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十七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长江航道局广大干部职工深入了解《航道法》主要内容和关键要素,提高依法治航的认知水平,按照《航道法》要求切实维护和保障航道资源,长江航道局今年初起在全线开展了《航道法》专项培训工作。
专项培训历时5个多月,举办培训班12批次,共培训职工2757人次。其中普及类宣讲培训7期,培训管理人员1065人次;专项培训5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442人次;指导全线各单位自办航道法培训班,共计培训职工1250余人次。整个培训工作准备充分、组织有序,为《航道法》在长江航道局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领导,多方协作
长江航道局对专项培训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航道法》培训计划;以人事部门、航道行政管理部门和培训中心为依托,组织专门力量奔赴长江全线各单位开展《航道法》专项培训工作;局领导特别批复了专项经费用于举办《航道法》培训班;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听课,以优良学风带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习;局属各单位执法与人事部门积极配合,克服工学矛盾抽调人员参加培训;相关基层航道处大力支持现场教学,确保了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丰富形式,增强实效(www.daowen.com)
专项培训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权威解读,贴近实际。一是专门邀请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和部法制司、水运局、规划司以及全国航道系统知名专家宣讲了《航道法》基本条例、出台背景、现实意义及《航道法》框架下水运发展战略与规划。二是采用送教上门的形式,紧扣《航道法》主题,向行政执法人员重点解读《航道法》基本内容、航道行政处罚与强制、《航道法》保护、《航道法》对航道执法的影响及典型案例分析。每期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均组织学员到执法现场观摩执法实务,增加从理论到实际的感性认识;坚持问题导向,每期必安排半天时间,由专家结合实际答疑解惑,与学员共同讨论交流《航道法》各项条款的实施细则,增强学习针对性,确保了专项培训取得实效。
(三)加强管理,精心组织
培训班严格学习考勤,每期培训班每天的上下午分别进行考勤签到。学员严格遵守各项学习制度,课堂纪律严肃认真。专家精心备课,每期讲座必有讲义和多媒体演示。培训班各项事务组织井然有序,进行执法现场观摩动用船舶时严格执行水上作业安全要求,确保了专项培训的圆满成功。
长江航道局2015年《航道法》培训工作已经圆满结束。通过培训使《航道法》深入学员心中,并逐步内化为主观意识,落实到行动,对强化法治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技术上过得硬、法制观念强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保障航道畅通和航行安全,并起到了积极的奠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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