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乡俗的流动性与定义困难:探究《语书》中的变化之因

乡俗的流动性与定义困难:探究《语书》中的变化之因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学者们对于“乡俗”的解释各有不同。在笔者看来,“乡俗”的定义在《语书》全篇中未必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流动性的。这也是造成对“乡俗”定义困难的原因之一。材料中“私好乡俗之心不变”与“犯法为间私者不止”对举,乡俗明显是贬义,所指为前文所说的“恶俗”。第一条,借助与“乡俗”意思相近的“恶俗”“淫泆”“邪僻”等词汇的含义进行类比定义。为何《语书》中的“乡俗”词义会随着作者情感发生变化?

乡俗的流动性与定义困难:探究《语书》中的变化之因

《语书》中涉及“乡俗”的内容有以下几条材料:

(1)廿年四月丙戌朔丁亥,南郡守腾谓县、道啬夫:古者,民各有乡俗,其所利及好恶不同,或不便于民,害于邦。是圣王1作为法度,以矫端民心,去其邪僻,除其恶俗。

(2)凡法律令者,以教导2民,去其淫僻,除其恶俗,而使之之于为善也。今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乡俗淫泆之民不止,是即废主之3明法也,而长邪僻淫泆之民,甚害于邦,不便于民。4

(3)今法律令已布闻,吏[民]犯法为间私者不止,私好乡俗之心不变。[4]自从令、丞以5下,知而弗举论,是即明避主之明法也,而养匿邪僻之民。如此,则为人臣亦不忠矣。6

学者们对于“乡俗”的解释各有不同。整理者认为是地方风俗。[5]詹越先生认为是当地(南郡)传统的风俗习惯,跟楚人笃信巫鬼风俗有关。[6]黄盛璋先生引用秦始皇会稽石刻内容,认为《语书》中“淫佚”与乡俗并举,主要指地方男女风俗习惯,其次也包括民众敢于违犯法律的行为。[7]刘海年先生则认为乡俗当指制度而言,而《语书》中的乡俗与恶俗不同,恶俗即法律禁止、危害统治阶级的风俗。官方所说的恶俗与“淫泆”相关,而“淫泆”指三个方面,一指嗜欲过度、游手好闲;二指曾有爵禄的旧贵族;三指男女不以义交。[8]汤浅邦弘、渡边信一郎等日本学者多认为乡俗指地方社会形成的地方秩序或习俗。[9]池田知久先生从“乡”字的地域范围特性出发,考察了6种不同行政级别单位的风俗,包含“国俗”“郡俗”“县俗”“乡俗”“里俗”“家俗”,最后认为《语书》的乡俗应该与“县、乡、里”的风俗同一或相类似。[10]综合以上学者的观点,基本认同乡俗是地方性的风俗与秩序。但是在具体包含哪些风俗的问题上,各方产生了一些分歧,其中提及最多的是楚地崇巫信鬼的习俗与男女关系。至于为何会产生分歧,主要还是因为《语书》中对乡俗,以及与之相关的“恶俗”“淫泆”“邪僻”等相关词汇从字面理解过于抽象,《语书》的作者南郡守腾没有作出任何具体描述,仅依靠传世文献与现有出土简牍材料,人们无法确定其确切含义。

在笔者看来,“乡俗”的定义在《语书》全篇中未必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流动性的。在短短几百字的《语书》篇中,作者南郡守腾对于“乡俗”一词有着情感变化,从而导致其定义也随之变化。这也是造成对“乡俗”定义困难的原因之一。(www.daowen.com)

材料(1)是说自古以来民间有不同的乡俗,因为利益所在与好恶不同,其中部分乡俗不利于民且有害于邦,意即乡俗有好有坏。此处郡守腾对乡俗持中立态度。材料(2)中,乡俗被与表示贬义的“淫泆之民” 连用,虽然“淫泆”之恶俗确实是乡俗之一部分,但接下来通过“是即废主之明法也,而长邪僻淫泆之民” 明显加强了对乡俗的谴责性语气。材料(3)中“私好乡俗之心不变”与“犯法为间私者不止”对举,乡俗明显是贬义,所指为前文所说的“恶俗”。作者为何不用“恶俗”而采用“乡俗”字眼,似乎存在着将“淫泆”“邪僻”的嫌恶之情感倾注于乡俗之上的味道。

所以如果要问《语书》中的乡俗是什么,我们只能分开回答,不能概而论之。材料(1)中的乡俗应是地方风俗之类,是包含良俗、恶俗的集合。材料(2)中的风俗与材料(1)接近,但已经作为被谴责的对象。材料(3)的风俗专指恶俗。从《语书》通篇来看,南郡守腾要求各县、道的令、丞举发论处的都是乡俗中被认为比较败坏的部分,他要谈论的主要是材料(3)中的这类恶俗。虽然有不同的含义,但为行文方便,本文接下来提到的“乡俗”一词也将主要采用材料(3)中接近恶俗的定义。

假如要对材料(3)的乡俗作出进一步的精准定义,目前可能有两条思路。第一条,借助与“乡俗”意思相近的“恶俗”“淫泆”“邪僻”等词汇的含义进行类比定义。但上文已说到,此路难通。第二条,借助与“乡俗”意思相反的概念进行反向定义,似乎还有可能性。材料(1)说到“民各有乡俗”“或不便于民,害于邦”,紧接下来,“是圣王作为法度,以矫端民心,去其邪僻,除其恶俗”。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法度” 是作为有害的“乡俗”的对立面出现的。“法”与“俗”构成了一种二元对立的概念。“法度”在文中具体可指政府的法律令之类,那么意味着乡俗有违背法律与政令的性质,再加上乡俗原有的地方风俗属性,综合起来就是指违背法律令的地方风俗。从这个结论来看,刘海年先生对乡俗的定义似乎是最为恰当的表述。

为何《语书》中的“乡俗”词义会随着作者情感发生变化?或者说《语书》为什么没有保持用语的一致性?这或许与《语书》的体裁有关。在该篇的最末一支简(简14)背面写有篇题“语书”。所谓“语”,是古代专门用于品德教育的一种教材。《国语·楚语上》载:“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韦昭注:“《语》,治国之善语。”《国语·鲁语下》:“主亦有以语肥也?”韦昭注:“语,教诫也。”可见“语”原本就有教育的用途。《语书》中前8支简大量批评“恶俗”“淫泆”“邪僻”的文句,以及后6支简中对良吏、恶吏行为的描述,都有浓烈的道德训诫色彩。既然是道德训诫的文字,作者南郡守腾占据道德优势,训斥下级,因而偶有情感的流露(或者说情感烈度的升级),便是可以理解的了。毕竟《语书》不是法律政令之类的文书,而是道德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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