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类账是根据总账科目开设,提供总括核算指标的账簿;明细分类账是根据明细科目开设,对总分类账的经济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提供具体详细指标的账簿。因此,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所记录的经济内容是相同的,只是提供数据资料的详细程度有所不同。因此,在登记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时,应采用平行登记的方法。
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根据同一会计凭证,既在有关的总分类账户中进行总括登记,又在有关明细分类账户中进行详细登记的一种方法。
在经济业务发生后,会计人员需要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在登记账簿时,既要登记总账,以反映总括资料;又要登记明细账,以反映具体资料。为了保持总账和明细账的一致,在登记账簿时,要采用平行登记的方法。
按照平行登记的方法,登记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要点可以概括如下:
(一)会计期间相同
对于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必须在同一会计期间记入总分类账户及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登记过程可以有先有后,但会计期间必须一致。
(二)会计凭证相同
对于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要根据相同的会计凭证,一方面登记有关的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登记总分类账户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www.daowen.com)
(三)借贷方向一致
每一笔经济业务在记入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时,所记的方向必须相同。即在总分类账户中记入借方,在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中也应记入借方;在总分类账户中记入贷方,在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中也应记入贷方。
(四)金额记录相等
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记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应与记入其所属的一个或几个明细分类账户的金额合计数相等。其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合计
总分类账户期末余额=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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