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及《郑武夫人规孺子》就君主对待臣下谦卑的姿态给予赞扬。本节则将会探讨研究这种君主形象的具体例子。
对臣下谦恭的君主,从肯定的角度来说,这样的君主有谦让之德,但是也有否定的观点,认为这是君主懦弱又无力的表现。在传世文献尤其史书中可以看到,这两种观点都存在。
《郑武夫人规孺子》作为基于春秋时代史实而撰写的文献资料,为了能与其内容做对照,此处笔者选择了记录春秋时代事件的《左传》和《国语》进行对比研究。[11]尽管如此,这些文献基本上都高度评价了君主谦卑的态度,与此相对,也应该否定了君主各种傲慢的举止。《左传》《国语》对这种君主态度的描写有几种固定的模式。在下文中,笔者将根据描写的方式把这些模式大致分为如下三类进行讨论。[12]
(一)君主展现谦卑、克制姿态的情况
首先讨论直接描写君主这种态度的事例。这里除君主之外,还包括储君以及已经逝去的先君。因为例子的形式有很多,所以为了辅助理解,笔者把这些例子继续细化分类。
(1)《左传·隐公元年》中的郑庄公、(19)《宣公十二年》中郑襄公的例子是对别人的蛮横、暴力采取委曲求全的低姿态。其中《宣公十二年》更是记录了其俯首投降的情况。这些例子未必是简书中所要赞扬的对象。
(2)《隐公五年》中的鲁隐公、(14)《僖公三十三年》和(15)《文公元年》中的秦穆公、(22)《襄公三年》中的晋悼公、(24)《襄公十三年》的楚共王等君主的事例,描写的是他们承认自己过错的姿态,带有对这些君主褒扬的意味。
(3)《隐公十一年》中的鲁隐公、(8)《僖公八年》中的宋大子兹父(后来的襄公)、(10)《僖公十八年》中的卫文公、(17)《文公十四年》中的齐公子商人(后来的懿公)的例子都是关于君位继承的事例。《僖公八年》的例子将“长”“仁”归纳为君主们谦恭其行为的原因。
(9)《僖公九年》中的齐桓公、(13)《僖公二十八年》中晋文公的例子是展现对周王室的谦恭。这些例子都发生在会盟的场景中,都是对制度上最高统治者周王的态度,不是对臣下们的态度,而且含有很多礼仪上的因素。可以说这些都是表面上的礼节性谦恭。
(4)《庄公十年》中的鲁庄公、(16)《文公十三年》中邾文公的例子是在经济、民生问题上表现出的谨慎小心。可是在《庄公十年》的例子中,“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的行为却只得到了“小惠未遍,民弗从也”这样并不算高的评价。在《文公十三年》的例子中,邾文公凡事以民之“利”为先,也只得到了君子们“知命”的评价。
这样高度谨慎的态度以及面对经济、民生之外问题的谦恭姿态成为权力获得和富国强兵的手段。前文列举的为了继承君位而作谦恭姿态的(17)《文公十四年》中的齐公子商人(后来的懿公)、(18)《文公十六年》中的宋公子鲍(后来的文公),(20)《宣公十二年》中的楚庄王,(21)《成公十八年》和(23)《襄公九年》中的晋悼公,(25)《昭公三年》、(26)《昭公十年》(中的陈桓子)和(30)《昭公二十六年》中的齐陈氏、(27)《昭公十三年》和(28)《昭公十四年》中的楚平王、(32)《昭公三十年》中的吴王阖庐、(33)《哀公元年》中的越王勾践都是这种类型。这些可以说都是非常功利的谦卑。
(5)《庄公十一年》中的宋公子御说(后来的桓公)、(6)《庄公二十二年》中的陈公子完(敬仲,齐国陈氏的祖先)、(7)《闵公二年》中的卫文公、(11)(12)《僖公二十三年》中的晋公子重耳(后来的晋文公,对楚成王、秦穆公的2例)、(31)《昭公二十七年》中的楚平王都是较为普通的克制姿态。在《庄公十一年》的例子中宋公子御说有“恤民”之心,而被预言成为君主。在《庄公二十二年》的例子中陈公子完被君子给予了“义”“仁”的评价,暗示了后来陈氏的坐大。《闵公二年》的例子是关于卫国的复兴。在《僖公二十三年》的例子中晋公子重耳被楚成王称为“广而俭,文而有礼”,这也预言了之后重耳将继承晋国君位并建立霸业。《昭公二十七年》的例子则描写了,虽然楚平王拥有“温惠共俭”的性格,但是由于费无极的作祟仍然导致楚国的衰落。
还有极少的例子中,谦卑却成为批判的对象。(29)《昭公二十一年》中的蔡太子朱就属于此类。
下面笔者再将《国语》中的君主和类似的人物所表现的谦恭克制姿态进行同样的细分类讨论。
(91)在《鲁语上》中对待鲁国里革的鲁宣公、(96)在《晋语四》中对待秦国怀嬴的晋公子重耳(后来的文公)、(98)在《晋语七》中对待晋国魏绛的晋悼公、(100)(101)在《越语上》中对待越国国人的越王勾践,这些例子是勇于承认自己错误的姿态,文中有赞扬这些君主人物的意味。
(93)《齐语》中齐桓公的例子是对周王的谦恭。这是属于会盟场景的例子,多属于礼节性的谦恭。
(88)《鲁语上》中的鲁庄公和(89)《传说》中的帝王,以及(92)鲁国执政的季文子[13]都是在经济、民生等政治问题上谨慎小心的例子。
将谦恭姿态作为获得权力和富国强兵手段的例子,与承认自己过错的事例重复:有(99)《吴语》、(100)(101)《越语上》、(102)《越语下》中的越王勾践。
以下为较为普通常见的谦恭态度。(84)《周语上》的鲁孝公被评价“肃恭明神而敬事耈老”。(85)《周语中》中的鲁国仲孙蔑与周王孙对话,有感其“让”的优点。(86)《周语下》中的晋国的周(后来的晋悼公)说“言敬必及天、言忠必及意,言信必及身,言仁必及人,言义必及利,言智必及事,言勇必及制,言教必及辩,言孝必及神,言惠必及和,言让必及敌”,也定义了“敬”“让”等概念。(87)《周语下》中的羊舌肸被评价“俭而敬”。(95)《晋语四》中的晋公子重耳(后来的晋文公)对臣下行“父事”“师事”“长事”。(97)晋国的子犯以晋文公早先对楚成王有约定为由,对楚军退避三舍。
也有稀少的例子将谦恭的态度作为批判的对象。(94)《晋语一》中的晋大子申生由于“惠其民而不惠于其父”被批评。但是“惠”这个行为本身却被赋予了极高的地位。
在《国语》中“让”“敬”“惠”等代表克己复礼的元素对君主们来说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关系到能否富国强兵。
如上所述,持有克己谨慎态度的君主基本上都得到了赞赏,表现出此类态度的君主也被认为是合格的。这样态度对于统治民众而言是不可或缺的,而且关系到能否富国强兵。即使本人不是君主,具备上述德行人物也会荫及子孙,如晋国的公子重耳和齐国的陈氏那样,为后代赢取了成为合格君主的资格。(www.daowen.com)
(二)君主持傲慢态度的情况
下文是与谦卑姿态相反而表现出傲慢态度的君主例子。大多与人物不幸的结局或者暗示这类结局的预言记载有关联:(34)《庄公十一年》中的宋闵公对南宫万不“敬”,因而次年被他杀害。(35)《庄公十九年》中的周惠王剥夺国的圃、边伯之宫,抢夺子禽、祝跪、詹詹父之田,而且夺取膳夫之秩,因而这些人发动了叛乱。(36)《庄公二十一年》中的周惠王不将郑厉公想要的鞶鉴不赐之,代而赠予爵,厉公之子文公便怀恨于惠王。(37)《僖公二十七年》中的杞桓公来到鲁国,以夷礼相待而不“共(恭)”,因而《春秋》将桓公的爵位降级。(38)《宣公元年》中的晋灵公“侈”而不听从执政赵宣子的谏言。(39)《宣公二年》中的晋灵公由于“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被赵宣子弑杀。(40)关于《宣公四年》中郑灵公的被杀,凡例说如果君主“无道”而被杀的话就会记载其名字。(41)《成公十七年》中的晋国范文子以“骄侈”来评价晋厉公作为。其他的记载还有:(42)因“侈,多外嬖”,而被杀的厉公。(43)《襄公七年》中的郑僖公自从被立为大子以来从不听针对其“不礼”的谏言,因而被杀。(44)《襄公十四年》中的卫献公因对孙文子、宁惠子失礼,而被迫出奔,并还落下一个“虐”的评价。(45)《襄公二十八年》中的蔡景侯款待郑简公时“不敬”,郑国子产评价景侯的作为“淫而不父”,并预言了他之后被杀的结局。(46)关于执政情况,《襄公二十九年》中的吴国公子季札对郑国子产以“侈”来评价郑国的执政伯有,而且预言了他的下台。(47)关于楚国令尹围(后来的灵王),《昭公元年》中的晋国叔向评价他的作为是“强不义”“其虐滋甚”“道以淫虐”,而且说他的威势不会持续太久。另外(49)同年,楚灵王被郑国子产评价“楚王汏侈”。关于楚灵王的评价,(50)《昭公四年》中说他“楚王方侈”“淫虐”“侈”“汏”“汏而愎谏”“恶”。(52)《昭公十一年》中则说其“楚小位下,而亟暴于二王,能无咎乎。天之假助不善,非祚之也,厚其凶恶而降之罚也”,其中明确提出了“亟暴”“不善”“凶恶”等贬义词。在《昭公元年》的记载中还有其他相关内容:(48)秦国后子说虽然秦景公“无道”,但是秦国暂时不会灭亡,而景公还会统治五年。(53)《昭公十八年》中周的苌弘预言:周的毛得会因为“济侈”而出奔。(54)《昭公十九年》中也有预言记载,楚国被批评“宫室无量,民人日骇,劳罢死转,忘寝与食,非抚之也”。(55)《昭公二十三年》中的莒子庚舆因“虐而好剑。苟铸剑,必试诸人”而出奔。(56)《昭公二十四年》中的楚国沈尹戌预言楚国将因“不抚民而劳之”而导致郢都失陷。(57)《昭公二十五年》中的鲁国懿伯说因为鲁侯“舍民数世”,所以鲁昭公对季氏的政变一定会失败,而且子家子希望昭公宽恕季平子而说:“政自之出久矣,隐民多取食焉,为之徒者众矣”,最终昭公还是出奔了。(58)《定公十五年》中的子贡预言:鲁定公因“高”“仰”而“骄”,邾隐公因“卑”“俯”而“替”,“骄”即“乱”,“替”则接近于“病”,因此他们都将不久于人世。(59)《哀公元年》中的楚国子西说因为吴王阖庐“勤恤其民,而与之劳逸”,相反吴王夫差则“珍异是聚,观乐是务”等,故楚国不用惧怕夫差。
《国语》也有许多与不幸结果或者暗示这种结果的预言记载有关系的内容。(103)《周语上》中的商王帝辛由于“大恶于民”而被周武王灭亡。(104)周厉王则因为“虐”而被驱逐于彘。(105)《周语中》中的戎、狄被贬低为“冒没轻儳,贪而不让”。(106)晋国的郄至因为不“让”受到批判,《国语》一直强调“让”的重要性。(107)《鲁语上》中苦成叔被认为“无大功而欲大禄”而且晋厉公则被视作“骄”,二人皆死于非命。(108)晋厉公被杀的原因被认为是作茧自缚,批判他“纵私回而弃民事”。(109)《鲁语下》中的秦国因为“不恭”被晋国等诸侯讨伐。(110)《晋语一》中晋国的情况则被评价为“其上贪以忍”“君臣上下各餍其私,以纵其回”。(111)《晋语二》中的齐国被评价为“轻致诸侯而重遣之”。(112)《晋语三》中把晋惠公在韩原之战被秦国俘虏归咎于其“无道”。(113)《晋语五》中评价晋厉公为“虐”。《晋语六》中则对已经死于非命的晋厉公做出了(114)“怠教而重敛,大其私暱”和(115)“骄泰而有烈”的评价。(116)《晋语八》中借流亡的秦国后子之口说秦国“无道”。《郑语》中关于濒临灭亡的西周情况,作出了如下评价:(117)虢叔、郐仲等人“皆有骄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骄而贪”,(118)而“谢西之九州”的君主则非常“侈骄”。(119)《楚语上》中评价楚灵王“虐”。(120)《楚语下》中借楚国的蓝尹亹之口对比了吴王阖庐与夫差,称赞前者的谨慎谦卑,然而批判后者的倨傲,同时还预言了吴国灭亡。(121)《吴语》中称楚灵王“不君”。而在《越语下》中,(122)范蠡对被吴打败之前的越王勾践谏诤:“未盈而溢,未盛而骄,不劳而矜其功”,(123)败北后越王勾践反省:“未有恒常,出则禽荒,入则酒荒。吾百姓之不图,唯舟与车。”[14](124)越王勾践评价吴王夫差为“淫于乐而忘其百姓,乱民功,逆天时。信谗喜优,憎辅远弼,圣人不出,忠臣解骨”。
在《国语》中,评价有“骄”“无道”“虐”“贪”“侈骄”特质的君主是为“不君”,而且大部分人都以不幸的结局结束了一生。
如上所述,缺少“敬”“恭(共)”而多“骄”“侈”“虐”“淫虐”“恶”“无道”等骄慢和暴虐因素的君主,与(1)的君主相反,失去了作为君主的资格,而且往往以不幸的方式结束其一生。
(三)规劝君主应该保持谦恭态度的事例
一些例子与上述内容有部分重复,但这里主要是从逻辑的理论层面说明君主应该采取谦卑恭让的姿态。这些例子也被细分为不同类型。
劝诫高傲态度的例子:(60)《隐公三年》中的事例是引用卫国石碏的话。他劝告卫庄公要戒去“骄”“奢”“淫”“泆”。(77)《昭公九年》中的事例是引用晋国叔向关于晋国“侈”的评论。(78)《昭公十二年》中的事例是“孔子曰”的部分,说楚灵王因为“不能自克”遭受灾难。(79)《昭公二十年》中的事例是齐国晏婴对齐景公说的话:所谓“淫君”是“外内颇邪,上下怨疾,动作辟违,从欲厌私,高台深池,撞钟舞女。斩刈民力,输掠其聚,以成其违,不恤后人。暴虐淫从,肆行非度,无所还忌,不思谤讟,不惮鬼神。神怒民痛,无悛于心”,而现在的齐国正是这样,同时批判:“县鄙之人,入从其政;偪介之关,暴征其私;承嗣大夫,强易其贿。布常无艺,征敛无度;宫室日更,淫乐不违。内宠之妾,肆夺于市;外宠之臣,僭令于鄙。私欲养求,不给则应。民人苦病,夫妇皆诅”等现状。(81)《定公四年》中的事例是晋国赵简子的话。他劝戒郑国子大叔要“无怙富”“无恃宠”“无敖礼”“无骄能”。(83)《哀公十六年》中的事例是周敬王让单平公劝戒卫庄公蒯聩:“弗敬弗休,悔其可追。”
君主非“礼”,劝诫的例子则有:(61)《隐公六年》(周桓公的话,周桓王)、(63)《桓公二年》(鲁国臧哀伯的话,鲁桓公)等。
关于外交关系地位的事例则有:(76)《昭公三年》的鲁国叔孙穆子要求以“敬”对待小邾穆公。
称赞谦卑克己态度或者以褒代贬的例子则有:(62)《隐公十年》中“君子曰”的部分,其中赞扬郑庄公的“不贪其土”是为“正”。(66)《闵公二年》中的晋国里克说如果晋国太子申生能“修己而不责人”的话就可以避免遇到灾难。(67)《文公元年》凡例部分的记述:评价鲁国穆伯,“忠、信、卑让之道也。忠,德之正也;信,德之固也;卑让,德之基也”。这里“卑让”被作为德的基础。(68)《成公九年》中的晋国范文子说晋国应该“勤以抚之,宽以待之”。但这还不是最善的行为。(69)《成公十二年》中的晋国郄至对楚国子反说在安定的治世要“共俭以行礼,而慈惠以布政”,而评价乱世则为“诸侯贪冒,侵欲不忌”。(70)《成公十三年》中有周的刘康公关于周的成肃公的预言:“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71)《成公十六年》中的楚国申叔时说楚国是“内弃其民,而外绝其好,渎齐盟,而食话言,奸时以动,而疲民以逞”。(72)《襄公十三年》中“君子曰”的部分有几条称赞晋国的范宣子为:“世之治也,君子尚能而让其下,小人农力以其上,是以上下有礼,而谗慝黜远,由不争也,谓之懿德。及其乱也,君子称其功以加小人,小人伐其技以冯君子,是以上下无礼,乱虐并生,由争善也,谓之昏德。国家之敝,恒必由之”,总之是说在安定的治世,君子要对臣下“让”,而在乱世君子则要“称其功以加小人”。(73)《襄公十四年》中的晋国师旷评价卫献公因为“若困民之主,匮神乏祀,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所以最终出奔。(75)《襄公三十一年》中的卫国北宫文子在预言楚国令尹围(后来的楚灵王)的未来时,提到君子应该“施舍可爱”等。
关于对待经济、民生方面问题时的例子有:(74)《襄公二十六年》中的蔡国太师子朝批判楚国的情况说:“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恤民不倦。”(82)《哀公十一年》中的孔子批判鲁国季康子的政策说:“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
在上述之中与富国强兵有关联的例子有:(64)《桓公六年》中的随国季梁说,只有随侯一个人“丰”是不够的,要避免灾难就应该鼓励内政。(65)《庄公二十七年》中的晋国士评价虢公为“骄”,而“夫礼、乐、慈、爱,战所畜也。夫民,让事、乐和、爱亲、哀丧,而后可用也”。(80)《昭公二十三年》中的沈尹戌在预言郢都的失陷时说,如果(楚国)能“不僭不贪,不懦不耆”就无所畏惧了。
再来看一下《国语》中劝戒骄傲态度的例子:(130)《晋语六》中是关于执政阶级的事例[15],晋国赵文子针对“骄”的行为进行过劝诫。(134)《楚语上》中的楚国左史倚相对子亹劝戒说卫武公“作懿戒以自儆”,而周文王“至于日中昃,不皇暇食。惠于小民,唯政之恭。文王犹不敢骄”。(135)沈诸梁(子高)对子西强调王孙胜(白公胜)的危险性,说仁者是“高之不骄”,而不仁者是“高之则骄”等。
赞赏克己态度或者基于这样的赞赏进行批判的例子:(125)《周语中》中周的刘康公说君主必须“宽肃宣惠”。(126)《周语下》中周的召襄公对儿子顷公以晋国周(后来的晋悼公)为例证说的:“夫敬,文之恭也;忠,文之实也;信,文之孚也;仁,文之爱也;义,文之制也;智,文之舆也;勇,文之帅也;教,文之施也;孝,文之本也;惠,文之慈也;让,文之材也。象天能敬,帅意能忠,思身能信,爱人能仁,利制能义,事建能智,帅义能勇,施辩能教,昭神能孝,慈和能惠,推敌能让”,阐述了关于“敬”“让”的观点。(127)晋国叔向评论史佚的言行:“动莫若敬,居莫若俭,德莫若让,事莫若咨。”(128)《鲁语下》中的子服景伯说虽然有过失,但还应该保持“恭”的态度,闵马父笑言,先圣王知道何为过失,不过他们自己不会这样做,这才是“恭”。(131)《晋语九》中的晋国壮驰兹祝贺赵简子,并称其为“国家之将兴也,君子自以为不足”。(132)《楚语上》中的楚国申叔时说,“明恭俭以道之孝,明敬戒以道之事”等。另外(133)楚国子囊说因为楚恭王“知其过”,所以他的谥号可以用一个“恭”字。
关于经济、民生问题方面的例子有:(129)《齐语》中的齐国管仲对齐桓公阐述“滋民”“与无财”“敬百姓”的重要性。
其中与富国强兵有关联的例子有:(136)《吴语》中的越王勾践说自己为了复仇吴国,持续采取了各种方法来韬光养晦麻痹对方。
《国语》也针对“骄”进行劝诫,并表示“儆”“惠”“让”“恭”“敬”等德行对明君而言很重要,且关系到能否富国强兵。
如所上述,君主不应该拥有“骄”“奢”“淫”“泆”“侈”等体现出骄慢的态度,而需要具有“礼”“敬”“让”“卑让”“恤民”等谦卑克己的德行[16]。
在下节,我们将本节的研究结果与清华简《郑武夫人规孺子》所记载的人物性格倾向对比讨论,同时也深入探讨该篇简书所撰写时代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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