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模式创新”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宜居城市建设目标
推进分布式生态城镇的发展模式。借鉴美国经验,在大城市周围分布一些小的城镇,以分散大城市的压力。在小城镇内,采用环境友好的方式进行生产,保证食品安全,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社区,使用清洁能源,实现废物循环利用。
通过“园区化”将循环产业融入城镇化。再生资源产业要围绕着产、商、融、住、学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开发,包括完善的资源回收网络,合理的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链,完善的配套服务系统,有利的金融服务支撑,灵活选择多样的方式配套生活保障体系,广泛的社会宣传教育体系和高效的技术研发和孵化中心。
结合环境容量开展规划“顶层设计”。雾霾问题与城市发展规划方式相关。要结合自然禀赋,在环境承载力约束下合理规划城市的发展方向和规模,形成环保优先的城镇化规划体系,以及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机制,健全城镇化发展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战略环评机制,推进实施基于生态环境承载力的评价模式,重视制度创新,做好环境监管工作。
基于“智慧城市”开展规划设计创新。在“智慧城市”的框架下,通过大数据支撑实现规划的理性发展,通过精明规划寻求尺度适宜的有序发展空间,找到适宜的城市发展尺度。中国“智慧城市”规划需要基于民生需求,打造公共平台,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通过合理规划实现城市的“精明增长”。反对城市无序扩张式发展,重视以交通为导向的发展,在城区内以网格化的街道和便捷的交通系统将社区连接起来,在大区域内通过发达的交通系统将不同的城镇与县市连接起来。重视以一个大都市为核心、带动周围多个规模不一的城镇共同发展的区域治理模式。
构建低碳交通体系。开展低碳交通的革命,减少私人汽车的使用,距离较短时使用自行车,距离较长时使用公交车或轨道交通。通过合理规划和运营协调,使多种交通方式有效配合,形成高效的多模式交通体系。
构建可持续的废物管理体系。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将社会服务活动的固体废物产生者纳入法律管理范畴,推动垃圾源头分类和分门别类的再利用。建立完整的固体废物产生者环境责任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针对不同产品,建立生产者预付费、押金制度、自建回收体系等机制,确保报废产品回收责任和处理责任的落实,并推动生态设计。
(三)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
推出系统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第一层面是基础层面,有一部基本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个层面是综合性层面,建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资源能源法》等;第三层面是具体层面,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具体法律法规和条例。(www.daowen.com)
以绿色政策构建绿色交通体系。从消费理念、驾车行为、制度设计等方面构建新的汽车生态。结合税收、排放、拥堵、停车等,借助经济手段调整消费者参数。要从改善城市布局和道路规划着眼,动态地考察和提升空间承载力。借助大数据等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职能交通、绿色交通和新能源汽车的导入。
(四)在城镇化与城市再造过程中完善多元参与机制
积极开展公共教育,大力推动绿色消费。积极倡导中华民族节约的传统,将绿色、低碳发展的知识纳入中小学课本和教学之中。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在全社会开展一场持久的绿色发展教育运动。
建设绿色基础设施,包括雨水花园、可渗透人行道、人工湿地、开放的渠道系统,以及树木种植与保护等。
加速推进新能源汽车技术与实践的发展。加速技术创新,包括超级电容式汽车、纯电池电力驱动汽车、电池电容混合电动汽车等技术,并采用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并行的发展方式。通过政府与市场合作的方式合理布局充电设施网络,加快落实建设充电设施,为新能源汽车的全面推广铺路。
以政策创新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政府应改变单一财政补贴以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做法,应组合运用多种激励和扶持政策,如针对或结合准入、设施、研发、补贴、使用等政策,激励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逐渐提高使用环节的税收比例,使用环节应区别新能源汽车和传统汽车征收税款。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产业
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注重政策的引导和市场手段的综合运用,要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出发,应用循环经济原理,深入论证产业链对资源、环境的影响,综合分析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适度配合政策调整,推动我国循环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探索“基于生产者延伸制的供应链治理”。建立供应链治理目标,在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关注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构建给予生产者延伸制的供应链治理体系,从治理目标、结构、交易模式、影响因素等方面建立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EPR制度(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帮助政府建立一套制度体系约束企业处理废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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