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吴忠市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探索

吴忠市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探索

更新时间:2025-0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吴忠市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自2016年3月开始至2016年10月底结束。2016年3月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技术方案》,并对参与工作的技术人员组织培训。调查结果经自治区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吴忠市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专家组审查审核,无误后并由吴忠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吴忠市湿地产权确权登记公示》。

2016年,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开展“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列为重要改革任务之一,并明确在甘肃、宁夏两省(区)先行湿地产权确权试点。

2016年1月20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的函》(办函湿字〔2016〕36号)要求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率先开展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吴忠市作为“宁夏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的试点市”。吴忠市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自2016年3月开始至2016年10月底结束。

试点工作由自治区林业厅牵头组织,吴忠市及辖区5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吴忠市园林局技术指导并全程参与,北京中林国际林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湿地的勘查、勘界、绘图、调查、权属证明收集等技术工作。2016年3月自治区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技术方案》,并对参与工作的技术人员组织培训。

该次湿地产权确权涉及吴忠市市域内盐池县、红寺堡区、同心县、青铜峡市、利通区的42个乡镇500余个行政村。对现有湿地的斑块勘测、勘界,湿地自然资源及权属现状、权属、依据等详细调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定湿地生态空间内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用益物权,明确湿地相关权利的归属与内容。(www.daowen.com)

湿地现场调查应用无人机、RTK、平板GIS、GPS、激光测距仪等技术手段,实测各湿地斑块所有权的界线,并按照实地情况对界址走向进行详细描述、采集坐标信息、绘制相应图件、记录湿地各类资源的属性。现场走访、调查、记载、收集湿地中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权证等证明材料。

根据调查结果,吴忠市各类湿地资源的总面积为49 446.61公顷;辖区内湿地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取水权、水域滩涂养殖权、林权、采矿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5种;涉及个人、公司、政府相关部门等权利人5种。湿地中取水权有权利人9个,取水量62.274 4万米3/年;水域滩涂养殖权利人95个,养殖面积1 386公顷;采矿权1个,采量1.5万米3/年;林权权利人50个,面积11 944公顷;草原18 041公顷;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人71个,使用面积912公顷。

该次湿地产权确权形成的登记表包括湿地斑块基本信息表、湿地产权登记目录、湿地自然资源所有权、用益物权登记信息表等表格10张;制作完成湿地产权确权外业调查底图3 000余份、外业调查登记手簿3 000余份;建立吴忠市湿地资源产权确权数据库和管理系统。

调查结果经自治区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吴忠市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专家组审查审核,无误后并由吴忠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吴忠市湿地产权确权登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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