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用外资项目概况
宁夏本着“以诚信争取项目,靠质量取得实效”的外援项目建设原则,坚持“勿以资少而不为,孤木聚多自成林”的理念,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利用外资项目执行中与13个国家、国际组织和民间组织进行了学术交流,学习了国外先进的营造林技术和管理理念。1996—2020年,执行的林业外资项目28个,共争取外援项目资金14.5亿元人民币,其中:无偿援助资金4.2亿元人民币,贷款10.3亿元人民币,拉动地方配套资金4.8亿元,对宁夏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沙化土地和退化草原治理和发展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国家林业局和合作方的好评。
二、执行的外资项目
(一)中德财政合作宁夏贺兰山东麓生态林业工程项目
项目执行时间1996—2002年,项目总投资12 700万元。由德国政府通过复兴银行无偿援助1 200万德国马克,折合人民币6 600万元,自筹资金6 100万元。在宁夏贺兰山东麓从青铜峡市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9个县级单位(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贺兰县、西夏区、金凤区、永宁县、青铜峡市、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营造防护林8 550公顷,其中:农田防护林1 308公顷,经济林3 512公顷,防风固沙林3 730公顷;在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封山育林3万公顷;建设5处扬水站,砌护水泥板渠道205千米,架设高压线10.3千米,开挖排水沟5.2千米;建设护林站7处,林业技术培训中心1处和林业推广中心2处。2002年项目全面通过验收,2003年被评为中德财政合作优秀生态工程项目,项目技术推广成果获2004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二)中德技术合作宁夏荒漠化防治示范项目
项目执行时间2002—2003年,由德国技术合作公司无偿援助34万元人民币,在宁夏贺兰县四十里店金山村进行防治荒漠化示范,营造防护林16公顷,打机井1眼,建设100平方米的培训处1处。
(三)中德财政合作中国北方荒漠化综合治理宁夏项目
项目执行时间2008—2016年,项目总投资16 655万元,项目由德国政府援助95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9 500万元,其中无偿赠款700万欧元,低息贷款250万欧元;中方配套7 155万元。在宁夏中部干旱带的盐池、中宁、中卫、红寺堡四个县(市、区)及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荒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通过采取灌草地封育、草方格固沙、酸枣林自然恢复、城郊多样性造林等措施,完成荒漠化治理面积54 494公顷,其中:固沙造林面积11 400公顷,草原可持续利用管理和封育面积43 094公顷。有效保护了草原和荒地植被,遏制了在严酷自然条件下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以及土壤的进一步侵蚀,显著改善了项目区生态环境。
2012年,项目名称变更为“宁夏荒漠化治理与生态保护项目”,项目执行期2013—2019年,项目关账日为2020年1月31日。项目总投资71 665万元,由世界银行提供贷款8 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0 400万元,自筹资金21 265万元。在灵武市、利通区、盐池县、中卫市沙坡头区和青铜峡市,通过采取草方格固沙、封育、营造防护林等多种措施,完成荒漠化治理面积51 800公顷,其中:营造人工草方格+灌木林4 029公顷、乔灌混交林4 144.5公顷、封育42 262公顷、人工种草1 364.5公顷;建设防火护林道550千米。项目实施中,创新发明了“水分传导式精准型沙漠植苗器”,提高了灌木植苗的成活率,减轻了劳动强度。项目实施有效保护了草原和荒漠植被,遏制了在严酷自然条件下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显著改善了项目区生态环境,有效提升了项目区防风固沙,调节气候,改善空气质量的能力。该项目得到世界银行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环境与自然资源局的高度认可和评价,被评为“令人满意的项目”。
(五)黄河上中游流域宁夏防护林建设项目
由日本国政府无偿援助项目,项目执行时间2002—2004年,无偿援助13.27亿日元,折合人民币9 800万元。中方配套2 800万元(人民币),完工后维护管理交由中方全面负责。项目分三年三期在宁夏盐池、灵武、陶乐3县营造固沙林4 281公顷,修建林道61千米,铁丝围栏104千米,铺设输水管道12.6千米,建设瞭望塔11座,修建地下水位观察井14眼,修建补水深井1眼,机井泵房1座,小型水塔1座,架修高压线2.7千米。
该项目的运作方式与以往的项目有较大差别,主要特点:项目的全部调查设计工作由日方咨询公司承担;项目的整个实施由日方工程承包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运作,日方承包公司与中方施工公司签订再承包合同,工程质量将由中方承包公司对日方公司直接负责。
至2004年,已全面超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经日本海外林业咨询协会、日本实施企业、宁夏林业局三方实地检查验收,造林平均成活率达84.5%,土木建筑及林道建设等工程达到设计质量要求。
(六)GEF-op12项目
项目由亚洲开发银行牵头,帮助中国与全球环境基金(GEF)在“综合生态系统管理领域内”建立干旱生态系统土地退化伙伴关系。项目总费用为1 570.88万元人民币(折合189.95万美元),其中:GEF援助资金113.97万美元,自治区配套75.98万美元;项目执行期为2004—2009年。项目目标是在宁夏项目区建立一个防治土地退化的省级综合生态系统管理体系,加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条件和机构能力建设;建立起应用综合生态管理手段,解决土地退化问题。项目确定了“宁夏灵武市宁东镇永利村沙漠化土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项目”“永宁县闽宁镇改善人居环境生态系统综合治理示范项目”“西夏区芦花镇贺兰山东麓生物多样性综合治理项目”三个示范点。为在消除山区、沙区贫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并进行模式探索、总结和推广。
(七)中日技术合作中国西部地区林业人才培养项目
项目执行时间2010—2012年,由日本国际协力机构援助300万元人民币。项目主要依托宁夏防沙治沙技术学院,完成三期林业人才技术培训,为宁夏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两个领域培训了一批基层林业管理人员,提升了管理水平,加快了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的步伐。
(八)中日合作中国黄土高原林业新技术推广普及项目
项目执行时间2011—2015年,项目由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援助200万元人民币。由国家林业局对外合作项目中心牵头,以西部黄土高原7省区为对象,旨在为提高西部地区林业工作者管理能力和普及林业新技术。在宁夏共举办林业新技术推广普及学习班5期,培训林业技术人员500多人次。重点培训和推广了森林可持续经营、抗旱造林新技术、特色经济林栽培管理新技术以及林业项目的监测与评估等。
(九)宁夏森林保护研究计划项目
该项目是中国和日本国政府间的专项技术合作项目。1994年1月24日签署了《中国宁夏森林保护研究计划项目技术会谈纪要》。项目从1994年4月1日开始执行,截至1999年3月31日,项目合作期限5年。1999年2月26日,中日双方又签署了为期2年的后续合作计划,项目期限延长至2001年3月31日。项目的主要目的:通过中日两国之间有关部门和研究人员的合作,针对宁夏防护林杨树主要害虫光肩星天牛和黄斑星天牛进行各个领域内的技术研究;为宁夏培养森林病虫害研究的技术人才、探索杨树蛀干害虫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开发杨树蛀干害虫的防治技术、建立杨树光肩星天牛和黄斑星天牛的综合防治体系,促进宁夏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www.daowen.com)
项目执行7年来,日方先后有3批11人次的长期专家和43人次的短期专家来宁合作研究,有22人次的中方人员赴日进行技术研修及1名日本国文部省国费留学生。7年来,中日双方共投资约5 169万元人民币,其中:日方投资器材购置、人员培训等约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 237万元),建特殊实验室日方投资184万元人民币;建试验示范林投资128万元,日方共投资4 549万元,中方配套投资62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获得日本农林水产省十大研究成果奖励。
(十)中日合作宁夏—岛根友好林项目
项目建设宗旨是通过营造中日友好林,进一步推动宁夏与日本国岛根县的合作交流,增进两区县人民的友谊。实施期为1997—2003年,总投资为3 6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250万元。此项目得到了宁夏和日本国岛根县方面的高度重视,自项目开始以来,每年6月,岛根县组织百人植树团到宁夏参加友好林植树活动,岛根县的知事亲自到宁夏参加植树活动。
(十一)中日青年生态绿化示范林项目
1998—1999年,中日两国领导人互访时就加强两国在植树造林和森林保护领域的合作达成了共识。1999年年底,中日两国政府签署了绿化造林领域合作文本,设立中日民间绿化合作委员会,并由日本国政府出资100亿日元设立“小渊基金”,以此来支持在中国大范围地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旨在以通过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的形式,进一步加强中日两国的广泛交流,促进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该项目名称又称为“小渊基金项目”,在宁夏实施的中日青年生态绿化示范林项目有11项。
1.宁夏青少年教育普及治沙造林项目,项目执行时间2002—2004年。由日中绿化基金事务局援助2 49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150万元,在宁夏灵武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造林93.4公顷。
2.中日青年红寺堡开发区生态绿化示范林项目,项目执行时间2003—2005年。由日中绿化交流基金会援助4 0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335万元。在红寺堡区营造生态林330公顷。
3.石嘴山生态绿化示范林(平罗)项目,项目执行时间2005—2007年。由日本国际友好文化中心援助3 3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200万元。在平罗县营造生态林290公顷。
4.宁夏青少年教育普及治沙造林项目二期项目,项目执行时间2005—2007年。由日中绿化基金事务局援助3 0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180万元,在宁夏灵武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造林101公顷。
5.中日青年中卫市生态绿化示范林项目,项目执行时间2006—2008年。由日本国际友好文化中心援助4 0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324万元。在中卫市营造生态林198.7公顷、经济林101.3公顷。
6.中日青年宁夏宁东鸭子荡水库生态绿化工程项目,项目执行时间2007—2009年。由日本国际友好文化中心援助3 5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241万元。在银川市营造生态林180公顷。
7.毛乌素沙漠前沿灵武治沙绿化工程,项目执行时间2008—2010年。由日中友好沙漠绿化协会援助3 0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180万元,在宁夏灵武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建设林道工程、给水工程、草方格工程及造林工程完成治沙60公顷。
8.中日青年石嘴山生态绿化示范林(星海胡)项目,项目执行时间2008—2010年。由日本国际友好文化中心援助3 30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200万元。在石嘴山市营造生态林182公顷。
9.宁夏吴忠市孙家滩黄土丘陵区水土保持项目,项目执行时间2013—2015年。由日中友好沙漠绿化协会援助人民币100万元,在吴忠市造林100公顷。
10.宁夏毛乌素沙地樟子松营造示范项目,项目执行时间2014—2016年。由日中友好沙漠绿化协会援助人民币100万元,在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造林100公顷。
11.宁夏中卫营造林示范项目,项目执行时间2015—2017年。由日中友好沙漠绿化协会援助人民币100万元,在中卫市造林100公顷。
(十二)中韩合作宁夏平罗黄河滩地水土保持林示范项目
项目执行期2003—2005年,项目总投资1 240万元,由韩国政府援助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26万元;中国政府配套414万元。在宁夏平罗县黄河滩地营造水土保持林1 000公顷。2007年7月,项目通过了韩方专家的验收。
(十三)宁夏灵武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厂化育苗车间80千瓦dcp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援助项目
项目执行期2011—2012年,由韩国韩华集团援助人民币400万元。在宁夏灵武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厂化育苗车间,安装80千瓦dcp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
(十四)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项目(宁夏项目)
该项目由欧洲投资银行贷款、国家林草局组织宁夏、陕西、内蒙古等4省(区)实施的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障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的可持续沙化土地治理项目。欧洲投资银行贷款由中央统借统还,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占50%。宁夏项目区总投资为6.266亿元,其中:欧投行贷款4 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3.12亿元),地方配套人民币3.12亿元,自治区发改委配套216万元;项目涉及平罗县、盐池县、青铜峡市、红寺堡区、中卫市直、海原县。可持续治理沙化土地面积为36 120公顷。为使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局领导要求,组织召开了项目县(区)的协调会,落实了实施范围和项目区土地,设计了项目建设内容和治理模式,估算了项目总投资和各项目区投资。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要求,项目建议书于2020年11月上报国家局,项目拟于2022—2026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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