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时间和任务的不同,土地统计分为初始土地统计和年度土地统计(或日常土地统计)。
(一) 初始土地统计
初始土地统计是利用有关统计图和表册,对土地的面积、质量、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的数量表现所进行的首次系统的记载和分析,是土地统计工作的起点。
土地初始统计的任务是设计土地统计文件(包括统计图和统计表册);将有关土地面积、质量、分布、权属、利用状况的数据和界线,按全国统一规范要求分别载入土地统计表和统计图;逐级汇总分析统计资料并提供各种服务。初始统计一般都是在大规模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工作结束后立即进行,以反映同一时间的土地现状,便于逐级汇总统计资料。土地初始统计应短时间内一次性完成。
初始土地统计也可以在初始土地登记后进行,把初始土地登记的各类土地利用面积作为初始土地统计的基本依据资料。初始土地统计在初始土地登记的基础上进行,可以保证土地统计面积的精确性和稳定性,不会因在土地登记时改变权属地界而引起统计数据的变更。同时,土地登记的成果又是进行土地权属统计的基础数据,是分析和研究权属变化的原因和结果的依据。由此可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和土地登记文件都是初始土地统计的重要信息来源。
(二) 年度土地统计
年度土地统计指的是在初始土地统计的基础上开展的对土地数量、质量、地权、地类等变化状况所进行的统计工作,也是指通过变更调查,对所辖行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全面核实,特别是对变化图斑面积和界线进行实地测量及图上注记,并记录其变更的面积、原因、性质,然后对资料进行整理记录和分析的全过程。土地初始统计结束后,年度土地统计就应开始,并且每年都要连续不断地进行。(www.daowen.com)
年度土地统计是经常土地统计的必要环节,是保证土地信息更新的常规方法,是反映年内增减变动程度与趋向的显示器,是基层土地统计资料的主要来源和重要成分,是构成土地统计台账的主体,是编写土地统计年报的可靠依据,也是对土地管理工作成果的信息反馈和统计监督的一项措施。
年度土地统计的任务是,首先查明土地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利用类型所发生的变化,并载入土地统计文件;其次是改正初始统计中出现的错误和补充记载由于某种原因遗漏的资料,也就是对初始统计阶段的资料进行不断地更新、补充和修正,使之经常保持准确性和现实性。
年度土地统计所依据的资料,主要是土地变更登记文件和定期土地统计调查资料。土地变更登记文件有土地初始登记后的地权、地类变更的时间、面积及地界的详细记载和图样反映。土地变更登记文件中反映不出来,但又为土地变更统计所必需的资料,例如城镇用地中的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建筑用地面积的变化以及未利用土地的面积、界限变化等,就要通过定期统计调查获得。
(三) 初始土地统计与年度土地统计的关系
年度土地统计(或日常土地统计)是为保持土地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和现势性而建立的,年度土地统计是初始土地统计的延续和更新。所以,定期开展的土地统计(变更)调查成果,以及土地征收、划拨和依法审批建设用地的文件、资料等,都是年度土地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和依据。但是,土地统计(变更)调查的精度与方法应与原调查保持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整体意义上的衔接,因此,可以认为初始土地统计是年度土地统计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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