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识别代号(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VIN)是指车辆生产企业为了识别某一辆车而为该车辆指定的一组字码,由一组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共17位,又称17位识别代号编码。VIN码分为三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orld Manufacturer Identifier,WMI)、车辆说明部分(Vehicle De-scriptor Section,VDS)和车辆指示部分(Vehicle Indicator Section,VIS)。
□-代表字母或数字 ○一代表数字
年产量小于500辆VIN码
□-代表字母或数字 ○一代表数字
VIN码是识别一辆汽车不可缺少的工具,每一位代码代表着汽车的某一方面的信息参数。按照识别代号编码顺序,从VIN码中可以识别出该车的生产国家、制造公司或生产厂家、车的类型、品牌名称、车型系列、车身形式、发动机型号、车型年款(属哪年生产的年款型车)、安全防护装置型号、检验数字、装配工厂名称和出厂顺序号码等。通过汽车的VIN码,可以得到汽车的历史报告,而这也逐渐成为旧车买卖中买方重视的资料。目前,世界各国汽车公司生产的汽车大部分都使用了车辆识别代号。
事实上,VIN码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但直到1981年之前,标准一直处于变换中。比如:1965~1969年的VIN码有9位,当生产量超过100万辆之后采用10位。1970~1980年的VIN码则固定为10位。从1981年开始,VIN码采用17位的识别代码。
17位的VIN码经过排列组合可以使车型生产在30年之内不会发生重号现象,就像我们的身份证号码一样,不会产生重号错认,故又称为“汽车身份证”。因为现在生产的汽车车型采用年限在逐渐缩短,一般8~12年就淘汰,不再生产,所以17位识别代号编码已足够应用。
各国政府及各汽车公司对本国或本公司生产的汽车的17位VIN码都有具体规定。各国的技术法规一般只规定车辆识别代号的基本要求,如其应由17位代号编码组成,字母和数字的尺寸、书写形式、排列位置和安装位置等,并且应保证30年内不会重号。除对个别符号的含义有硬性规定外,其他不作硬性规定,而是由生产厂家自行规定其代表的含义。
各国有关车辆识别代号的技术法规各有差异,也有共同之处,如美国法律规定车辆识别代号的第9位必须是工厂检查数字,而欧洲共同体指令将17位代号编码分成三组(WMI、VDS、VIS),只对每一组的含义范围作了规定;VIN码的位置美国规定应安装在仪表板左侧,在车外透过风窗玻璃可以清楚地看到而便于检查,而欧洲经济委员会(EEC)规定VIN码应安装在汽车右侧的底盘车架上或标写在厂家铭牌上等。汽车研究及管理部门也有相应规定的标准,各国机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牌照时可以将其输入计算机存储,以备需要时调用,如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查获被盗车辆等。有的国家规定没有17位识别代号编码的汽车不准进口,有的国家客户在买车时没有17位识别代号编码就不购买。因此,没有VIN识别代号编码的汽车是卖不出去的。
由于汽车修理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和故障分析诊断,在各种测试仪表和维修设备中都存储有17位VIN码的数据,以作为修理的依据。17位VIN码在汽车配件经营管理上也起着重要作用,在查找零件目录中的汽车零件号之前,首先要确认17位识别代号编码的车型年款,否则会产生误购、错装等现象。
随着车型年款的不同和汽车发往国家的不同(各国政府对VIN有不同规定),VIN规定会有所不同。有的按公司各车分部进行规定(美国通用);有的直接按系列车型或车名进行规定(如日本雷克萨斯)。在使用中,一般要由两种VIN规定才可验证出一辆车的型号和车型参数,因此,大量积累这方面的资料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年款的变化,今后还会陆续出现各种VIN规定。
车辆识别代号(VIN)的基本要求
1)VIN码仅能采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罗马字母。
1234567890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R S T U V W X Y Z
(字母I、O、Q不能使用)
2)VIN码标注位置。
●中国的《VIN管理规则》规定:“9人座或9人座以下的车辆和最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t的载货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位于仪表板上,在白天日光照射下,观察者不需移动任一部件从车外即可分辨出车辆识别代号”。
●VIN码应尽量位于车辆的前半部分、易于看到且能防止磨损或替换的部位。
●在30年内生产的任何车辆的识别代号不得相同。
●VIN码常见位置:仪表板左侧、前横梁、行李箱内、悬架支架上、纵梁上、翼子板内侧或直接标注在车辆铭牌上。
3)车辆制造厂的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应提交经国家汽车主管部门授权的备案机构审核和备案。中国政府指定的VIN备案机构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4)车辆制造厂应按照通过审核和备案的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为每一个车辆产品标示车辆识别代号。
车辆识别代号(VIN)各位说明
第1~3位(WMI)
用来标志车辆制造厂的唯一性。其中,第1位表示地理区域,如非洲、亚洲、欧洲、大洋洲、北美洲和南美洲。第2位表示一个特定地区内的一个国家。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SAE)负责分配国家代码。第3位表示某个特定的制造厂,由各国的授权机构负责分配。如果某制造厂的年产量少于500辆,其识别代码的第3个字码就是9。下表是一些示例。
第4~8位(VDS)
说明车辆的一般特性。制造厂不用其中的一位或几位字符时,就在该位置填入选定的字母或数字占位,其代号顺序由制造厂确定。
VDS可从以下方面对车型特征进行描述。
●车辆类型。
●车辆结构特征(如车身类型、驾驶室类型、货箱类型、驱动类型、轴数及布置方式等)。
●车辆装置特征(如约束系统类型、发动机特征、变速器类型、悬架类型及制动形式等)。
●车辆技术特性参数(如车辆最大总质量、车辆长度、轴距及座位数等)。(www.daowen.com)
对于以下不同类型的车辆,在VDS中描述的车型特征应包括下表中规定的内容。
②用于制造成为货车的非完整车辆的描述项目。
③用于制造成为客车的非完整车辆的描述项目,此时发动机特征至少应包括对燃油类型、发动机布置形式、排量和/或功率的描述。
车辆制造厂对车型特征进行描述时可参照下列说明。
●车辆类型按照GB/T 3730.1—2001和GB/T 5359.1—1996进行分类,参见下表。
●车辆结构特征。
◆车身类型:可对车身外形、驾驶室类型、货箱类型和承载方式等进行描述,车身外形可分为长头、平头、短头、双层以及N厢N门等,驾驶室类型可分为平头驾驶室、长头驾驶室、翻转式驾驶室、单排座驾驶室、双排座驾驶室和带卧铺驾驶室等,货箱类型可分为平板式、栏板式、厢式、罐式、仓栅式、自卸式、集装箱式、车辆运输式以及特种结构类等,承载方式可分为承载式车身、半承载式车身、非承载式等。
◆驱动类型:可对驱动形式进行描述,驱动形式可分为前驱、后驱、全驱等,或分为4×2、4×4、6×2、6×4、6×6、8×2和8×4等。
●车辆装置特征。
◆发动机特征:可对发动机类型、发动机排量(L)或功率(kW)、缸数、燃油类型、供油方式、发动机排列方式和布置形式等特征进行描述。
◆约束系统类型:可对车辆是否具有安全带、安全气囊(驾驶人侧安全气囊、乘客侧安全气囊、侧面安全气囊)等特征进行描述。
◆变速器类型:可对变速器类型、档数等特征进行描述。
◆悬架类型:悬架类型可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分类。
◆制动形式:对于汽车,制动形式可按照GB/T 5620—2002的规定进行分类。
◆传动方式/起动方式:传动方式可分为链传动、带传动、轴传动、电传动和液力传动等,起动方式可分为人工起动、电动机起动等。
●车辆技术特性参数:包括尺寸参数、质量参数等。
第9位(检验位)
检验位可为“0~9”中任一数字或字母“X”,用以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记录的准确性。车辆制造厂在确定了VIN码的其他16位代码后,应通过以下方法计算得出检验位。
●车辆识别代号中的数字和字母对应值如下表所示。
●按下表给车辆识别代号中的每一位指定一个加权系数。
●将检验位之外的16位每一位的加权系数乘以此位数字或字母的对应值,再将各乘积相加,求得的和被11除。
●除得的余数即为检验位;如果余数是10,检验位应为字母X。
示例:
经上述计算,确定此VIN代号中的检验位字码为0。则该车辆的完整的VIN代号为LF-WADRJF011002346。
第10位(车型年份)
即厂家规定的型年(Model Year),它不一定是实际生产的年份,但一般与实际生产的年份之差不超过1年(30年循环1次)。
第11位
代表装配厂,0代表原厂装配。
第12~17位(VIS)
生产顺序号。一般情况下,汽车召回都是针对某一顺序号范围内的车辆,即某一批次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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