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的发展不仅是新技术的革新,更是一种思想方式的变革,大数据的变革带来的是信息扁平化与主体公平性,数据驱动型城市精细化治理要从主体、硬件和网络连接等方面实现双向互动。相应地,数据驱动将呈现出全新的城市协同治理结构,将数据作用于新的治理主体即政府、企业、公众以及数据价值型组织,实现主体创新的同时促进网络形态治理的实现。本文以成都市智慧城市建设为案例,提出大数据与城市精细化治理的耦合实现机制。
(一)平台构建
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实现多伴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展开。精细化治理包含城市建设中的许多领域和环节,同时涉及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众等多类主体。成都在智慧城市的实践的初期建设过程中,表现出政府强调硬件层面的资金投入,着重于技术性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物联网、云计算中心。之后,在基础性平台建设的支撑下,智慧城市建设进入了全新的阶段,以“业务主导、信息化支撑”的建设理念为导向,以云计算、物联网、GIS(地理信息系统)、移动通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形成以数据价值为核心的新型智慧城市管理模式。
(二)自动化的数据处理
自动化的数据处理是以数据价值型组织为主体,对大数据进行敏捷的自动化数据接入和分类挖掘。数据价值型组织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主体,实质上包括以数据为组织核心价值的丰富的互联网企业、第三方数据评估组织等。数据价值型组织收集个体真实可靠的数据,基于数据源的自动识别、自动上传、自动分析的专业化过程实现数据的挖掘和可视化,并且实现数据公开和共享交换,最大程度发挥数据的价值,并提供一系列可行的治理手段与改进方案。目前,我国已经开始显现出数据价值型组织雏形。新兴的大数据技术协助治理主体获得囊括宏观、微观等更全面、更客观、更具体的数据,对各分散治理主体加以重新整合,不断推进权力结构优化,[46]数据驱动发展不仅打破了政府之间的部门分割和层级制结构,而且形成了基于数据开放、共享、分析、反馈而形成的精细化驱动体系。见图3。(www.daowen.com)
图3 基于数据价值型组织的自动化数据处理
成都市智慧城市建设包括的环卫、照明、道桥、市容、执法和政务等多个领域,数据价值型组织利用来自垃圾运输车辆、照明设施、桥梁检测运行记录等为数据来源进行分析,涵盖对大规模数据的采集、有效数据的提取、数据的可视化分析等多方面的数据驱动特征。同时,成都市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突出了个人行为痕迹数据的识别与利用,比如成都市城管委实施“互联网+公厕”计划,成都已有729座环卫公厕24小时向公众开放,开放率达45%,[47]市民通过成都城管App打开“公厕电子地图”即能精准定位和实时反馈公厕信息,找公厕、用公厕就能一键搞定。“公厕革命”体现了以个人为数据供给主体,在对其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满足多样化的需求的治理理念。
(三)精细化治理决策
政府与数据价值型组织合作,并以数据价值型组织为主展开,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政府作为协调者推动智慧化建设进程。如世界城市和区域电子政府协议组织用数据分析人口和公交路线信息,以此制定合理的深夜公交车路线计划,助力政府智慧交通建设;红旗云大数据平台重点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习惯、支付方式、生活消费、成都市各区域消费能力、消费时段等进行重点分析,助力政府民生工程建设;成都四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成华区联合进行试点的智能井盖,有利于促进成都市政府加强城市井盖管理;思源科技集团智慧城市3.0综合解决方案在辅助政府实现城市管理和惠民服务中的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体现了重要价值。数据价值型组织通过专业化分工对这类数据进行分析、识别个体差异化的需求,并提供可行的治理手段与方案,利用数据价值激励市场、公共事务与私人领域的数据驱动,政府再从中优化决策,实现政府、公众和企业最大程度连接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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