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地市场是指土地这种特殊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总和。在土地市场中,市场的主体是土地的供给者、购买者和其他参与者,市场客体是交换的目的物,即土地。土地的未来收益因土地权利的分离而在各权利者之间实现分割。过多的行政划拨方式与市场机制共同配置土地资源,是土地市场不成熟、不完善的表现。
市场是商品交易的场所,从实质上来说,它是商品交换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总和。土地市场是指土地这种特殊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总和。在土地市场中,市场的主体是土地的供给者、购买者和其他参与者,市场客体是交换的目的物,即土地。在土地交换过程中,不只是市场的买卖双方参与土地交易,而是有众多的参与者要发生多方面的经济关系。市场的参与者除购买者、出售者之外,还有出租者、承租者、抵押者、贷款者、经营者、政府管理部门、中介机构等,在土地交易过程中各参与者要发生以土地交易为核心的各种经济关系,如签订经济合同、资金结算、办理各种法律手续等。这种为实现土地交易而进行的各种活动及经济关系就构成了土地市场。
土地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土地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为人类提供劳动条件、活动空间及场所,人们利用土地是为了获取土地的产品和服务,即土地的未来收益。土地的未来收益因土地权利的分离而在各权利者之间实现分割。土地的权利是一个以土地所有权为核心的权利束,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租赁权、地役权等。不同权利因其内涵不同而分割为大小不等的土地收益。土地交易交换的客体事实上不是土地本身而是各种内涵不同的土地权利。
在中国,土地资源的配置可以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实现,也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单纯的行政划拨方式配置土地具有效率低下、浪费土地资源的缺点。过多的行政划拨方式与市场机制共同配置土地资源,是土地市场不成熟、不完善的表现。(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有关土地管理概论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