物物交换的贸易。《隋书·食货志》云:隋代“课天下州县,凡骨角齿牙,皮革毛羽,可饰器用,堪为氅毦者,皆责焉”。这些东西除了满足皇帝及贵族的奢侈生活,剩余的也是互市交易的物品之一。国内“翟雉尾一,值十缣”。河西地区也出产珍禽异兽。《隋书·炀帝上》说“张掖获玄狐”,这些兽或禽,只要西域人要,未尝不可出售。第四类是茶马交易。茶在西汉时就有,写作“槚”,含有多种成分,是以肉食为主的游牧民族生活必需品之一。河西市场上的茶叶来自南方,经商人贩运至河西后出售给西域来的商人,再将西域客商带来的皮毛、异珍等贩运到内地。(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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