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探析《命训》的政治思想及时代背景

探析《命训》的政治思想及时代背景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简本《命训》出现多次的“佴”字并非“恥”字,而应训作次,指贵贱之等。本文所讨论的几则字句中,与《命训》政治思想关系最密切的是“佴”,也就是贵贱之等。“佴”字在简本《命训》中共见到七次,传世本写作“丑”。“丑”属“六极”之列,是《命训》的核心概念之一。清华简《命训》整理者说:清华简《命训》的发现,对于《逸周书》中多篇文献的时代判定也有重要的意义。

探析《命训》的政治思想及时代背景

本文对清华伍《命训》简文中的“人能居,如不居而守义”“佴”“弋其上”“”等字句,再作考释或探讨,主要意见如下:

简2“人能居,如不居而守义”,刘国忠先生的解读可从,不必为整齐句式而改为问句。

简本《命训》出现多次的“佴”字并非“恥”字,而应训作次,指贵贱之等。

简8“弋其上”不宜读作“代其上”,可比照传本读为“诫其上”。

简9“”字不应释作“只”,疑是“皮”字之讹,可比照传本读作“叛”。

本文所讨论的几则字句中,与《命训》政治思想关系最密切的是“佴”,也就是贵贱之等。“佴”字在简本《命训》中共见到七次,传世本写作“丑”。“丑”属“六极”之列,是《命训》的核心概念之一。在传本《命训》及与其关系紧密的《度训》《常训》中,“丑”和相关的“等”“分”“分次”“次分”等字词,更是频繁地出现,可见有关阶级的概念,是“三训”政治思想的重要成分。在儒家思想中,孔子孟子虽然也重视君臣上下的名分,但真正大量论述、强调等级名分,则要到荀子。《荀子·非相》:“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59]《王制》:“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60]《富国》则云:“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先下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61]都是荀子对于阶级制度的阐述。如果再加上重视法度,强调赏罚等观念,“三训”的政治思想无疑是近于隆礼重法的荀子,[62]而远于孔、孟的。

清华简《命训》整理者说:

清华简《命训》的发现,对于《逸周书》中多篇文献的时代判定也有重要的意义。《命训》是《逸周书》的第二篇,其《序》云:“殷人作教,民不知极,将明道极以移其俗,作《命训》。”认为系周文王所作。不过学者多认为本篇的写作时代很晚,甚至认为迟至汉代才出现。近年来这种情况有所改变。已有学者指出,《命训》与《度训》《常训》三篇均以“训”为篇名,同讲为政牧民之道,性质相同,内容相贯,文气相类,关系十分密切,应是同一时期的作品。此外,《武称》、《大匡》、《程典》、《小开》等多篇也属同一组文献,其文例特点是常用数字排比,时代也应相近。由于《左传》、《战国策》中有多处引用这一组文献,故有学者主张它们在春秋时期已经写成。[63]

上述意见指出《命训》与《度训》《常训》三篇关系密切、时代相近,及常用数字排比的文例特点,都非常正确。但《武称》《大匡》《程典》《小开》等篇,与《命训》在内容等方面其实并不是那么接近。[64]若谨慎起见,宜将“三训”及其余诸篇分开讨论。

尤其应该注意的是:所谓“《左传》《战国策》中有多处引用这一组文献”,实际上,先秦古籍并没有明确引用“三训”的例证。《左传》中可能与“三训”有关的文句共两处:《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书曰:‘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65],与《常训》“慎微以始而敬,终乃不困”[66]相近;《左传·昭公二十五年》:“生,好物也;死,恶物也”[67]与《度训》“生物是好,死物是恶”[68]相近。《战国策》则未引“三训”。慎始敬终的说法,又见于《礼记·表记》:“子曰:‘事君慎始而敬终。’”[69]及伪古文尚书·蔡仲之命》:“慎厥初,惟厥终,终以不困。”[70]先秦的“书”,除指《尚书》外,也指其他的书籍或档案。如:《尚书·金縢》:“启籥见书,乃并是吉。”孔传:“开籥见占兆书”[71],是指占兆书;《荀子·天论》:“传曰:‘万物之怪,书不说。’”杨倞注:“书,谓六经也。”[72]则是指典籍。因此,《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所引,未必就是出自《常训》。刘起釪先生讨论《逸周书》与《左传》间的引用关系时说:

其中一些文句曾为《左传》所引用,可能《左传》作者与此诸篇作者所据为同一原材料,也可能此诸篇由原材料受春秋文字影响成篇,为《左传》作者所见。[73]

其说是。古书引述、袭用的情况十分繁杂,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不宜轻下结论。

《命训》等篇大致的写成年代,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目前还不能论定,有待学界继续研究。以上只是从“佴”字的考释切入,对相关问题提出一些浅见。前人研究中,黄沛荣先生《周书研究》[74]、周玉秀先生《逸周书的语言特点及文献学价值》[75]、王连龙先生《逸周书研究》[76]等,都认为“三训”应写于战国时代,这一论点值得重视。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华文文学研究所)

【注释】

[1]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伍)》,中西书局2015年版,第124页。

[2]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伍)》,中西书局2015年版,第124页。

[3]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伍)》,中西书局2015年版,第124页。

[4]苏建洲:《清华简第五册字词考释》,《出土文献》第七辑,中西书局2015年版,第150~158页。

[5]赵平安:《释清华简〈命训〉中的“耕”字》,《深圳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第34~37页。

[6]程浩:《释清华简〈命训〉中对应传本“震”之字——兼谈〈归藏〉、〈筮法〉的“震”卦卦名》,《出土文献》第六辑,中西书局2015年版。

[7]清华大学出土文献读书会:《清华简第五册整理报告补正》,清华大学出土文献与保护中心网(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31/2015/20150408112711717568509/20150408112711717568509_.html),2015年4月8日。

[8]金宇祥:《谈清华伍〈命训〉与左冢漆棋局的耕字》,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732),2016年1月16日。

[9]王逸清:《清华简〈命训〉中的“勑”字》,《出土文献》第八辑,中西书局2016年版,第131~138页。

[10]侯乃峰:《释清华简(五)〈命训〉篇的“耒”字》,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战国文字的研究与回顾》,中西书局2017年版。

[11]蔡一峰:《清华伍〈命训〉札记二则》,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205),2015年4月14日。李天虹之说,见于氏著:《释郭店楚简〈成之闻之〉篇中的“肘”》,《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辑,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262~266页;《郭店竹简〈性自命出〉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36~245页。

[12]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出土文献研究工作室:《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伍)〉书后(三)》,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211),2015年4月17日。

[13]蔡一峰:《读清华简〈命训〉札记三则》,《简帛》第十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63~69页。

[14]高佑仁:《清华伍〈命训〉考释》,《第二十七届中国文字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中教育大学语文教育学系、中国文字学会,2016年,第367~390页。

[15]刘国忠:《清华简〈命训〉初探》,《深圳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

[16]刘国忠:《清华简〈命训〉中的命论补正》,《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1期。

[17]李松儒:《清华五字迹研究》,《简帛》第十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83~84页。

[18]“肘”,整理者原隶定为“”,读作“重”。本文从李天虹、蔡一峰等人之说,改释为“肘”,读作“守”。参看李天虹:《释郭店楚简〈成之闻之〉篇中的“肘”》,《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辑,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262~266页;李天虹:《郭店竹简〈性自命出〉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36~245页;蔡一峰:《读清华伍〈命训〉札记二则》,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205),2015年4月14日。

[19]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3页。

[20]高佑仁:《清华简〈命训〉考释》,《第二十七届中国文字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中教育大学语文教育学系、中国文字学会,2016年,第373~374页。

[21]“耕”,整理者原隶定为“?”。本文从赵平安,改释为“耕”。参看赵平安:《释清华简〈命训〉中的“耕”字》,《深圳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第34~37页。

[22](魏)张揖撰,(隋)曹宪音释,(清)王念孙疏证:《广雅疏证》卷5下,台湾新兴书局1960年版,第154页上左。

[23](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卷11,台湾艺文印书馆1982年版,第215页下左。

[24]陈启天:《商君书校释》卷6,台湾“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46页。附带一提,一直到后代,“居”训作占、据,仍是占数量、比例的意思,如,《晋书·羊祜传》:“天下不如意,恒十居七八。”《汉语大字典》将《辽史·耶律化哥传》:“闻蕃部逆命居翼只水,化哥徐以兵进”,作为“居”字“占据”义的书证。其实,《耶律化哥传》这里的“居”训为“处、位于” 即可,不必训作占据。参看(唐)房玄龄等:《晋书》卷34,台湾鼎文书局1975年版,第1019页;(元)脱脱等:《辽史》卷94,台湾鼎文书局1984年版,第1381页。

[25]刘国忠:《清华简〈命训〉初探》,《深圳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

[26]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4页。

[27]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伍)》,中西书局2015年版,第127页。

[28]裘锡圭:《〈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读后记》,《古文字论集》,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503页。

[29]陈剑:《说“规”等字并论一些特别的形声字意符》,杨荣祥、胡敕瑞主编:《源远流长:汉字国际学术研讨会暨AEARU第三届汉字文化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2~16页。

[30]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页。

[31]以上四说,皆引自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5、33页。要说明的是:孙诒让已先将“丑”训作“类”,指贵贱。但他将后文的“极丑”解释为“贵贱无等”,则并不正确,故此处举刘师培之说。“极丑”是过份强调贵贱上下等级的意思。孙诒让之说,参看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www.daowen.com)

[32]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9页。(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卷52,台湾艺文印书馆1982年版,第886页下左。

[33]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9页。

[34]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55页。“丑”,原作“听”,卢文弨校订作“丑”,各家皆从。“听”字古文字从耳、从口,与“佴”字形近,或即“佴”字之讹。

[35]《白虎通·绋冕》曰:“绋者,蔽也,行以蔽前,绋蔽者小。有事因以别尊卑,彰有德也。”参看(清)陈立疏证:《白虎通疏证》卷10,台湾广文书局1987年版,第583页。

[36]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1~22页。

[37](魏)张揖撰,(隋)曹宪音释,(清)王念孙疏证:《广雅疏证》卷3下,台湾新兴书局1960年版,第80页下左。

[38](魏)王弼、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等正义:《周易正义》卷3,台湾艺文印书馆1982年版,第74页下左。

[39](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新添古音说文解字注》9篇上,台湾洪叶文化事业公司2016年版,第440页下左。

[40]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4页。

[41]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页。

[42]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页。

[43]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7页。

[44]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1~13页。

[45](魏)张揖撰,(隋)曹宪音释、(清)王念孙疏证:《广雅疏证》卷3上,台湾新兴书局1960年版,第73页上右。

[46](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卷41,台湾汉京文化事业公司1983年版,第578页下左。

[47]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伍)》,中西书局2015年版,第129页。

[48]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1页。

[49]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1页。

[50]例如:上古音属见母的“橘”“谲”“潏”“繘”“劀”“鐍”等字,皆从以母的“矞”得声;而上古音属以母的“颂”“鈆”

[51](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尚书正义》卷14,台湾艺文印书馆1982年版,第202页下右。

[52](汉)王符撰,(清)汪继培笺:《潜夫论笺》卷16,台湾世界书局1955年版,第81页。

[53](宋)洪兴祖补注:《楚辞补注》卷3,台湾艺文印书馆1996年版,第198页。

[54]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伍)》,中西书局2015年版,129页。

[55]李家浩:《信阳楚简中的“柿枳”》,《简帛研究》第二辑,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11页。

[56](清)张纯一校注:《晏子春秋校注》卷6,台湾世界书局1955年版,第159页。

[57](汉)孔鲋撰,(宋)宋咸注:《孔丛子》卷6,台湾“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第27页。

[58]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59](清)王先谦:《荀子集解》卷3,台湾华正书局1993年版,第50页。

[60](清)王先谦:《荀子集解》卷5,台湾华正书局1993年版,第96页。

[61](清)王先谦:《荀子集解》卷6,台湾华正书局1993年版,第116页。

[62]《荀子·强国》:“人君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清)王先谦:《荀子集解》卷11,台湾华正书局1993年版,第194页。

[63]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伍)》,中西书局2015年版,第124页。刘起釪:《尚书学史》,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96页。

[64]例如:《武称》《大匡》都没有用数字排比,与三“训”不同;而《大匡》《程典》《小开》都记周文王事,也与三“训”专论为政牧民之道有别。

[65](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36,台湾艺文印书馆1982年版,第625页上左。

[66]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52页。

[67](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卷51,台湾艺文印书馆1982年版,第891页下左。

[68]黄怀信、张懋鎔、田旭东撰,李学勤审定:《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69](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礼记正义》卷54,台湾艺文印书馆1982年版,第918页下右。

[70](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尚书正义》卷17,台湾艺文印书馆1982年版,第254页上右。

[71](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尚书正义》卷13,台湾艺文印书馆1982年版,第187页上左。

[72](清)王先谦:《荀子集解》卷11,台湾华正书局1993年版,第211页。

[73]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伍)》,中西书局2015年版,第124页。刘起釪:《尚书学史》,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96页。

[74]黄沛荣:《周书研究》,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博士学位论文,1976年,第141~236页。

[75]周玉秀:《〈逸周书〉的语言特点及文献学价值》,中华书局2005年版。该书从语法、用韵、修辞三方面讨论,相关论述遍于全书。关于“三训”时代的结论主要见于第148、195、269~270页。

[76]王连龙:《逸周书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93~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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