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造互联互通的智慧城市
构建全球供应链,打造互联互通的智慧城市。发展适合的技术,让互联城市变得更加现实,比如通信技术、通信网络等;进一步发展全球的劳动合作,如跨国行业的联盟;促进制度框架的对接,各个国家和地区应制定相近的产品服务标准和安全标准;打破法律和制度障碍,促进资源的跨境流动。
(二)通过开放发展实现对全球资源的整合配置
我国为实现下一个阶段从高质量增长到高质量发展,要考虑相互关联的高质量改革和高质量开放。通过内需拉动,实现对全球资源的整合配置,通过开放的形态、大国效应、庞大的国内市场,能够在反向加工贸易方面实现国内与国际价值链的交流,并进一步促进相互的经济实现融合,突破本地化蕴含的产业升级和技术瓶颈。
(三)要确立数字贸易规则“中式模板”
数字贸易的发展会带来企业贸易参与度提高、产业价值链体系延伸和全球贸易秩序重构。全球贸易秩序重构包括贸易产品变化、比较优势变化、贸易规则变化,对我国而言兼具机遇与挑战。我国要努力对接“美式模板”中的合理成分,真正夯实维护经济安全的制度和技术基础,把握ICT产业对外开放的合理节奏。贸易规则需要不断更新以适应数字贸易的发展,中国需要在数字贸易规则的谈判上争取主动地位,实施数字经济与数字贸易单边计划,积极参与贸易协定谈判与规则制定,打造“中式模板”。
(四)深化国内外向型经济发展体制改革
在制度设计上要坚守全球自由贸易秩序、积极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国内外向型经济发展体制改革。顺应全面开放新格局大势,稳步推进开放型经济载体建设升级,加强对内自贸区建设和海外各类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区建设。同时要意识到中国特色自贸区是特殊阶段产物,现阶段对开放实验与制度示范的需求大于直接促进经济增长的需求。贸易规则确定后将回归本原,目标是建立产业链和促进贸易投资,并强调经济溢出效应。在微观层面要立足高质量发展环境营造,下大功夫为企业转型降低成本。(www.daowen.com)
(五)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战略合作
增强对“一带一路”倡议持续推进的信心,加强与欧洲各国的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间沟通,消除对合作倡议的误会,明确合作准则。中方应积极回应欧盟国家提出的对倡议可能存在问题的质疑,强调对等合作,重视规则意识,提高各项合作透明度。要用创造性的方式去做互联互通资金的筹集,解决财政可持续性问题,加强相应的财政资金支持,切实推进合作。
(六)以海外产业园区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现
继续宣传开放包容的海外园区发展模式,同东道国共同努力,把中国海外园区的观念向东道国传播。考虑海外园区对当地就业和经济贡献程度,以及在区域投资方面东道国的发展诉求,寻求共同价值。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实施具有战略或示范意义的海外园区。选择“一带一路”倡议支点国家和地区建设海外园区,形成示范效应,然后逐步推进。在国家间建设投资合作协商、园区协调工作和日常管理3个层面构建重点园区营运模式。
(七)多层次推动“一带一路”发展
在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方面,加速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铁路线、陆路线、管道、电力以及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给“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公共产品。同时注意利用好已有的港口、铁路等基础设施。
在贸易方面,扩大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规模,主要着重于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资源产品贸易的提升,包括化工、机械、电子、农业和冶金产品的贸易规模。通过培育区域价值链对中国不再有优势的产品进行海外转移,这一过程要通过市场和企业个体行为进行。实现贸易的畅通,与主要国家和地区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包括加速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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