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确事业单位与政府间为合作伙伴关系,事业单位与其他公共服务机构间为竞合关系。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行政机构改革是以政府职能转变为重心社会、政治、经济等全方位改革的一种进程,因此,在推动改革的进程中,除了政府职能转变外,还需要其他相应配套制度的同步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府机构改革的真正实现。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紧紧围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时代要求,努力探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位、科学内涵、实践要求和推进重点。一是盘活干部存量。以“事”为网格,将每一位干部都置身于一个网格之中,以事定人、人事结合,进而调整安排干部,达到人岗适配的目标。二是用好干部流量。对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的干部,坚决做到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实现“有为才有位、有位必有为、无为就退位、乱为要追责”的干部人事管理目标。三是严把干部增量。“问渠那得清如许? 为有源头活水来。”唯有严把“入口关”,才能为行政干部队伍输入优质的“新鲜血液”。

2.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理顺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间的运行关系,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规范管理。(1)推动事业单位独立法人改革。在承认事业单位、政事关系多样性的基础上,在法人型事业单位逐步建立以理事会为中心的、不同于公司企业的法人治理机制。(2)探索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手段。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前提,探索构建一种既能够保证服务成本效益和程序公开透明,又能合理地兼顾依赖关系的购买模式。(3)构建事业单位与政府、其他服务机构的合作伙伴关系。明确事业单位与政府间为合作伙伴关系,事业单位与其他公共服务机构间为竞合关系。(www.daowen.com)

3.推进公务员社会保障改革

现在公务员社会保障主要存在两方面失衡:公务员社会保障水平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失衡,公务员社保制度与整个社会的保障制度发展失衡。改革总体目标和方向应该是:以一个统一的覆盖整个社会的公平保障体系为依托,建成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公务员社会保障体系。

4.加强法制建设和立法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为杜绝机构改革“怪圈”的反复出现,保障和巩固已有改革成果,维护和支持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重视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一是应健全政府组织法,以法律条文明确规定政府机构的性质、任务、职责、权限、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机构成立、变更、撤销等程序,实现政府机构职能的法定化;二是出台政府编制法,构筑政府机构改革的法律框架,实现政府机构编制法定化,强化“法定职权必须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三是制定适合国情的行政程序法,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使政府成为精简而高效的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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