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考核内容
3.1.1 生产管理,由生产部主考核,标准分25分。内容:军品生产准备、齐套及品种是考核重点;民品的关键是以销定产、确保合同。
3.1.2 经营管理,由规划部主考核,标准分25分。内容:经营指标、综合管理等。
3.1.3 科技管理,由科技处主考核,标准分20分。内容:新品研制,技术攻关,技术管理项目等。
3.1.4 财务管理,由财务部主考核,标准分20分。内容:成本、费用、利润、上交、资产、价格、投入产出等。
3.1.5 后勤管理,由居委会主考核,标准分10分。内容:家属区与通厂区道路环境卫生;后勤单位管理。接受投诉,负责监督、检查、督促、协调、考核及奖罚。
以上五项标准分合计100分,综合用P表示。
3.1.6 质量管理,由质管处主考核,标准分为1(Q因子)。
3.1.7 安全管理,由生产部主考核,标准分为1(S因子)。
3.1.8 现场管理并入生产管理考核。劳动人事、设备能源、精神文明并入经营管理考核。
3.1.9 考核公式
M=Q×S×P/100+重要不转移责任事项考核加扣分/100。
3.2 奖罚计算
3.2.1 人均月奖=月奖基数×[月军品产值计划完成率×0.3+月军品货款收入计划完成率×0.3+军民品品种、利润综合评定系数(0 ~0.4)]。(www.daowen.com)
3.2.2 总装分厂浮动收入计算
月度总额=[人均月奖×人数×N+岗位工资总额十浮动工资总额十技术岗贴总额]×M。
全员能力系数N=(完成工时/能力工时)×(考核工人人数/定员人数)×调节系数(1.1)。
能力工时=制度工时×考核工人人数×计划出勤率×计划工时利用率×计划达额率。
3.2.3 处室单位浮动收入计算
月度总额=[人均月奖×人数×处室月奖系数×岗位系数十岗位工资总额+浮动工资总额十技术岗贴总额]×M。
处室月奖系数按0.7 ~1.0 评定。
3.2.4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其月度浮动收入挂钩奖罚系数与其分管单位或分管业务加扣分一致。
3.3 考核程序
3.3.1 每月5日前,各处室单位向规划部填报《月度主管目标、重点工作小结计划表》。
3.3.2 每月6日前,各主考核单位向规划部报上月考核结果,规划部负责审查、调整、汇总。
3.3.3 每月10日左右,由总经济师主持月度经济责任制考评专题会,研究考核奖罚有关问题。
3.3.4 规划部负责按月发布“考核公报”,并将考评结果转报人事部、党委工作部,以便计算奖罚并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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