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中世纪的教育与宗教关系紧密,15—16世纪资本主义的产生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教会对教育的垄断不断被冲破。英国教育的近代化是从教育的世俗化开始的,这一过程开始于15世纪。1570年,赫·吉伯特就构想了国家教育改革纲领,提出了建立包括数学、医学、军事和法律在内的学术总体机构的计划。这个方案虽然没有实施,但对英国后来的教育发展提供了有意义的设想(谢天冰,1998)。
众所周知,中世纪的大学主要培养服务于教会的神职人员,大学是教会的附属机构。但是到了16、17世纪,上层社会的子弟进入大学,其中许多人毕业后并不准备进入教会。宗教改革家拉蒂默指出:“现在学院的学生全是出身名门的人,但他们的父亲并不想让他们成为牧师,这使得承担祷告之职的人员匮乏。”(Curtis,1959)69这种情况说明,这时学生的职业取向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理査德·泰勒对剑桥大学四所学院学生情况进行统计发现,1590—1640年,这四所学院共培养7039人,其中264人拥有政治职务,41.3%的人接受圣职,47.5%的人留在学院继续深造,从事学术研究;281人进入世俗职业界成为医生、律师、教师或进入非国教学院任教(O’Day,1982)95。可见,这一时期的毕业生就业日益多元化,加强了大学与社会的联系(刘贵华,2011)342。
16、17世纪的英国教育的一大特点是双轨模式。贵族士绅及中间阶级,其子弟多数进入公学(Public School)和文法学校(Grammar School),部分学生毕业后可到牛津和剑桥两所大学继续深造,这构成了英国的上层教育。而一般平民子弟只能进入初级学校,这则属于英国的下层教育。公学和文法学校大致相当于中学,公学实际上是私立学校,无论是公学还是文法学校,其主要课程都是文法、逻辑、修辞、算术、天文、几何、音乐,其优秀学生可以继续进入牛津和剑桥大学学习。文法学校在许多方面与公学一致,不过在师资、规模、教学质量及学生前途上都不如公学,一般是走读而不是像公学那样住读。文法学校的数量要远多于公学,从17世纪末到18世纪,英格兰和威尔士有600—700所文法学校(李远本,2006)。
由于王权的加强,王权也通过对大学的资助来加强对大学的控制,这一时期英国的大学逐渐“通过调整来适应一个更加世俗化的社会”(Lehmberg,2002)。进入大学的学生大多来自贵族阶层或新兴的乡绅(Gentry)、上层的约曼及富有的城市市民家庭。在当时牛津大学四个学院的入学考试注册中,33%的学生出身于贵族士绅家庭,22%的学生是教士的儿子,16%的学生是富裕商人的儿子,还有15%是约曼农的儿子(许洁明,2004)。据统计,在1584年,英国议会中有48%的议员在牛津、剑桥和法律协会接受过高等教育,1640—1642年,这个数字达到了70%(Lehmberg,2002)。总之,接受过上层教育的毕业生一般进入国家部门和教会,学校越好,地位也就越高。当然,作为下层教育的初级学校,也就是中等教育,在英国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伊丽莎白时代,乡村教育空前繁荣,所建立的学校比这个王国以前所有时代建立的都多。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真正区别主要并不在于一小批文化贵族的存在,而在于教育要在全体人民中更广泛地普及(李远本,2006)。需要提及的是,产业革命和经济繁荣,掩盖了英国教育的衰落。直到19世纪初,英国仍然仅有牛津、剑桥两所大学,教育观念、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远离时代的需要。从1809年开始,《爱丁堡评论》《教育季刊》等杂志发表文章,对牛津、剑桥进行批评。到19世纪中叶,这两所大学仍无大的改观,这都制约了英国的教育与科学的发展(辛彦怀 等,2004)32。
著名学者贝尔纳指出:“在17和18世纪,科学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并不是由于它在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才有了发展,而恰恰是在它毫无地位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在19世纪中叶以前,所有伟大的科学家就其科学知识而言都是自学出来的,尽管有波义耳、牛顿的先例,科学并没有在较老的大学里生根(贝尔纳,1982)120。”
据记载,1764年被任命为剑桥大学化学教授的沃森(Richard Watson)“对化学一无所知,从未阅读过这门学科的只言片语,更未做过任何实验”,后来在1771年他用剑桥大学的化学讲座教授职位交换钦定的神学讲座职位,并占据了34年之久(徐辉 等,1993)134。
1596年,根据伦敦富商格雷沙姆(Thomas Gresham,1519—1579)爵士的遗嘱,以其丰厚遗产创办的“格雷沙姆学院”,以提供咨询和举办讲座的形式开始讲授科学技术知识,主要包括天文学、数学、医学、地理和“技艺”等课程,直接服务于社会。对于开设数学和天文学课程,默顿认为,“肯定是出于‘航海的实践需要’”。同时该学院还允许伦敦市民免费听课,规定该学院不由教会掌管,而由伦敦的商业公司、市长和市议员们掌管。该学院不但是100多年里英格兰的科学活动中心,也是英国最早传授“新科学”的主要地方,还是英国皇家学会最早的会址。
1635年,弗·基纳斯顿提出关于建立教授近代科学的学院的建议,当时还遭到牛津和剑桥的反对(谢天冰,1998),但是到了17世纪中叶,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开始普及自然科学教育。牛顿,作为一个“跨世纪人才”,在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求学期间就学习过不少的科学技术知识,包括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光学,特别是还听过非常器重牛顿、精于数学和光学的“卢卡斯教授”(Lucasian Professor)巴罗(L.Barrow,1630—1677)主讲的希腊文、哲学和数学等课程。可以说是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的科学讲座引导牛顿进入科学研究的大门。1664年,牛顿成为巴罗教授的研究助手和公费生;1669年10月,牛顿接替巴罗任卢卡斯教授,一直到1701年。英国能够在1660年成为世界科学技术活动的中心(1660—1730),与英国社会当时形成的追求革新的潮流,大批英国医生、牧师、商人纷纷到欧洲大陆留学,以及英国大学大力发展自然科学教育是密不可分的。英国皇家学会的成立和英国大学教育注入自然科学的内容,以及教育的普及为英国工业革命的兴起与发展奠定了科技知识和科技人才的基础(廖廷弼,2007)。
1649—1653年为五年共和时期,新军首领奥立弗·克伦威尔(后来是护国公)于1651—1657年亲自兼任牛津大学校长。他试图用清教徒思想改造牛津大学,但效果不大。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牛津大学恢复了正常教学生活。以沃德姆学院新院长约翰·威尔金斯及其年轻的学生克里斯托弗·雷恩(1632—1723)为中心,形成了一个锐意进取的科学家集团,对学术贡献很大。当时在他们周围,还有波义耳,发明无限大符号的几何学家约翰·沃利斯,天文学家塞思·沃德、劳伦斯·鲁克,科学家兼文体学家托马斯·斯普拉特,经济学家威廉·佩蒂,年轻的实验科学家罗伯特·胡克等。这些学者成为1660年正式成立的皇家学会的第一批核心成员(裘克安,1986)39。
总的说来,在17世纪,科学研究的中心还不是在大学,而是在学术社团,英国皇家学会就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英国皇家学会的全称是伦敦皇家自然知识促进学会(The Royal Society of London for Improving Natural Knowledge),简称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是英国资助科学发展的组织,成立于1660年,并于1662年、1663年、1669年领到皇家的各种特许证。该学会的宗旨是促进自然科学的发展,它是世界上历史最长而又从未中断过的科学学会,在英国起着国家科学院的作用。(www.daowen.com)
英国皇家学会创始人很早就意识到会员中英国科学家人数极少,如果没有得到某些形式的资助,是不能使他们理想中的学会得以实现的。但不论是国王还是政府都没有准备为学会提供资助,唯一可选择的是允许有财产和有声望的人及那些在其他知识领域享有盛名的学者加入学会。因此,学会成立时有两类成员:一类是由那些愿意继续保持学会奠基者的传统,全力促进自然哲学中某些方面的发展,力争使这一领域的知识得以飞跃发展的人组成;另一类是由那些对历史、文学、艺术、考古学乃至旅行感兴趣的人和政府官员、外交官组成。学会的科学威望的提高正是依赖了前一种人的知识与魄力。斯普拉特把后一种人的财富看成是学会长年需要的财政资助的来源。这两种人在知识上和社会地位上几乎毫无相似之处,所以,没有打算要成立一个活动内容类似法兰西学院或巴黎科学院那样的机构。
在这两类人当中,非科学家会员比科学家会员增加更快,不久,便以两倍的数字占了优势。这种情况持续至1820年,由于学会里非科学家会员占了三分之二,因此,一个半世纪以来,学会的科学活动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实际上,正是学会中最杰出的科学家们以自己的天才和勤奋所进行的研究,才使学会得以建立它的声誉与威望。即使他们在每年的理事会里只占少数,学会的声誉与威望却依然有增无减(莱昂斯,1990)1-4。
一般认为,伦敦皇家学会的成立是为了实现培根的理想:建立一个群体研究的科学机构,用观察实验作为主要的研究方法来获得确切的知识,以造福于整个人类。实际上,皇家学会成立时只是希望能够继续进行“无形学院”时期的聚会和讨论,而并未明确规定学会以后的运作方式。从学会的实验员罗伯特·胡克起草于1663年的一份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皇家学会工作任务的理解:
“通过实验来促进自然知识,以及所有有用的技艺、制造业、机械操作、动力装置和发明创造(不受神学、形而上学、道德、政治、文法、修辞或逻辑的干涉)。尝试重新发现那些目前已失传的,可能被重新发掘的技艺和发明。检查古今著名学者的发明,记录或奉行的所有关于自然、数学和力学的体系、理论、原理、假说、组成要素、历史和实验,以便总结出一套完整可靠的哲学体系,以阐述自然或人工引起的所有现象,并对各种事物的原因提出一套合理解释(莱昂斯,1990)。”
与此同时,学会将不采纳由古今任何哲学家提出或提到过的关于自然哲学原理的假设、体系或学说;对所有的观点进行质疑和细查,不采用也不坚持这些观点,直到经过成熟的辩论,并且有明晰的证据支持为止,这些证据主要由合理的实验推论而来,而此类实验的真理已被明确地证明。
皇家学会延续了先前在牛津大学和格雷沙姆学院的科学活动,其主要成员也与牛津大学保持联系。著名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胡克从1662年至1703年担任了皇家学会第一任实验员。著名化学家和物理学家波义耳于1680年当选为皇家学会主席。皇家学会创建人之一的雷恩从1661年至1673年仍然在牛津大学担任天文学教授。皇家学会早期的科学活动仍是继承培根的传统——关注实验及其运用。雷恩在《皇家学会章程》中说:“我们发现有用的技术和科学是文明社会和自由政体的基础。……我们只有增加可以促进我国臣民的舒适、富有和健康的有用发明,才能有效地发展自然实验哲学,特别是其中同增进贸易有关的部分。这项工作最好由有资格研究此种学问的发明天才和有学问的人组成一个社团来进行。他们将以此事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和研究内容,并组成拥有一切正当特权和豁免权的正式学会(贝尔纳,1982)。”
皇家学会创办之初就形成了一个惯例,即把具体的研究任务分配给会员个人或小组,并要求他们及时汇报研究成果。学会鼓励会员开展新实验,如用化合方法生产颜料、测量空气的密度、定量比较不同金属丝的硬度、通过焙烧锑检验其质量是否增加等。因此早期皇家学会的会议都是会员发表演说、演示实验、展示各种稀奇的东西,并进行热烈讨论。“他们把研究的网撒得太宽,因此丧失了统一地长期集中研究一组有限的问题所带来的好处。所以,应当说,这个年轻学会对发展科学的真正意义,与其说在于它对科学知识的积累做出了共同贡献,还不如说在于它对它所聚集的那些杰出人物产生了激奋性的影响……”皇家学会是一个打破了宗派界限的组织,它不涉足神学和政治,清教徒、保皇派、非国教徒和国教徒一起讨论感兴趣的问题和交流各自的研究心得。他们在天文、物理、化学、解剖学、医学、生物学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实验研究,发布的研究报告对航海业、矿业、酿酒业、羊毛制造业等具有一定价值。1665年皇家学会创办了《哲学会刊》,刊登会员的研究成果,报道最新科学成就,开展学术争鸣,促进了科学的繁荣。皇家学会成为英国近代科学的摇篮,据统计,1662至1730年皇家学会集中了全世界36%以上的杰出科学家,产生了占世界40%的科研成果,著名科学家牛顿、波义耳、胡克、哈雷等皆云集于此(王健 等,2013)。
通过对伦敦皇家学会早期(1660—1687)历史的研究发现,该学会的科学研究纲领在1670年代发生了从培根纲领到牛顿纲领的转变。对1645—1700年的英国科学成就进行统计,共有科学成果88项,在这些成果中,1660年以前的仅占15项,平均每年1项,1660—1700年有73项,平均每年接近2项。而在这所有的88项成果中,与伦敦皇家学会无关的成果仅有8项,不足10%,而其他的90%以上的成果,均与伦敦皇家学会会员有关,他们这批会员,也恰恰正是17世纪伦敦皇家学会中最为活跃的一部分会员。从这些统计分析可以看出,伦敦皇家学会在推动17世纪英国的科学进步方面,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并且,伦敦皇家学会会员也是当时最主要的英国科学推动者。也就是说,在17世纪,伦敦皇家学会是最能代表英国的科学研究团体(罗兴波,2011)101-105。因此,无论从科学成果的数量还是从研究范式的转变,都能说明皇家学会在英国科学事业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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