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见于子弹库楚帛书,其例有三:[1]
(甲篇一章第4行)(甲篇二章第8行)(甲篇三章第12行)所在辞例分别为(待释字以△表示,下文同):
其岁,西国有吝,如日月既乱,乃有△夭。甲:1:4
三恒废,四兴△,以〔乱〕天常。[2]甲:2:8
不见陵西,是则△至。甲:3:12
鼠,严一萍释“豸”,饶宗颐(1968)、唐健垣释“荒”,今从商承祚之说释“鼠”。……三处商氏均读为癙忧之“癙”。我新近考虑,这个字也许读为“爽”更合适,“爽”与“鼠”是鱼、阳两部通转字。爽古训有差、忒、丧、亡等义,既可作名词,也可作动词。[3](www.daowen.com)
饶宗颐在与曾宪通合著的《楚帛书》中,重申旧说,释此字为“兄”,读为“荒”,并指出:“《秦简·日书》屡见‘可取,不可’一类话……字仍读如‘兄’,而借为‘贶’。”[4]按,释“”为“兄”,盖据“兄”之古体作“”为说,惟后者仅侧人之覆手形略与“”所从“”似,头形、身形皆不同,在字形的分析上存在一些问题。
高明先生在《楚缯书研究》一书中释“”为“儿”,他说:
“兒”字下从“ㄦ”,在古文字中常写作“”,如“兄”字甲骨文写作“”(《佚存》4.26),金文写作“”(《令簋》),正与“”字相一致。“儿”在此假为“”,《说文·攴部》:“,也。”“,毁也。”[5]
此说在字形的解说上较有理致,得到许多学者的信从。何琳仪从此说,读“兒”为“阋”。[6]李零先生也改从高说,将前引楚帛书第一、三例的“兒”改读为“霓”(第二例则仍从高明读为“”)。[7]刘信芳先生又引李零说,将上述三例“兒”皆释为“霓”。[8]刘钊先生亦从高说,释此字为“兒”,但认为“‘(毁)’乃兒字的分化字,所以帛书中的‘兒’应直接读为‘毁’。”[9]
高氏释“兒”之说为近世学者所从,唯在字形分析上,仍有尚待商榷之处。其释“”为“兒”,主要根据从“兒”之“兄”有作“”或“”者,推论从“ㄦ”之“兒”也应当有“”“”二体。按,高氏文中所摹“兄”字作“”(《佚存》4.26)、“”(《令簋》),未存其真。前者据《甲骨文编》所摹作“”;[10]后者本作“”,《金文编》摹为“”。[11]甲骨文“兄”字一般作“”“”,也有强手形作“”“”者;金文则作侧立形,写作“”“”。整体而言,这些字形都保留侧面人形的写法,人形的左右两笔较接近。与此相比,楚帛书的“”字下部左右二笔距离较远,作“”,二者有一定的差异。
“兒”字,甲骨文多作“”,金文则作“”“”“”等形。《说文》:“兒,孺子也。从ㄦ,象小兒头囟未合。”古文字“兒”字所象囟门未合之形,固可与“”字上部比附,但“儿”字下方侧人的手形,无作“”者,[12]这又与“兄”“”有所区别。盖“兄”乃“祝”之初文,甲骨文、金文或作“”,象手有所拜祷状,与“兒”之强调头囟未合而作一般侧人形不同(作为婴儿之字,自不需强调手部的动作)。楚系金文及楚简中所见“兒”字下部亦作侧人形而不强调手之动作,[13]释楚帛书“”为“兒”,不无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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