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守义而不居,人能否生存?

守义而不居,人能否生存?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简“福禄在人,人能居?如不居而守义,则度至于极”,可翻译作:福禄在人身上,但人能占有吗?所以“人能居”的“居”,不能训为占有、占据。“人能居,如不居而守义”,传本作“能无惩乎?若惩而悔过”,则当如清人唐大沛所言,是“涉下文而误”。

守义而不居,人能否生存?

清华简《命训》简2:

夫司(德)司义,而易(赐)之福,福彔(禄)才(在)人,人能居,女(如)不居而肘(守)[18]义,则厇(度)至于亟(极)。

传世本作:

夫司德司义,而赐之福禄,福禄在人,能无惩乎?若惩而悔过,则度至于极。[19]

与简文有较大的不同。高佑仁先生说:

《命训》篇中有几处以“而……能……如……则度至于极”为句法的段落,分别罗列如下:1.夫司德司义,而赐之福,福禄在人,人能居,如不居而守义,则度至于极。2.或司不义而降之祸,祸过在人,人能毋惩乎?如惩而悔过,则度至于极……排比参看,不难发现句法有高度的一致性……第一条的“人能居”乍看是肯定句,文义上“福禄在人,人能居”也完全是肯定用语,但是细审原文,若人已能居福禄,则又何必有下文“如不居”云云的说法呢?此处很显然有问题。与本句相对应的其余四条文例,都是作“能……乎?”或“……能……乎?”的疑问句法,传本的“能无惩乎?”也是一样也有“乎”字。因此,合理推断,本处的“人能居”之后,遗漏了“乎”字,正是因为是疑问语气的“人能居乎?”,才有后文的“如不居而守义”云云。“居”原整理者训作“安处”,恐不适切。笔者认为“居”应训作占有、占据……本简“福禄在人,人能居?如不居而守义,则度至于极”,可翻译作:福禄在人身上,但人能占有吗?不过不能占有,而反过来守护道义,则施政将可放诸四海皆准。[20]

排比相关文例,认为简文“人能居”之后,漏写了“乎”字。

案:高先生留意到简文本句句式与后文不同,并对简文解释提出其说。然而,应该注意的是:本篇虽然多用排比句式,但其实文句往往并不完全整齐,这种现象无论在简本或传本皆同。例如:简12、简13:(www.daowen.com)

句式多是“……不……”,但其中又有“礼有时”及“惠必忍人”两句不完全整齐,其他例子还有一些,如:简八至简十、简十三至简十五等,此处不一一枚举。因此,“人能居”是否要改为问句,除考虑句式外,还应由上下文意综合判断。

《广雅·释言》:“居,据也。”[22]但在先秦文献中,“居”训作占、据之意,其实是占数量、比例的意思,而非强力夺取,据为己有的“占据”“占有”,例如:《礼记·王制》:“其有中士、下士者,数各居其上之三分。”[23]商君书·算地》:“故为国任地者,山林居什一,薮泽居什一,谿谷流水居什一,都邑蹊道居什一……此先王之正律也。”[24]皆是如此。所以“人能居”的“居”,不能训为占有、占据。

刘国忠先生解读此句简文说:

简文的大意是说,当福禄降临到人的身上,人都会安处于其中。如果能不安处于福禄之中而去重视道义,则法度就能够中正。[25]

其说文从字顺,可以信从,不必为整齐句式而改为问句。“如不居而守义”也就是贫贱仍能守义、“贫贱不能移”的意思。“人能居,如不居而守义”,传本作“能无惩乎?若惩而悔过”,则当如清人唐大沛所言,是“涉下文而误”。[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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