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是创新成果经济社会价值的体现,也是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相对滞后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体系,不仅抑制了对创新活动产生应有的激励作用,也导致了产学研结合程度偏低,技术研发和市场转化出现条块分割。目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的平均转化率仅为15%—20%,与发达国60%—80%的水平相比差距很大。
上海已形成了由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所、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的“两所两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上海技术交易市场不断扩大,2013年的技术交易额达到了531.7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7.1%。但是,通过技术交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功能,上海不但与北京存在较大差距,而且在全国的地位也呈下降的趋势。
图7.11 2006—2013年上海技术市场成交额及占全国比重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上海主要通过几大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第一,难题实行专项招标。通过招标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牵线搭桥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促进产学研互动。同时在招标过程中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第二,设立专家库,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评审、论证、咨询等智力服务。同时举办各项投资沙龙,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交流环境。第三,加强科技成果宣传,开展各项科技成果展,成立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网站,收录科技成果项目、技术招标难题项目、各项招商引资项目。第四,注重对外交流,与各省市和中央驻沪办建立合作关系,进行双向交流共同促进科技转化成果应用。
经过几年的发展,上海的科技成果转化呈现了一些不错的发展势头,建立了一批高端复合型人才团队,大多具有国外学习和工作经验,开阔的国际化视野;采用了新的商业化运作模式,用专业化的工作流程统筹管理科技成果资源;加强了发明与转化环节的连接控制,提高了科技成果的价值;配备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利益分配过程逐渐规范;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更加重视专利申请与转让的国际化、专业化。
与此同时,也暴露了上海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这些不足导致上海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漫长而低效。如图7.12所示,每个R&D 课题所产生专利的数量为1.36,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较低。表7.5也反映出虽然上海的科技转化能力位居全国前列,与北京却存在不小的差距,科技投入产出评分不足北京的一半,科技产出效率更是位居全国中游水准。
图7.12 每个R&D课题产生的专利数量
表7.5 中国各地区成果转化因子
资料来源:《我国地区科技成果转化评价》。
导致科技成果转化功能不强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专业从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中介服务组织还不发达。截至2014年,上海共有科学技术协会187个、生产力促进中心7家、创业苗圃71家、孵化器107家、加速器13家、科技咨询机构2000多家、行业协会200多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57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21家、市级工程技术中心212家、国家实验室40家等。总体上基本形成了以国家和市级计划支持的公共机构为主的共性技术研究平台,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为主的技术转移和创业服务机构,以科技咨询与评估机构、技术交易等专业服务为代表的科技服务机构和政府资助的专业性技术创新服务网络。但这些中介组织的绝大部分为政府所为,真正市场化、社会化的相关中介服务组织不多,这使得上海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服务能力、市场化水平以及国际化程度都不能满足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实际需求,更是与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地位不匹配。(www.daowen.com)
根据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的数据,上海第三产业中科技研究和服务业的机构和从业人员高速增长,但其总量和增长速度相比其他科创中心城市均较低,且专业技术服务与推广服务所占比例也低于北京、浙江。与国内城市相比,科技服务业劳动生产率落后于广东、江苏等地。
二是缺乏技术创新与市场之间的有效联结。技术创新脱离市场,研发管研发,市场管市场,评管评,用管用,创新不同环节的不同力量难以有效整合。这种与市场脱节、缺乏协同性的创新模式,在上海的科技创新投入与产业中表现得较为突出。上海的R&D 投入强度虽大,但其产出效果与北京、深圳存在差距。
表7.7 北京、深圳、上海科技创新指标比较(2010—2012年三年平均)
资料来源:历年《上海统计年鉴》、《北京统计年鉴》、《深圳统计年鉴》。
三是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投入短缺,资金结构不尽合理。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从研究开发、技术选择、市场分析、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到生产应用、大范围推广,如同前后“工序”的连续过程,中间的环节必不可少。比如在医药产业,一种创新药物的问世,从实验室发现到进入市场,往往要耗时10—15年,花费几十亿元,这个过程的时间和支出很难缩小。国外的实践表明,一项成功的新技术应用于生产中必须经历实验室成果、中间应用放大实验、产业化三个阶段,资金投放比例大致为1∶10∶100,而在我国这一比例仅为1∶0.7∶100。用于应用实验开发的资金明显不足,必然导致成果转化的成功率下降。另一方面,我国50%以上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缺乏中试设备和中试资金,不具备中试的条件,导致这些单位本身不可能产生具备大面积、大范围推广的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多为“短平快”的项目。大部分的科研成果没有进入中试便进入技术市场转让投产,无形中增加了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风险,风险投资机构望而却步,造成恶性循环。另外,企业的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和系统优化能力比较薄弱,例如在承担重大技术工程机械整机研制任务时,国内企业的装备水平与国外企业相比并不低,但往往在国内重大工程招标的时候,国外企业中标成为总包商,而国内企业只能成为分包商。
四是企业科研投入中应用研究比例偏低。从表7.8可以看出,发达国家企业的研究和发展以试验发展为主,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经费投入也占有相当大的份额,一般基础研究占4%—8%,应用研究一般超过15%,德国的应用研究超过50%。这说明,我国的R&D 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企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有待加强。
表7.8 上海与部分国家的企业R&D经费投入按活动类型分布
资料来源:OECD,R&D Statistics—2014,上海市统计局。
五是技术成果转移体系不完善。目前,大部分高校虽建立了类似技术转移办公室的机构,但由于人员、经费、职称、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未能将大量高质量的科技成果推向市场,只是一个“空壳子”。同时,科技中介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相关政府立法和行业政策不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和组织建设尚不完备,管理服务体系仍存在制度缺位,信息不对称性严重,并未建立全面的公共服务平台,公共资源整合乏力。
六是缺乏专业团队和优秀人才。科技成果转化需要的是专业的中介服务人员,如在发达国家中,大部分是经验丰富的商业、工业和研究领域的专家,对企业和经济情况、技术需求非常了解,能准确判断何时以及如何进行技术转移以满足当地特定条件和环境下的技术需求。与之相比,我国的科技中介服务队伍层次和水平较低,存在整体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知识面不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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