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秦楚之际的壮丁运输与文字特征

秦楚之际的壮丁运输与文字特征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秦楚之际一直处于战争状态,对后方而言,征集和输送壮丁是首要任务之一。我们在本文中强调,“秦楚之际古文简”的文字字形、用字法中经常有秦文字的特征出现。反秦政权虽然试图恢复东方六国的制度,但完全复原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简文的内容不可避免地反映了秦制度的影响。[12]简号后的“图二六”“图二七”说明这枚简的图版见于《九号井发掘简报》图二六、图二七。

秦楚之际的壮丁运输与文字特征

以上,我们阐释了J9⑦1-5简文的意思,并初步整理了J9⑦出土的几种名籍。目前可知的J9⑦出土简牍中,具有关键意义的是J9⑦1-5。在此,以J9⑦3的“事黄凡卅二人,之月【……之日行】” 为例,作白话文译:

史黄率领吏和卒共32人,远夕之月……之日出发。

这些简都没有交代这些人要去哪里。我们怀疑他们要去的是战场。秦楚之际一直处于战争状态,对后方而言,征集和输送壮丁是首要任务之一。我们在此想到的是萧何的故事。在刘邦平定三秦后,萧何留在关中,不断地向前线输送粮食和壮丁。因为这个贡献,刘邦在统一天下后把萧何的功绩排在第一。《史记·萧相国世家》云:

汉二年,汉王与诸侯击楚,何守关中,侍太子,治栎阳。……关中事:计户口转漕给军。汉王数失军遁去,何常兴关中卒,辄补缺。上以此专属任何关中事。

我们能想象得到,不仅关中地区如此,所有后方都为粮食和壮丁的输送奔走。战争不断的秦楚之际,兵源是所有军队面临的问题,当时抓壮丁补充新兵的应该不止是刘邦和萧何。我们认为兔子山遗址出土的“秦楚之际古文简”可能反映当时的这种情况。

我们在本文中强调,“秦楚之际古文简”的文字字形、用字法中经常有秦文字的特征出现。田炜先生说:“尽管反秦政权试图恢复六国古文,但这些‘六国古文’已不可避免地被打上了秦文字的印记,因此秦楚之际恢复的‘六国古文’和真正战国时代的六国古文的面貌是很不一样的。”其实不仅文字如此,国家制度更是如此。反秦政权虽然试图恢复东方六国的制度,但完全复原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简文的内容不可避免地反映了秦制度的影响。例如我们讨论的“事(吏卒)”,如果我们的解释不误,很有可能只是用(他们想象的)楚文字写秦文书的词汇而已。我们期待,也相信,随着兔子山简牍进一步公开,“秦楚之际古文简”的这种秦楚两国因素混杂的特征会比现在更加清楚。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注释】

[1]下引周西璧先生文章说:“室内发掘与整理工作已开展10个月,目前已清洗简牍13000余枚,初步估计,兔子山遗址出土简牍总数在16000枚以上。”

[2]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二十年风云激荡 两千年沉寂后显真容》,《中国文物报》,2013年12月6日,第6版。本文以下简称为“《文物报》报导”。

[3]周西璧:《洞庭湖滨兔子山遗址考古古井中发现的益阳》,《大众考古》2014年第6期。本文以下简称为“周文”。

[4]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益阳市文物处:《湖南益阳兔子山遗址九号井发掘简报》,《文物》2016年第5期。本文以下简称为“《九号井发掘简报》”。

[5]《益阳兔子山九号井简牍的楚秦文字问题》,简帛网论坛(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376),2016年6月13日。李先生后来撰写《谈益阳兔子山九号井简牍的楚秦过渡字体》一文(待刊),更全面详细地讨论这个问题。承蒙李先生的好意,笔者能够提前拜读未刊稿,在此谨致谢忱。

[6]田炜:《从秦“书同文字”的角度看秦印时代的划分和秦楚之际古文官印的判定》,西泠印社编:《第五届孤山证印西泠印社国际印学峰会论文集》,西泠印社出版社2017年版。

[7]管见所及,楚文字文献中用不从“爪”的“卒”表示{卒}的例子只有1例,见于郭店楚简《唐虞之道》第18号简。而《唐虞之道》是具有齐系文字特点的抄本,冯胜君先生在讨论《唐虞之道》具有齐系文字特点时,提到了“卒”字的问题,参看冯胜君:《郭店简与上博简对比研究》,线装书局2007年版,第295~296页。

[8]“三”,《九号井发掘简报》缺释。

[9]“秦楚之际的古文简”这个称呼是田炜先生提出来的。田炜先生告知笔者,在此所谓的“古文”是比较广泛的概念,也包括后世转抄战国文字或仿真战国文字、但有些变形走样的那些材料。秦楚之际书写的所谓“楚文字”与战国时代真正的楚文字不同,其性质比较类似于后世仿真战国文字书写的那种。

[10]“屈”之“屈”,《九号井发掘简报》漏释。今按,此字原字形如下:(J9⑦4)   (包山4号简“屈”)从这个字形和楚月名看,这个字当是楚文字“(屈)”的讹形。从字形看,此字或可以分析为从屈从臼,但在此为方便直接释作“屈”。

[11]“事”之“”,《九号井发掘简报》缺释。

[12]简号后的“图二六”“图二七”说明这枚简的图版见于《九号井发掘简报》图二六、图二七。以下同。

[13]“行”,《九号井发掘简报》缺释。

[14]“正(?)”,《九号井发掘简报》缺释。

[15]“三”,《九号井发掘简报》缺释。(www.daowen.com)

[16]“黄”之“”,《九号井发掘简报》缺释。

[17]“事监”之“事”,《九号井发掘简报》缺释。

[18]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

[19]具体例子参看刘信芳:《楚系简帛释例》“职官名例”之17,安徽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0页。

[20]“賹”字,《九号井发掘简报》漏释。

[21]参看刘信芳:《楚系简帛释例》“职官名例”之44,安徽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5页。

[22]参看李守奎、贾连翔、马楠编著:《包山楚墓文字全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24页。

[23]关于过去对包山简中所见“?”字的种意见,参看朱晓雪:《包山楚简综述》,福建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03页。

[24]参看李守奎、曲冰、孙伟龙编著:《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五)文字编》,作家出版社2007年版,第5~7页。

[25]参看陈侃理:《里耶秦方与“书同文字”》,《文物》2014年第9期;繁体字修改版收入复旦大学历史系、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简帛文献与古代史——第二届出土文献青年学者国际论坛论文集》,中西书局2015年版。

[26]此事承蒙周波先生提醒。具体例子可以参看王辉主编:《秦文字编》(中华书局2015年版)1792“使”条(第1289~1291页)。其中第1290页引用的两诏斤权有写作“倳”的例子。

[27]参看白于蓝编著:《简帛古书通假字大系》,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039页。

[28]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中西书局2011年版。

[29]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

[30]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秦简(贰)》,文物出版社2017年版。

[31]简牍整理小组编:《居延汉简(壹)》,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4年。

[32]陈伟:《“奔警律”小考》,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036),2009年4月22日。

[33]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秦简(壹)》,文物出版社2012年版。

[34]《九号井发掘简报》释文写作“夫(大夫)”,恐怕“夫”下漏了合文符号。

[35]在此暂时把“大夫”看作官名,但“大夫”也有可能是爵位之类的身份。

[36]《九号井发掘简报》说“益阳县(益阳也作昜)”,指的当是此事。“昜”之“”恐怕是误植。

[37]罗振玉:《贞松堂集古遗文》卷15,26-27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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