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货币和货币体系
货币自身的发展主要有两条源流:一条是货币形式的演变;一条是货币职能的发展。从货币的形式上看,迄今为止,大致经历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电子货币”几个阶段。从总的趋势看,货币形式随着商品生产流通的发展、经济发展程度的提高,不断从低级向高级演变。这一演变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一般价值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后,有一个漫长的实物货币形式占主导的时期。贝壳、布帛、牛羊等都充当过货币。
实物货币之所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逐渐退出货币历史舞台,根本原因在于实物货币具有难以消除的缺陷。它们或体积笨重、不便携带;或质地不匀、难以分割;或容易腐烂、不易储存;或大小不一,难以比较。随着商品交换和贸易的发展,实物货币被金属货币所替代也就不足为奇。
第二个阶段:实物货币向金属货币转化。金属冶炼技术的出现与发展是金属货币广泛使用的物质前提。金属货币所具有的价值稳定、易于分割、便于储藏等优点,确非实物货币所能比拟。
第三个阶段:金属货币向信用货币形式转化。信用货币产生于金属货币流通时期。早期的商业票据、纸币、银行券都是信用货币。信用货币最初可以兑现为金属货币,逐渐过渡到部分兑现和不能兑现。信用货币在发展过程中,由于政府滥发导致多次通货膨胀,在破坏兑现性的同时也促进了信用货币制度的发展与完善。20世纪30年代,世界各国纷纷放弃金属货币制度,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开始登上货币历史舞台。
第四个阶段:货币的现在与未来——电子货币。电子货币作为现代经济高度发展和金融业技术创新的结果,是以电子和通信技术飞速发展为基础的,也是货币支付手段职能不断演化的表现,从而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了货币发展的未来。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在全球支付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未来货币的形式将更加多元化和智能化。“数字货币”已不仅是一个概念,还正逐渐变成一种需求。尽管目前数字货币发行还面临科学技术、流通环境、法律规定等一系列问题,数字货币的魅力仍然难以阻挡。
伴随着货币形式的不断演化,世界货币体系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这既是社会、经济、政治因素发展变化的结果,也是货币形式适应这一变化的转变。在19世纪初期,由英国主导的国际金本位制度运行了大约一个世纪。“二战”后,由美国主导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使美元成为唯一的国际储备货币,尽管在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世界进入“牙买加体系”,走向多元化货币时代,但是美元仍旧占据主导地位。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国际货币体系的演变产生了对创造超主权储备货币的需求,并使之成为一个古老且悬而未决的问题,那就是什么样的国际储备货币才能保持全球金融稳定并促进世界经济发展。历史上的银本位、金本位、金汇兑本位、“布雷顿森林体系”都是解决该问题的不同制度安排,也曾经有学者提出过建立国际货币单位“Bancor”的设想,也有当前建立SDR的实践。但是金融危机表明,这一问题不仅远未解决,由于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缺陷反而愈演愈烈。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的出现,为超主权货币的出现提供了想象空间。那么数字货币是什么?(www.daowen.com)
2. 数字货币
2014年欧洲银行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给出了虚拟货币的定义,即“虚拟货币是价值的一种数字表达,它不是由中央银行或某个公共权威机构发行,也不一定与某一法定货币挂钩,但被自然人或法人接受用于支付手段,可以进行电子化转移、储藏或交易”。根据这一定义,虚拟货币包含三层含义:首先,虚拟货币是价值的数字化表示。虚拟货币具有一定的价值,且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它类似货币概念中的“记账单位”,也可以被看成是私人货币或商品。其次,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因为它不是由中央银行或公共权威机构发行(任何由中央银行或公共权威机构发行的货币,不论其采用物理的或数字的形式,都属于法定货币)。目前金融体系中的电子货币属于法币而非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也不一定与法币挂钩,即它与法币没有固定的兑换比率。再次,虚拟货币可以具备“交换中介”的职能,被自然人或法人用作支付手段从他人处获得物品或服务;也可以用来进行电子化储存、转移和交易。不同的虚拟货币被接受和使用的范围不同,可以在很大的范围内被广泛接受,也可以只局限在某个社群内。
参照IMF研究报告的分类,我们可以把数字货币定义为“价值的一种数字表达”,它包括由非中央银行或公共权威机构发行的数字货币即虚拟货币,也包括中央银行或公共权威机构发行的数字化法定货币。下面将从数字货币的信用建立方式、发行方式、功能以及运行机制来看数字货币。
目前从数字货币的生成方式来看,主要有四种,分别是数字法币、基于算法的比特币、众筹发行和资产锚定。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前提是国家或者法律授权,尽管现阶段尚未出现,但法律授权将来也会成为数字货币发行的一种方式;比特币是一种算法货币;而众筹发行比较典型的代表是以太币,以太币如果希望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一个通用协议,也就是发布一个技术白皮书,并筹集资金来开发,那么就可以发行自己的以太币,以太币可以用来组织一个开发者社区,并实现在区块链上的应用;很多代币的产生,是可以把资产登记在区块链上的,以这个资产作为锚定物,来发行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数字货币。
从建立信用的方式来看,一种是法币,一种是私人货币。数字货币如果是央行来发行的话是基于国家信用,而基于区块链上的通用私人货币,如比特币则是依靠算法来建立信用。以太币虽然也是算法货币,但是它和比特币的不同之处在于以太币的特定用途,当以太榜上智能合约的使用价值越来越高的时候,货币的价值也会随之上涨。
从功能上看,数字法币是履行传统货币的功能,即充当价值储存、价值标准和价值交换的手段。而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算法货币最主要的是充当交换价值和支付工具的职能。比特币不合适成为价值储藏的手段是由于其币值波动太大。众筹货币主要是用来运行区块链各种各样的通用协议,比如要运行以太坊上的某种通用协议,就需要使用以太币来运行。而代币是锚定货币,锚定的对象是登记在区块链上的资产,是一种智能资产。
从数字货币的运行基础来看,数字法币是基于联盟链或者分布式总账系统技术来运行;比特币是基于公有链来运行;而众筹货币如以太币是基于区块链上的通用协议来运行;而资产锚定的货币——代币,主要是运行在区块链的商业应用上。
由此可见,数字货币以其不同以往的发行和运作方式,实现着传统货币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并在某一领域使得货币的功能发挥得更加灵活和智能。相比纸币,数字货币优势明显,不仅能节省发行、流通带来的成本,还能提高交易或投资的效率,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同时基于数字货币可以产生更多的应用,实现更为丰富的功能。此外,由央行发行数字货币还可能提升金融政策的连贯性和货币政策的完整性,数字货币超越时空的特性,也使得其在国际贸易和货币流通中发挥作用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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