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法律遵守与监督:行政执法和司法的理论基础

法律遵守与监督:行政执法和司法的理论基础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司法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三) 守法守法又称法的遵守,是指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从事某种事务和作出某种行为的活动。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法律遵守与监督:行政执法和司法的理论基础

在现实生活中,法不是静止的规范体系,而是时刻处于运动状态的规范体系。法的运行是指法按照一定的意图和特有方式的运动状态,即从创制到实施,再到实现的运动过程,具有目的性、阶段性和规律性等特征。从运行机制上来看,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考察法的运行:一是从法这一角度看,法的运行是法依次衔接的阶段,即法的创制、法的实施、法的实现,此为法运行的法律机制;二是从社会这一角度看,法的运行是法与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状态,此为法运行的社会机制。从内容上来看,法的运行主要包括立法、法的适用、守法及法律监督

(一) 立法

立法是指国家专门机关遵循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的意志,根据一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创制、修改和废止法律的专门活动。立法的主体是享有法定权限的国家专门机关,这就是立法体制,即关于立法权的配置方面的组织制度,其核心是立法权限的划分问题;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专门机关制订法律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即立法程序,是指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在创制、修改、废止法律的活动中必须履行的法定步骤。立法要遵循实事求是、民主、总结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及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应性相结合等原则。

(二) 法的适用

法的适用是指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将法律运用于具体的主体和事项的活动。具体地讲,法的适用就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和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公民或组织的专门活动,即行政执法和司法。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司法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法的适用活动应当做到公正、合法、准确和高效。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以及依法行政、司法独立等原则。(www.daowen.com)

(三) 守法

守法又称法的遵守,是指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从事某种事务和作出某种行为的活动。守法的主体是全方位的、广泛的。首先,它包括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其次,它包括全体公民;再次,它还包括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守法的范围是遵守特定国家机关制定的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我国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以及我国参加或同外国缔结的国际条约和我国承认的国际惯例,等等。守法的内容就是依照法律办事,即依照法律享有权利并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并履行义务。

(四) 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通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含义。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广义的法律监督包括狭义的法律监督。两者都以法律实施及人们行为的合法性为监督的基本内容。法律监督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构成要素,即法律监督的主体、客体、内容和方式。在我国,法律监督的主体主要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和大众传播媒体;法律监督的客体包括进行各种法律活动的所有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全体公民;法律监督的内容包括贯穿于法律运行的各个环节和整个过程,以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职务活动为主;法律监督的方式即监督权的运行方式、方法和程序等。法律监督主要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其中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监督;社会监督包括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社会组织监督和执政党的监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