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土地、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简析

土地、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简析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 土地土地是一种天然形成的自然产物。综合以上论述,可以得出以下看法: 第一,土地资源是将土地作为自然要素看待的;第二,土地作为自然要素,通过人类的劳动加以利用,能够产生财富;第三,土地资源是土地成为资产的基础。土地资产是明确了权属关系的土地资源,即作为财产的土地。土地资源之所以会转变为土地资产,是由于土地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

土地、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简析

(一) 土地

土地是一种天然形成的自然产物。研究土地的学科很多,关于土地的概念也很繁多,这种状况,不仅说明了对土地研究的不断深入,而且也说明了土地的复杂性,具体可以从空间范畴和学科角度来阐述土地的涵义。

1. 空间范畴定义

土地的空间范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土地的狭义空间仅包括地球的表层,而土地的广义空间则指包括地球的表层及其立体空间的全部环境因素。

从土地的狭义空间范围上来看,对土地的定义主要有以下观点:

(1) 土地就是土壤,即地球陆地表面疏松的、有肥力的、可以生长植物的表层部分。

(2) 土地是指地球表面的陆地部分,它是由泥沙和砂石所堆成的固定场所。

(3) 土地是指地球表面陆地及其水面,即地球表面除海洋之外的陆地及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陆地水面。

(4) 土地是指地球表面,包括地球的陆地部分和海洋部分。

这些不同的观点其实也反映了: 人们对土地的认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人类控制、利用自然能力的增强,而不断地深化。在农业社会里,人们主要利用陆地表层的土壤进行耕作,因而将土壤看成是土地。在工业社会里,人们扩大了土地利用范围,市地、交通用地等非农业用地的比重迅速增大,土地的涵义就被扩大成地球表面的陆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将土地利用的范围逐渐扩大到内陆水域,如发展水产养殖、航运等,于是,土地的涵义又扩大成地球表面的陆地和内陆水域。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正掀起开发海洋的热潮,因此一些学者认为,土地的涵义应扩大为地球表面的陆地和水域(含海洋)。

就目前而言,人类对土地的利用主要是对陆地的利用,对水面的利用比较粗放,当然,对海洋的利用比对内陆水域的利用则更是粗放。因此,从所包括的空间范围来定义土地的概念,以土地是指地球表面陆地及其水面为宜。

同时,土地是一个立体空间的概念,即土地的广义空间范畴。随着人口的增长,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土地的利用已从地表迅速向空间发展,包括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例如,向高空发展的摩天大楼,向地下发展的地下室、地下铁道、海底隧道以及充分利用空间的立体农业等。土地权利所及范围也随之扩大到地面上下空间。澳大利亚学者克里斯钦和斯图尔特提出“土地是指地表及所有它对人类生存和成就有关的重要特征”,“土地是地表上的一个立体垂直剖面,从空中环境到地下的地质层,并包括动植物群体及其过去和现在与土地相联系的人类活动。”

2. 学科角度定义

从不同的学科来看,对土地主要有以下理解:(www.daowen.com)

地理科学的观点来看,目前各国的地理学家大都把土地看成是自然-经济综合体。如1976年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编写出版的《土地评价纲要》一书中认为“土地是较土壤更为广泛的概念,它包括影响土地用途潜力的自然环境,如气候、地貌、土壤、水文与植被,还包括过去和现在的人类活动结果”。

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土地是土地实体与权利的有机结合,它既包括有形的土地实体,又包括寓于土地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关系和由此形成的产权(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出租权、抵押权等)。

从法学的角度来看,中国台湾《土地法》第一条指出“本法所称土地,谓水、陆及天然富源”;肯特从法律概念上对土地的定义是:“土地不仅包括地面或土壤,而且也包括附着于土地的任何东西,不管是自然长成的,如树、草和木,或者是人工造成的,如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它所包括的范围向上或向下是无限度的,以致可以包括地上或地下的每样东西。”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土地是与人民和主权并立的,一个国家立国的三要素之一。这里的土地是指一国领土范围内的全部土地,既包括陆地,也包括陆地水域和领海的海域。国家对土地享有所有权和管辖权。

政治经济学角度来看,土地的概念则着重在土地的生产利用,即在社会物质生产中,土地是实现劳动过程和任何生产的必要条件,起着生产资料的作用,它既是劳动对象又是劳动工具。

(二) 土地资源

要对土地资源的内涵进行研究,就有必要先考察资源的内涵。

《辞海》中,对“资源”这一条目是这样解释的:“资源: 资产的来源。一般指天然的财源”。威廉·配第曾指出:“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马克思曾指出:“劳动和土地是形成财富的两个原始要素”,“是一切财富的源泉”。恩格斯则明确指出:“其实劳动和自然界一起才是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变为财富”。现代经济学家埃得温·曼斯菲尔德认为:“资源是用于生产能满足人类需求的商品的那种物品或劳务”。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则将资源定义为:“所谓资源,特别是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的,以提高人类当前和将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和条件”。

刘书楷认为:“土地资源是指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和生态环境要素,是人类生产、生活和生存的物质基础和来源,可以为人类社会提供多种产品和服务。”他还指出:“土地资源是土地成为资产的基础。”综合以上论述,可以得出以下看法: 第一,土地资源是将土地作为自然要素看待的;第二,土地作为自然要素,通过人类的劳动加以利用,能够产生财富;第三,土地资源是土地成为资产的基础。所以,土地资源是指,土地作为自然要素,于现在或可预见的将来,能为人们所利用并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那部分土地。

(三) 土地资产

所谓资产,按照我国会计学的普遍理解,可认为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法人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总称。其中,有形资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无形资产则以权利状态存在的。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的定义是“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可见,资产是指某一主体所拥有和控制的能带来一定收益的各种财产和权益的总称。它可以表现为具体的实物财产,也可以是某项权利。对于企业来讲,资产的价值形态就是资本,反过来说,资产是资本的实物或者权益形态。资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具有明确的产权关系。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下,资产总是为某一个产权主体所拥有和控制着的,该产权主体必然拥有对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否则资产就不能运动增值,也就不能成其为资产了。

土地资产是明确了权属关系的土地资源,即作为财产的土地。土地资源之所以会转变为土地资产,是由于土地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具有有用性、可占用性及价值性,当人类对它的需求越来越大时,土地资源出现了稀缺现象,被一部分人当作财产而占有。可见,土地资产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资源,是土地的经济形态。此外,从法律角度看,财产不是由物组成的,而是由“人对物的权利”构成的。可见,土地资产是产权主体对土地资源作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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