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英国宗教改革:从清教徒到宽容法案

英国宗教改革:从清教徒到宽容法案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英国,后两股力量得到汇聚,完成了英国宗教改革。英国的清教徒勤奋而开明,形成了一股改革之风。1629年,国王与议会因征收船税问题僵持不下,议会被查理一世中断了11年,直到1640年,议会开会很快通过了废除主教的议案,以改革英国国教。克伦威尔领导的议会军将查理一世推上了断头台,宣布成立大不列颠共和国。此后,英国议会通过了宽容法案,使英国成为首个将宗教信仰自由以法律文本的形式列入国家官方政策而不是皇家政策的国家。

英国宗教改革:从清教徒到宽容法案

有三股潮流对16世纪的宗教动乱产生了作用。第一股是出身低微的劳苦大众,希望从本地的教士中找到代言,以便表达对教会的不满;第二股是出现在欧洲和英国城市中的中产阶级,他们构成了一个文化水平较高、眼界宽广的阶层,希望能管理自己的宗教事务;第三股力量就是国王和诸侯统治者,长期以来,他们与教会在财产、税收、司法和政治影响等问题上一直存在争端(帕尔默 等,2010)。在英国,后两股力量得到汇聚,完成了英国宗教改革

1529年,亨利八世为了再婚断绝了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同时也开始推行宗教改革。1534年国会通过了《至尊法》,宣布英国国王是“英国教会和教士的保卫者和唯一的最高元首”(王权优于教权)。同时,亨利还在这一时期剥夺了大量修道院拥有的地产,充实了玫瑰战争中遭到削弱的英国土地贵族们。到了伊丽莎白时期(1558—1603),英国人以其特有的方式逐渐变成了新教徒。新教在英国是国教,其存在与教义由世俗力量决定,即由君主通过议会来行使权力。全体臣民必须皈依国教,主教和大主教保存了中世纪延续下来的上院的政治席位,英国的新教达成了政教合一。一直到1560年,新教的主要教义得到了英国乃至整个欧洲的肯定。基督教世界已经瓦解,变成一种纯然不可捉摸的理想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由各自分离的教会、邦国和国家所构成的世界(帕尔默 等,2010)。

英国的国教(Anglican)属于新教,英语代替拉丁语成为礼拜仪式的语言,没有圣徒崇拜,教士可以结婚,教义较为宽泛模糊。英国国教也称为圣公教,1563年颁布《公祷书》和《三十九条信纲》,规定英国国教的教义,以《圣经》为信仰的唯一原则,否认教皇的权力。在英国的国教地位确定后,各地区的教会首领、重要的政治人物皈依国教,因此国教的大多数信徒在贵族和上流社会。

清教徒(Puritan)是加尔文教义的推崇者。法国神学家约翰·加尔文在1536年用拉丁文出版了《基督教原理》。与马丁·路德的“与君主为盟”不同,加尔文向人的理性本身进行呼吁,认为人如果能够坚持过圣徒般的生活,经受考验战胜诱惑,就可以在内心感到自己属于上帝的选民。因此,加尔文教持预定论以及上帝万能论的观点,而不是宿命论和驯服论,认为只要不懈努力,并站在全能的上帝一边定会最终获得永恒的胜利。加尔文教建立了选举教务评议会的机构,倾向民主的教会管理方式,因此很多加尔文教的成员是不喜欢王权的贵族。

那么清教徒都由哪些人构成呢?欧洲16世纪经历了一次商业革命,随着人口的增长与价格的长期逐步上升,形成了缓慢的通货膨胀。16世纪的英国,农产品价格上涨了近四倍,这使得商业企业大大获利,农场主也不断地购买贫农的土地,同时产生了一批富裕的自耕农。英国的中产阶级也因此人数增多,他们开始在政府中供职,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教士来自各个阶级,但大多数来自中产阶级家庭。在新教国家,教士可以结婚,他们的子女是中产阶级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受清教影响的勤奋刻苦的教徒,从事着最能为公共福利做贡献的职业(默顿,2007)101,认为《圣经》无意取代理性或任何一门科学,因为后者是独立有效赞扬上帝的手段。英国的清教徒勤奋而开明,形成了一股改革之风。(www.daowen.com)

17世纪的英国内战是新教两个派别——英国国教与清教之间的冲突,而冲突体现在以国王为首的国教和由一些清教徒组成的议会。英国古老的议会在反对国王的战斗中节节取胜,并能够产生一种可行的政体,使得政府与国王受到议会的约束。1629年,国王与议会因征收船税问题僵持不下,议会被查理一世中断了11年,直到1640年,议会开会很快通过了废除主教的议案,以改革英国国教。1642年,国王与议会公然开战。克伦威尔领导的议会军将查理一世推上了断头台,宣布成立大不列颠共和国。

1660年,由于议会军溃不成军,查理二世复辟,但其做法却有意与其父亲相反,延续了很多空位时期的政策。议会通过了与土地所有权相关的一系列法案,土地所有权变得与现代的私有财产相似。土地所有者真正成了有产者,由于其清教徒入世的思想,这些贵族更愿意向国家纳税。1651年通过的《航海法》继续得到实施,英国的商船负责运送所有来往于英国及其殖民地的货物,英国的商业、海运和制造业者的收入迅猛增加,贵族与中产阶级的利益被更好地保护起来。

尽管在查理二世复辟后,清教徒仍然人数众多,但查理二世限制非国教者的权力,如禁止非国教者在国教的体系下教书、学习。很多中产阶级希望将子女送到牛津大学或剑桥大学培养,但这在复辟后已经变得不可能了。

1688年,詹姆斯二世表现出了极强的天主教倾向,这引发了公众对教皇制度的反对,威胁了国教与议会的地位。1688年光荣革命后,国教会深受加尔文教影响,逐渐变成资产阶级化的教会。此后,英国议会通过了宽容法案(Act of toleration),使英国成为首个将宗教信仰自由以法律文本的形式列入国家官方政策而不是皇家政策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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