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出生年月排列)
马 达1946年11月出生,河北保定人。中共党员,1965年9月上山下乡到固原黄峁山青年林场、田洼试验林场(中国人民解放军林建三师一团)。先后任排长、队长、技术员、工程师。1987年以来,任自治区林业厅科技宣教处副处长、处长、造林治沙处处长,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林业高级工程师。先后参加过“联合国援建的西吉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国务院三西扶贫工程建设项目”“三北防护林工程一期、二期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毛乌素沙地荒漠化综合整治”“1999年昆明世界博览会宁夏园展示项目”“银古公路绿化”“典农河沿岸绿化”等重大造林绿化的规划设计等技术工作。2005年5月任自治区林业厅副巡视员。曾被评为自治区“231工程”先进工作者,宁夏民族团结先进工作者,2002年被国家人社部授予“全国防沙治沙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2006年11月退休。
王文礼 回族,1952年7月出生,宁夏灵武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先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排长、营职、副团职绿化专干、宁夏军区牧场团职场长。1997年转业到自治区林业厅绿化办工作。1997年6月—1998年8月任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总支书记。从事林业工作30余年。为宁夏军区和宁夏林业战线做出了积极贡献,使宁夏军区连续四年夺取军级单位绿化西北区第一名。参与创建西北地区部队万亩生态经济林基地,取得了生态与经济效益双丰收。积极组织军区部队参加支援地方造林绿化建设,1987年获“宁夏银西防护林工程突出贡献奖”。先后撰写了多篇论文,获中国林业优秀论文奖。1991年被全国绿化委、人事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绿化劳动模范。1996年被国家林业部评为全国造林绿化劳动模范,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2012年退休。
白春兰 女,1953年3月出生,宁夏盐池人,中共党员。1980年联合花马池镇沙边子村10户农民,进驻人称“一棵树”的不毛之地治沙种树。30多年来,她带领全村人在沙漠中累计种树20余万棵,封沙育苗60公顷,全村累计治理沙漠4 660公顷。她创新的“三行治沙法”林草栽植技术(即以黄土挡沙、以柳固沙、栽植枣树、杨树防沙)得到推广。在沙荒地中种植经济林4公顷,建设养羊温棚4座,养羊150只,养猪温棚2座,养猪30头,种植温棚2座等。先后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妇联执委会委员。获得“自治区劳动模范”“全国环保百佳先进个人”“全国绿化劳动模范”“全国十大绿化女状元”“全国三八红旗手”等10多项荣誉。2007年5月5日,在宁夏考察工作的胡锦涛总书记专程来到沙边子一棵树村,嘱托白春兰:“你既是勤劳致富的模范,又是治理沙漠的功臣。希望你今后更好地带领周围群众,走联合治沙的路子,使更多的沙漠变绿洲。”
王有德 回族,1953年9月出生,宁夏灵武人,中共党员,正高职林业工程师。1973年参加工作,历任灵武林业局会计、灵武白芨滩防沙林场副场长、场长、宁夏灵武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40多年来,带领林场干部职工在毛乌素沙地营造防风固沙林4.2万公顷,采用“宽林带、多网络、多树种、高密度、乔灌混交”的防沙治沙技术,有效阻止了毛乌素沙地的南移西扩。同时探索出外围灌木固沙,周边乔木防护,内部经果林、养殖业、牧草种植、沙漠旅游“六位一体”的治沙模式,实现了“沙漠绿、场子活、职工富”的目标,为全国防沙治沙提供了宝贵经验。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多次受到习近平、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的亲切人接见。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治沙英雄”“全国先进工作者”“国土绿化突出贡献人物”“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突出贡献者”“双百感动中国人物”“建国60周年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时代领跑者”“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者”“人民楷模”等24项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国家副省级干部生活待遇。2014年退休后,践行“生命不息,治沙不止”的诺言,发起创建了“宁夏沙漠绿化与沙产业发展基金会”,吸纳社会资金,进行防沙治沙和生态治理。先后绿化荒山504公顷,栽植各种树木130多万株。他不遗余力,开展防沙治沙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参与防沙治沙活动,推广宁夏防沙治沙经验,以实际行动继续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贡献力量。
张生英1953年10月出生,宁夏盐池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曾任盐池机械化林场场长、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多年来从事治沙造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带领保护区干部职工营造生态固沙林5.8万公顷,治理沙漠化土地1.7万公顷,有效保护草原30万公顷,遏制了毛乌素沙地南移。2009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奖章”、被感动宁夏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评为“感动宁夏2008年度十大人物”,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第三批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自治区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区林业生态建设先进个人”。2012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环境保护先进工作者”、自治区总工会授予“自治区五一劳动奖”;2013年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2013年10月退休。
孙 普1953年11月出生,宁夏银川人。中共党员。1971年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任自治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正高职工程师。从事森林病虫检疫防治工作三十余年,在东方田鼠治理上,提出了割草、筑台招鹰、释放狐狸等生物方法灭鼠;在治理甘肃鼢鼠上,提出“以驱赶为主,保护生态环境稳定”的方针;在落叶松叶蜂综合治理上,主张“引进和挖掘本地生物天敌资源,以菌类侵染和蜂类寄生的方式”预防落叶松叶蜂,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对宁夏的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总结出了一套具有明显治理效果的措施和方法,在有害生物防治中推广和应用。2012年被人力资源保障部和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2013年11月退休。
侯建海1957年7月出生,宁夏惠农人,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75年7月毕业于平罗教师进修学校。1997年调入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历任局总支副书记、副局长、局长、党委副书记。2006年2月任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局长兼任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先后主持了贺兰山保护区二期建设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贺兰山东麓禁牧封育等十五项重大工程建设。在《宁夏工作研究》等刊物发表《宁夏贺兰山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关于宁夏贺兰山封山育林的探讨》等论文多篇。1996年荣获“全国绿化奖章”;2001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人事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绿化先进工作劳动模范”;2003年被宁夏环境科学学会授予“自治区第二届环境科技实业家”称号;2004年被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授予“全国第三届优秀环境科技实业家”称号;2008年被评为全国“三基”工程建设先进个人;2010年被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记个人一等功1次;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2011年8月退休。
马学军 回族,1958年4月出生,宁夏银川人,中共党员。1979年毕业于宁夏农学院,曾任银川市郊区银新乡林业站站长、银川郊区苗木场场长、银川郊区通贵乡党委委员、乡长。1990年调入自治区林业厅,曾任林业厅林政处副处长,造林治沙处调研员、处长,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主任。先后参与了宁夏“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得到国务院西部办、国家林业部的肯定和表扬。参与“自治区大六盘生态圈建设规划”“自治区国土整治规划”等编制、建设与实施等工作。2005年荣获“全国绿化奖章”、2006年被国家人社部授予“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2015年退休。
张国庆1962年10月出生,山东郓城人,大学专科学历。1977年参加工作,宁夏高层次人才(C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宁夏林权服务与产业发展中心正高级工程师。在长期技术推广和生产实践中,总结创新出“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厂’字形规范化栽培技术”“设施葡萄高干水平棚架立体复合栽培技术”“苹果矮砧密植标准化栽培技术”等8项新型技术;先后主持了“特色林果业高效节水综合生产技术集成推广”“宁夏地区冬枣设施化栽培技术示范推广”“设施桃优质高效栽培技术示范推广”等12项林业产业重点项目。获自治区科技成果8项、国家专利3项。参与制定行业和地方标准8项,发表论文11篇。2012年被人社部授予“全国林业先进工作者”称号;同年,被自治区党委农办聘为“自治区设施果树首席专家”“自治区红枣良繁育基地建设首席专家”“宁夏葡萄酒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并担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三、十四批“基层之星”人才培养研修导师。2017年获“塞上农业专家”称号,其“劳模工作室”在2020年被自治区总工会升级为“张国庆劳模创新工作室”。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徐庆林(详见第二节历任领导)
张全科1963年3月出生,宁夏固原人,中共党员。1984年宁夏农学院园林系林学专业毕业,农业推广硕士。先后任彭阳县林业局副局长、总工程师,宁夏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宁夏林业调查规划院院长、宁夏林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宁夏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站长,2018年12月任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正高职高级工程师,自治区专业技术二级。先后组织开展了宁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林木种质资源等调查工作;主持完成了自治区主干道路绿化工程、青银高速黄河至水洞沟景观长廊建设工程、贺兰园艺产业园绿化改造提升工程、自治区26处市民休闲森林公园建设工程;主持参与研究推广项目15项,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6项,发表专业论文30多篇,2018年主编出版了《黄土丘陵区抗旱造林技术》《宁夏林木良种》等书。先后荣获中国林学会首届青年科技奖、宁夏青年科技奖、宁夏造林绿化先进个人、宁夏农业科技推广先进个人等奖励。2009年被授予“全国绿化奖章”,2011年被人社部授予“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2015年被授予“塞上农业专家”,2020年被认定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C类)。(www.daowen.com)
沈效东1963年6月出生,宁夏银川人。中共党员,1984年毕业于宁夏农学院园林系,现任宁夏林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研究员,宁夏大学风景园林硕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的“塞上英才”荣誉称号。先后主持“宁夏主要造林树种工厂化育苗和造林技术研究”“大银川城市绿化关键技术与生态园林景观示范”“抗干旱观赏植物在园林绿化中的应用研究与示范”等研究项目;先后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2007年主持的“林木种苗工厂化繁育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其关键设备:湿度自动化控制系统、林木育苗穴盘和本土化基质获3项国家专利并实现国产化;先后主编出版《节水耐早园林观赏植物应用与示范》《宁夏平原地区城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植物工厂快繁育苗技术研究》《宁夏木本观赏植物应用与研究》等专著。主持和参与完成“宁杞6号”“宁杞8号”“金叶榆”“互叶醉鱼草”等林木树种的引进选育,被审定为林木良种。2009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孟庆新1963年11月出生,宁夏永宁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永宁县林草局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高级林业工程师。自1991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林业基层工作,先后参与和组织实施了永宁县“三北防护林建设五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沙治沙工程”“生态建设工程”等。组织实施了永宁县“天保工程一、二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等林业项目;主持了“宁夏引黄灌区树莓优良品种栽培技术示范推广”“抗逆性树种乔木柽柳繁育及造林示范与推广”“城市绿化彩色树种新品种引种驯化”“乔木柽柳盐碱地造林试验示范”等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参与了《乔木柽柳造林技术规程》的编制;编写了永宁县一系列国家公益林和森林抚育工程实施方案、作业设计。2018年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林业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马彦林 回族,1963年12月出生,宁夏固原人。1990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学院法学专业,2007年12月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历任固原县高台乡副乡长、三营镇党委书记、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大河乡工委书记、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局长、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水务局局长、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2009年6月调入自治区林业局,先后任自治区林业局资源保护处主任科员、森林资源保护处副处长兼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处长、资源管理与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兼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处长、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处副调研员。2017年获“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称号,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张新宁1968年10月出生,宁夏银川人,中共党员。1989年7月毕业于西北林学院经济林专业,正高职高级林业工程师,现任宁夏金沙林场党委委员、副场长。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生产科研基层,深入田间地头组织林业生产。2011年主持的“鲜食葡萄出口贮藏技术”项目,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014年主持编写了自治区地方质量标准《葡萄白粉病防治技术规程》;参与组织实施了“世界银行项目——宁夏黄河东岸沙化土地治理项目”。先后参与和主持国家、自治区项目和课题30多项,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撰写论文10余篇。2012年荣获国家林业局“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2年入选“宁夏回族自治区新世纪313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2013年入选中组部“西部之光”访问学者,2015年4月被授予“宁夏回族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李志刚1967年6月出生,宁夏银川人,中共党员。林业高级工程师,西北林学院林学专业毕业,1989年7月在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历任技术员、副站长、站长、办公室主任、业务科科长、副局长、局长、党委副书记,2012年1月任宁夏林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2015年5月任林业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先后参与和主持了“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二期建设工程”“宁夏贺兰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宁夏贺兰山中德项目区林草监测”“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清查项目”“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第二次综合科考”“世界银行贷款——宁夏黄河东岸防沙治沙项目”等。先后在《宁夏农林科技》发表《中德项目宁夏贺兰山封山育林育草区地类变化动态监测》等论文。与他人合作出版《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贺兰山植物志》等书籍。2002年被国家林业部授予“全国自然保护区先进个人”;2003年被人事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2006年被国家环保局、国家林业局等7部门授予“全国自然保护区管理先进个人”。
余根民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林业工程师。1996年参加工作,现任宁夏宁苗生态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期从事园林、花卉种苗培育、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等工作;在生态建设行业二十余年,致力于生态修复、生态园林、生态产业三大领域的产品研究,搭建“绿富美”的价值体系及创新与精准服务理论体系,组织实施了神华宁煤集团金家渠、金凤、双马、石沟驿、枣泉、红柳等煤矿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在内蒙古额济纳旗采用PPP项目模式,建设额济纳旗居延海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先后主持和参与完成了“宁夏扶贫型生态经济林综合技术开发与集成创新”“黄土丘陵区生态治理与生态产业带动乡村振兴”等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10项,先后被授予“全国林业系统劳动模范”“全国园林绿化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2012年被人社部授予“全国林业系统劳动模范”称号,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自2005年以来一直担任“宁夏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会长,并为固原市、石嘴山市的特聘专家。
孙国亮1970年6月出生,宁夏平罗人,中共党员。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护林员;1988年工作以来,守护森林32年。2006年10月11日,在贺兰山马莲口管理站辖区巡护检查中,发现3名偷猎者在盗猎岩羊,他临危不惧,不顾手臂被歹徒匕首刺伤,奋勇夺下偷猎者手中的匕首和枪支。在他的震慑下,这伙盗猎者才停止了反抗,最终使盗猎分子受到应有严惩。多年来,先后在24个护林点工作过,他所在护林点盗猎、盗伐、偷采等违法行为几乎绝迹。为保护贺兰山的安全贡献了自己的力量。被评为“全国优秀护林员”“自治区森林卫士”。2011年被国家人社部授予“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称号,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刘自祥1971年3月出生,宁夏中宁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林业工程师,现任自治区林草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自2012年任中宁县舟塔乡党委书记期间,带领全乡强抓枸杞特色产业,建立宁杞7号标准化示范基地350公顷,首次探索建设枸杞烘干设施80余套,争取20余项惠民项目扶持。2016年,带领林业干部对口帮扶中宁县喊叫水乡下庄子村,带领干部群众在109国道两侧建成40公顷主干道绿化长廊及村庄绿网,得到了老百姓广泛点赞。2018年面临黄河3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带领乡村干部群众不分昼夜、连续奋战、严防死守,经受了三次洪峰的严峻考验,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4年被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
张学敏 女,1972年1月出生,宁夏盐池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3年2月参加工作,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堡子台分场护林员。堡子台分场管护的林区,周边有三个行政村,村里每户都有一百多只羊,林区植被每天面临着几千只羊的破坏,管理难度大。刚接手林区管护时,林区植被已经被严重破坏,乱挖、偷伐树木的情况经常发生。她不厌其烦地给老百姓讲道理、讲政策,坚持在林区内反复巡查,曾因不让羊群进入林区和禁止乱砍滥伐遭受过报复和威胁,但她没有放弃,在坚持不懈地努力下,所管护的林区慢慢没了羊踪,乱砍滥伐的情况也越来越少,林区播种的柠条慢慢长起来了,植被得到了很好的恢复。2006年被自治区林业局评为全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优秀护林员;2014年被自治区林业局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2015年被盐池县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2018年被评为全国林业系统劳动模范,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王 平1975年5月出生,宁夏同心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为宁夏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新庄集管理站职工。先后参与了罗山的资源管护、资源调查、植树造林、德援项目、天保工程、三北四期、种质资源清查、森林防火等工作。由于长期劳累,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但为了工作经常放弃休假,确保了各项任务的完成。多年来与大家在关口、大口子等退耕地栽植沙枣、山杏等树木135公顷。二十多年来,走遍了罗山的每个沟沟坎坎,为守护罗山生态资源默默付出。2014年被管理站评为先进工作者,2016年获得“全国绿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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