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作为自然经济综合体的土地的利用和土地关系的管理,这一完整的、综合的、具体的社会现象的规律性。
土地管理学是管理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是介于土地科学和管理科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应用学科。它研究调整土地关系和监督、调控土地利用,使之达到预定目标的管理活动的规律性。也就是说,它研究的客体是以土地关系和土地利用为核心的土地问题,这是土地管理学与其他部门管理学的区别。
土地管理活动是人类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自觉的、有目的的活动,它不可能脱离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而孤立地进行。土地管理的目标必须是当时社会经济条件下应该而且可能达到的目标。管理活动中采用的技术手段也必须与当时的科技发展水平相适应。因此,研究土地管理的规律性,必须将管理活动置于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来考察。
土地管理学与土地经济学、土地规划学在研究对象上是有区别的。虽然他们都涉及土地关系与土地利用问题,但因它们都有各自不同的研究对象,因而它们是三门独立的学科。(www.daowen.com)
土地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土地利用的经济原理和土地关系及其运动规律。它是把土地视为一个经济要素,研究其综合利用和分配的综合性经济学科。土地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土地关系和土地利用的管理活动的规律性,它着重研究如何调整土地关系,监督、调控土地利用,才能实现管理目标,为此,必须了解土地关系和土地利用本身运动的规律性,这就是土地管理学所依据的土地经济学原理。所以,土地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土地关系和土地利用这一社会现象管理的规律性,而不是土地关系和土地利用本身运动的规律性。虽然这是土地管理必须要涉及的范畴,但它毕竟是土地经济学研究的对象。
土地规划学的研究对象是组织土地利用的规律性,它着重研究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理论,规划设计和实施的方法。土地管理学则侧重研究对土地利用和土地权属管理的原理和方法,它借鉴土地规划学的研究成果,并运用于土地管理,但它不着重研究土地规划的理论和方法。
土地管理学是将整个土地管理过程以及管理过程中的一切职能,经济、法律、技术、行政等各种因素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的,它是研究这一整体运动规律性的学科。地籍管理、土地利用管理等则是研究管理过程中个别阶段或某项内容的学科。农村土地管理、城市土地管理是研究农村和城市土地管理特殊规律的学科,而土地管理学研究的是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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